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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体系的开店支持,包含两大方面的内容:
加盟商开办新店时,总部(盟主)对他的支持;
日常经营过程中,总部(盟主)与各连锁店之间的相互支持。
前者支持的店是新店,后者则是指整个连锁体系的日常运营支持;前者为单向支持,后者为双向支持。这两种开店支持体系所包含的工作内容是有很大区别的(见下表)。
这里我们重点讨论前者:对新店的支持系统。
被忽视的新店支持
对新店的支持,在大部分特许体系中,是既被重视,又不被重视的事。因为所有加盟商都希望获得支持,总部不得不重视。但有盟主说:“支持新店,似乎所有做特许的都对此没有异议。”
这个“似乎”含义深刻,应该引起所有加盟商警惕——实际上,在许多特许体系中,无论盟主或加盟商,都对“支持”的内容不很了解。不了解就是不知道做什么,而不知道做什么,自然也就不会有异议了。
北京东华门的S餐厅是目前S集团在京惟一一家特许店。这家店刚开张不久,就曾和S总部发生过激烈的管理冲突,并导致S总部退出半年。为什么?
S的北京加盟商说:“当初,我方派到店里的管理人员在和总部人员合作管理一段时间后,感觉管理餐厅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但我们还要和S总部分成。我感觉他们就靠品牌和管理分利润,我们太吃亏了。因此双方首先就在财务上发生比较多的矛盾,后来总部被迫退出了管理。”
但当S总部人员离开这家新店半年内,它的经营情况越来越差,日营业额下降了50%以上。这让北京加盟商意识到:餐饮管理是一门学问,确实需要专业人员来做。于是他又把S集团请回来,并且把餐厅完全交给总部委派的经理管理了。
从特许管理角度看,这个例子正说明了特许双方对新店支持系统的认识不够充分。正因为如此,他们根本没有想到把新店支持系统的工作内容和目标写进“特许合同”中去。既然你盟主不写,我也不知道你帮我干了什么。这当然容易使加盟商双方产生隔阂和矛盾,进而损害体系共同的利益。
我们的总结和建议就是:为了加盟商,也为盟主,应该把新店支持的体系、具体工作方法和部分项目(例如培训)的目标绩效写进特许合同,这样将可避免大量的麻烦。
新店支持系统建立的原则
新店支持系统的建立是个系统工程,它需要做到功能简洁、全面、有效。而且要强调的是:总部应根据自己体系的特征来设置,而不可照搬或套用其他企业的功能配置模式。
例如在装修和设备安装方面,不同类型特许餐厅的新店支持是不同的,对于快餐或中高档餐厅的装修,盟主可以采取“全部包建”的特许方式,甚至像某国际特许店加盟商合同规定的那样:“对(新店)设施的建造和安装,你(加盟商)不能进行指导、监督或做出其他决定。如果你(加盟商)干涉建造过程,我们会禁止你进入房屋,直到建造完成为止。”
有时,新店支持条款中规定的强制性做法,其实是在帮助加盟商自己,尽管他可能像上述S公司的北京加盟商那样,一时不明白这样做的好处。
总之建立新店支持系统,要考虑本特许体系的以下特征因素:
体系自身的业态和营运特征;
经营战略和市场规划;
盈利模式;
产品与服务组合的类型与定位;
劳动力组织形式及薪酬机制;
本阶段连锁的规模与状态。
千锤百炼样板店
一般特许企业只将样板店作为“招商”的手段,一旦招完商,就减少了对样板店的投入。其实样板店还是新庙支持的一大要素。
实际上,让加盟商自己去参照特许手册开新店,他简直一点概念都没有,很容易在一些细节问题上出错漏,而样板店则可以最大限度地解决这一问题。让加盟商到样板店去实习,去蹲店,都可以为他们提供直观的学习机会,并更好地把运营模式“拷贝”到自己的店中去。
所以我们要求这个样板店一定是“功能齐备”的,也就是要做到:面面俱到、细致入微。
面面俱到,就是要在这5个方面做到位:
1.标准的营运管理模式、操作方法;
2.标准的薪酬机制、用工制度,
3.标准的外观和内饰、统一的CI(企业识别系统);
4.标准的营销管理模式、促销手段;
5.标准的产品及服务组合。
这所有的“标准”,只有一个口的,就是便于“复制”,以保证所有连锁店不因地域不同、环境差异、规模大小或人文环境改变而需要做任何调整。
但这个“标准”又是动态的:已加盟的店铺运营的所有问题和优点都要在样板店体现或试验,并用来更好地支持新店。所以,能给新店带来“福音”的样板店,一定是经过“千锤百炼”精心打造的。
而样板店一样遵循“有效”的原则:其核心的标准就是“盈利能力”。凡是样板店试验对盈利无效的举措,都不必布新店支持中做规定。
其他新店支持项目设计的要点
我们以招聘和培训员工为例来说明一些要点:
支持项目的责权要明晰:
在说明提供某项支持后,就必须划定具体范围,表明哪些是特许人该做的,哪些是加盟商该做的。
例如:在“向加盟商提供雇工信息、招聘途径指导、工资标准指南和标准化面试系统”后,就必须说明:“对于加盟商员工的雇佣、管理、晋升和工资等制度的制定,都由加盟商自己负责。”毕竟,薪酬机制可以标准化,但各地薪酬水平却是有差距的。
说明支持项目发生的地点、时间和参与人:
例如培训支持项目就要说明:在什么地点?培训多长时间?一个加盟商的受训人员数量和应有的构成。最好是规定“受训者中至少应有一人是加盟店的产权拥有人。”最好再包含一名店长或管理者。
说明支持项目的内容:
例如要具体说明培训哪些项目,以免将来在这点上产生纠纷。
说明支持项目所产生费用的分担法则:
例如可在合同中说明:培训老师、器材、资料由总部负责,而受训人的差旅费、住宿费和餐费由加盟商负担。如果加盟商想派规定人数以外的人参加培训,则包括授课费在内的费用应山加盟商负责。
说明如未达成支持目标的解决方案:
例如如果经过考核,受训人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则应规定是继续培训,还是让加盟商另寻他人。
加盟商开办新店时,总部(盟主)对他的支持;
日常经营过程中,总部(盟主)与各连锁店之间的相互支持。
前者支持的店是新店,后者则是指整个连锁体系的日常运营支持;前者为单向支持,后者为双向支持。这两种开店支持体系所包含的工作内容是有很大区别的(见下表)。
这里我们重点讨论前者:对新店的支持系统。
被忽视的新店支持
对新店的支持,在大部分特许体系中,是既被重视,又不被重视的事。因为所有加盟商都希望获得支持,总部不得不重视。但有盟主说:“支持新店,似乎所有做特许的都对此没有异议。”
这个“似乎”含义深刻,应该引起所有加盟商警惕——实际上,在许多特许体系中,无论盟主或加盟商,都对“支持”的内容不很了解。不了解就是不知道做什么,而不知道做什么,自然也就不会有异议了。
北京东华门的S餐厅是目前S集团在京惟一一家特许店。这家店刚开张不久,就曾和S总部发生过激烈的管理冲突,并导致S总部退出半年。为什么?
S的北京加盟商说:“当初,我方派到店里的管理人员在和总部人员合作管理一段时间后,感觉管理餐厅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但我们还要和S总部分成。我感觉他们就靠品牌和管理分利润,我们太吃亏了。因此双方首先就在财务上发生比较多的矛盾,后来总部被迫退出了管理。”
但当S总部人员离开这家新店半年内,它的经营情况越来越差,日营业额下降了50%以上。这让北京加盟商意识到:餐饮管理是一门学问,确实需要专业人员来做。于是他又把S集团请回来,并且把餐厅完全交给总部委派的经理管理了。
从特许管理角度看,这个例子正说明了特许双方对新店支持系统的认识不够充分。正因为如此,他们根本没有想到把新店支持系统的工作内容和目标写进“特许合同”中去。既然你盟主不写,我也不知道你帮我干了什么。这当然容易使加盟商双方产生隔阂和矛盾,进而损害体系共同的利益。
我们的总结和建议就是:为了加盟商,也为盟主,应该把新店支持的体系、具体工作方法和部分项目(例如培训)的目标绩效写进特许合同,这样将可避免大量的麻烦。
新店支持系统建立的原则
新店支持系统的建立是个系统工程,它需要做到功能简洁、全面、有效。而且要强调的是:总部应根据自己体系的特征来设置,而不可照搬或套用其他企业的功能配置模式。
例如在装修和设备安装方面,不同类型特许餐厅的新店支持是不同的,对于快餐或中高档餐厅的装修,盟主可以采取“全部包建”的特许方式,甚至像某国际特许店加盟商合同规定的那样:“对(新店)设施的建造和安装,你(加盟商)不能进行指导、监督或做出其他决定。如果你(加盟商)干涉建造过程,我们会禁止你进入房屋,直到建造完成为止。”
有时,新店支持条款中规定的强制性做法,其实是在帮助加盟商自己,尽管他可能像上述S公司的北京加盟商那样,一时不明白这样做的好处。
总之建立新店支持系统,要考虑本特许体系的以下特征因素:
体系自身的业态和营运特征;
经营战略和市场规划;
盈利模式;
产品与服务组合的类型与定位;
劳动力组织形式及薪酬机制;
本阶段连锁的规模与状态。
千锤百炼样板店
一般特许企业只将样板店作为“招商”的手段,一旦招完商,就减少了对样板店的投入。其实样板店还是新庙支持的一大要素。
实际上,让加盟商自己去参照特许手册开新店,他简直一点概念都没有,很容易在一些细节问题上出错漏,而样板店则可以最大限度地解决这一问题。让加盟商到样板店去实习,去蹲店,都可以为他们提供直观的学习机会,并更好地把运营模式“拷贝”到自己的店中去。
所以我们要求这个样板店一定是“功能齐备”的,也就是要做到:面面俱到、细致入微。
面面俱到,就是要在这5个方面做到位:
1.标准的营运管理模式、操作方法;
2.标准的薪酬机制、用工制度,
3.标准的外观和内饰、统一的CI(企业识别系统);
4.标准的营销管理模式、促销手段;
5.标准的产品及服务组合。
这所有的“标准”,只有一个口的,就是便于“复制”,以保证所有连锁店不因地域不同、环境差异、规模大小或人文环境改变而需要做任何调整。
但这个“标准”又是动态的:已加盟的店铺运营的所有问题和优点都要在样板店体现或试验,并用来更好地支持新店。所以,能给新店带来“福音”的样板店,一定是经过“千锤百炼”精心打造的。
而样板店一样遵循“有效”的原则:其核心的标准就是“盈利能力”。凡是样板店试验对盈利无效的举措,都不必布新店支持中做规定。
其他新店支持项目设计的要点
我们以招聘和培训员工为例来说明一些要点:
支持项目的责权要明晰:
在说明提供某项支持后,就必须划定具体范围,表明哪些是特许人该做的,哪些是加盟商该做的。
例如:在“向加盟商提供雇工信息、招聘途径指导、工资标准指南和标准化面试系统”后,就必须说明:“对于加盟商员工的雇佣、管理、晋升和工资等制度的制定,都由加盟商自己负责。”毕竟,薪酬机制可以标准化,但各地薪酬水平却是有差距的。
说明支持项目发生的地点、时间和参与人:
例如培训支持项目就要说明:在什么地点?培训多长时间?一个加盟商的受训人员数量和应有的构成。最好是规定“受训者中至少应有一人是加盟店的产权拥有人。”最好再包含一名店长或管理者。
说明支持项目的内容:
例如要具体说明培训哪些项目,以免将来在这点上产生纠纷。
说明支持项目所产生费用的分担法则:
例如可在合同中说明:培训老师、器材、资料由总部负责,而受训人的差旅费、住宿费和餐费由加盟商负担。如果加盟商想派规定人数以外的人参加培训,则包括授课费在内的费用应山加盟商负责。
说明如未达成支持目标的解决方案:
例如如果经过考核,受训人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则应规定是继续培训,还是让加盟商另寻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