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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司法鉴定改革自1998年正式展开。第一轮改革由司法部主导并以司法鉴定的社会化和体制统一为核心内容。第二轮改革的基本标志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仍然致力于司法鉴定的体制统一。但改革至今,广受诟病的多头鉴定和重复鉴定等问题依然存在。应当从《司法鉴定法》的制定、司法鉴定行政管理体制的统一、加强当事人对司法鉴定的参与和健全司法鉴定行业管理制度等几个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