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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而环境教育则是贯彻这一基本国策的重要途径和基础。乌鲁木齐市于1997年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教育部和中宣部1996年联合颁布的《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的总体部署以及《行动纲要》中提出的“到2000年,在全国逐步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的总要求,结合自治区环保局新环科发[2001]75号文《关于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