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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榆林市启动实施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市财政拿出10亿元用于204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奖补。这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重大实践,204个乡村振兴示范村担当起乡村振兴示范的时代使命。乡村振兴示范村两批共分配奖补资金7.029亿一、十亿元的支出账单(一)资金实际分配,乡村振兴示范村两批共分配奖补资金7.029亿元,榆阳、神木示范村每村100万元、标杆村350万元;横山、府谷、定边、靖边示范村每村300万元、标杆村700万元;南部县示范村每村500万元、标杆村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