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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随着“四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与延伸,乡间农民兄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普遍高涨。昔日里那些遇到“不平事”习惯于“上访”的百姓们,现如今越来越多地用起了“维权”、“诉讼”等词儿,把“法律”当成了自己的“指明灯”与“引路人”,这无疑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但基于相关知识和学用方法上偏颇与欠缺,使得不少农民朋友在学法尤其在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中,存在诸多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