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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苏州河被誉为上海的母亲河,然而过去工业发展的数十年造成了苏州河水质的污染,被居民形容为“黑如墨,臭如粪”。本文以W和H两位居民作为观察对象,结合相关文献讨论在苏州河治理过程中政府-公众的双线平行的情况,为水治理中的公众参与研究提供些许推进。
关键词:环境治理;公众参与;苏州河
一、引言
(一)现象与问题
上海的秋雨是不招人喜欢的。尽管它没有骤夏时节的雨水来得滂沱,但淅淅沥沥的雨利落得敲打着城市,使得层层凉意爬上手脚,叫人烦厌。对于H(本文人名均为化名)来说,下雨是听起来浪漫处理起来凌乱的事。秋雨除了带来降温,要她照看家中老小的身体外,还有可能带来让另一件烦心事——河水发臭。H居住的Z小区和苏州河比邻,一年三百六五天里有三百五十天她都不会在意这个邻居,唯有雨天的时候她会特地看一眼江面,注意是不是有漂浮物,这样她就能预测河水是否会发臭。
河水发臭,这是个对于苏州河来说即不陌生也不意外的词。事实上,苏州河早前以黑臭闻名,被市民形容为“黑如墨,臭如粪”,其污染的程度致使外人踏足上海时都会担心饮用水的水质,如今还有人调侃上海的水是不是臭的。究其过往,苏州河发臭的历史缘起于上海开埠。
苏州河又名吳淞江,因英国侨民喜欢溯河而上直达苏州,改称其为“苏州河”。开埠后,上海城区迅速向苏州河对岸和上游拓展,在这里集聚现代工业,诞生了中国第一家面粉厂、第一家灯泡厂,以及第一家火柴厂等。百年来,河边勃兴的工商业汇聚众多人口,造就了一个密集的城市空间。也正是迅猛的工业发展和大量外来移民的涌入,产生了众多的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将污秽直接排入河水后,苏州河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发现黑臭,河水逐渐遭受污染。到了70年代,苏州河的上海河段已经是全年黑臭,鱼虾绝迹。由于苏州河污染对上海国际性大都市的形象带来严重的负面,不利于上海可持续发展,80年代初上海市开始对苏州河污染治理进行研究。
时至今日,苏州河环境综合治理已完成三期,实现了干流基本消除黑臭,逐渐恢复周边的生态系统。在谈及苏州河治理成功的体会,前上海市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张效国提到四个重要保证:领导的重视、完整的规划、切合实际的目标和资金保证。此时,我们回顾下上文提到的H的困扰——河水的水质情况似乎仍有待提高,它并不像报道所言的那样重回百年前风光。回顾已经完成的三期治理,我们很容易发现在苏州河环境综合治理的规划里,“人”消失了。这种消失不仅体现在规划目标上,也体现在规划参与上,似乎苏州河的治理与沿岸人民没有关系。显然这是不可能的,人的生存依附于自然环境,其生计模式也或多或少受到环境制约。苏州河的治理与沿岸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然而在相关材料上却是一笔带过。是居民不重视河水治理,还是他们的声音无处发声?治理前后沿岸的居民生活又发生了什么变化?又要如何理解现代居民与环境的关系呢?这些了问题构成了笔者研究的起点。
(二)研究对象界定与研究方法
研究初始需要对研究对象进行界定,在研究沿岸居民与河水治理关系时,能否将那些不关心不参与环境治理的居民划入研究对象?
在环境社会学研究,对研究对象的分析有受害结构论和“受益圈-受苦圈”。受害结构论将研究对象划定为受害者和受害者集团;“受益圈-受苦圈”的理论则认为“受苦圈”即作为受害者或受苦者的集合体。另一方面,由于环境保护是目前研究的一大热门话题,基于公共管理或行政管理理论对环境治理中的公众参与进行讨论也越来越多。谁才能算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主体?是全民还是关心环境问题的公民才是“公众参与”的主体?参与治理规划的工作人员也是吗?这些问题同样是它们的研究重点。赵洁将公众参与主体范围可归为两大类:一般公众和特殊公众(非政府组织) 可根据关注点不同分为环保团体和特殊利益集团。也有观点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或者集体都可以对通过各种可能的途径和形式获取环境信息,对环境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环境管理和涉及环境开发利用行为进行监督,因而任何人都算是公众参与的对象。
综合上述理论的启发和本文的研究取向,笔者此处将研究对象界定为生活在苏州河沿岸居民。本文将从苏州河沿岸居民的切身体会出发,选取W和H两位曾或现生活于苏州河沿岸的居民作为个体,通过对他们的深度访谈辅之以文献的方法,试图去揭示在苏州河治理过程中,居民作为公众的参与的情况。
二、“重要”却缺席参与的河水治理
研究期间,笔者四次进入苏州河沿岸公园进行随机采访,问到对于环境的态度时,所有人都认为这个是很重要的问题,但言及参与过相关的治理工作时,他们又均表示不怎么参与过。这样的情况不是苏州河治理中独有的现在。上海市闵行区环境保护局课题组曾进行过调研,发现全区公众对环保的认知度已经达到 89.7%,且 86%以上的公众表示对环境污染“最关心”,但公众参与在实际操作中并不能起到预期应有的作用。
W先生出生于1969年,直到2006年因拆迁而搬到宝山,他一直居住在苏州河沿岸。也就是说,W的成长历程见证了苏州河从黑臭到恢复自然生态的变迁。
而今的报道在强调苏州河治理效果时会讲述当年走在河边会因为臭气而晕倒。不过W并不认同这些报道:“臭是臭的,但是你想想我们都住多少年了,天天闻着味早就习惯了,怎么可能会晕倒?”“人家都住那多少年了都没事情,怎么人大才去多久就晕了?”河水发臭看似难以难受,但是生长于斯的人并不会太在意。上学——工作,每个人生阶段有着要忙的事,空闲起来的时间也是帮衬家务或者玩闹,没有人想过一条成日黑臭的黑臭能够变清澈,就像W所说:“谁都想自家儿子能上清华北大,但他要是打小就不及格的儿子,我也不指望他考上重本”。另一方面,对于当时的人们而言,苏州河的黑臭是不具有危险性的,它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尽管真的有发生,也不会将病因归结于水污染,更不会因此去想着要治理河水。 对于W而言,苏州河污染最大的麻烦在于他喜欢钓鱼,但是家门口有河却没鱼掉。当手痒忍不住想钓鱼的时候他就嘴碎下黑臭的河水,然后跑到宝山区钓鱼。另一方面,污染带来了麻烦也有了便利,终日黑臭的河水让沿岸居民更加心安理得将生活废水直接倒入河内。W表示:“那时候倒马桶都是早晨来收,但有些人就不会特地去等,晚上的时候就直接到河里了。”当1996年上海市启动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倾倒垃圾的行为得到了遏制:除了会有人宣传不要继续倾倒生活垃圾外,有时还有人来罚款。如今,除了生活的习惯使得苏州河上生活垃圾减少,高高的防汛墙也将居民也苏州河隔开,往河里丢垃圾成了现实的不可能。
随着苏州河治理工作的进行,到了二期工程时(2003年-2005年)苏州河已经一改前貌,成为上海最具生态景观价值的地区之一。虽然当年亲水楼盘并不似现在这么火热,但政府不断规划重点和开发便利,苏州河沿岸成为各大房产开发商的热馍馍。热火朝天的房产开发带来的新的尘土污染,已经得知不是原拆原迁的W就不在关心相关问题,在2006年举家搬迁到分配在宝山的房子。
如果把W先生及其同时代的人们不关心污染的原因归结于“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的缺失,那H女士的事例则为苏州河治理中的公众参与补充了案例。
H女士出生于80年代的闵行区,在09年婚后她搬入丈夫在苏州河沿岸镇坪路附近购置的Z小区。地理位置好房价又合理,成为了H一家的购房理由。但乔迁新居不久,H就发现不便之处:沿岸的河水会发臭。此时的河水发臭并不是全年发臭,它仅会在雨天偶尔散发,有时还不到雨停就淡了。与此同时,这味道也没有70年代来得恶臭,它就是在雨后的空气中弥散着一股难闻的味道,比路过一个垃圾堆或者臭水沟的味道要来得好。
对于这股臭味,H自是不喜欢的,但她在17年前都没有任何行动。如果我们就此说她是没有环保意识是不负责任的,在2011年的北京PM2.5事件爆发她也曾在微博上关注上海的空气情况。根据她的说法,“要是河一直臭那我肯定受不了要打市长热线,但它也就臭几天。这苏州河不是一直说在治理,那我还能说什么。”“再说我们就算嫌弃又能怎样,把河抽干吗?”
17年的一天,她偶然在“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看到有关“河长制”的推文,并顺手记下了她家河段的河长联系方式。此后,河水出现发臭她就会打电话给河长,河长则会反应派人去处理。随着每次都是“有人去打捞垃圾了”的类似回复以及并没有改变现状,H也就恹恹失了兴致,在即将过去的18年一整年中,她都没有拨打过河长的电话。对于H来说,环境很重要,但日子还得繼续:水很重要,房贷也很重要,孩子更重要。
随采时M女士有句话:“你问我我当然说重要,不重要你也不会研究是不啦?什么都重要了就什么都不重要了,也就什么都不想做了。”对于现代居民,“重要”的事太多了:空气质量很重要、水很重要、食品卫生很重要、疫苗问题很重要,但也许这些其实不应该成为居民该关心重要的问题。对于居住的家园,居民应该具有“主人翁”意识,也需要与社会责任承担相应的监督责任,但处在一个事事都需要关注的背景下,公民的精力也就显得微薄而无力。
三、结语
在苏州河的治理过程中,早期的治理政府有心民无意,民众是需要被教化的一方,治理成了政府的一方行动;而到了当下,政府有心而民无力,治理依旧是政府-公民平行的两条线。毋庸置疑,良好的环境治理一定是双方互动才能达成,苏州河的整治需要政府和公众协调参与。
参考文献
[1]朱少伟.苏州河的前世今生[N].联合时报,2013-06-14(003).
[2]罗婧奇.苏州河变身记[J].中国三峡,2015(9):44-53.
[3]赵洁,张忠潮,肖薇薇, et al.关于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主体的界定[J]. 商业时代,2008(32):61-62.
[4]沈婧.论生态治理中的公民有序参与[D].苏州大学,2014.
[5]王越.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公众参与研究[D].2015.
[6]顾陈娇.地方政府大气污染治理中的公民参与研究[D].2017.
[7]李永胜.水污染防治中公众参与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4.
[8]黄舒宇.滨水工业旧区城市可持续更新研究——以苏州河滨水区域城市更新为例[J].中国建设信息化,2014(13):64-66.
关键词:环境治理;公众参与;苏州河
一、引言
(一)现象与问题
上海的秋雨是不招人喜欢的。尽管它没有骤夏时节的雨水来得滂沱,但淅淅沥沥的雨利落得敲打着城市,使得层层凉意爬上手脚,叫人烦厌。对于H(本文人名均为化名)来说,下雨是听起来浪漫处理起来凌乱的事。秋雨除了带来降温,要她照看家中老小的身体外,还有可能带来让另一件烦心事——河水发臭。H居住的Z小区和苏州河比邻,一年三百六五天里有三百五十天她都不会在意这个邻居,唯有雨天的时候她会特地看一眼江面,注意是不是有漂浮物,这样她就能预测河水是否会发臭。
河水发臭,这是个对于苏州河来说即不陌生也不意外的词。事实上,苏州河早前以黑臭闻名,被市民形容为“黑如墨,臭如粪”,其污染的程度致使外人踏足上海时都会担心饮用水的水质,如今还有人调侃上海的水是不是臭的。究其过往,苏州河发臭的历史缘起于上海开埠。
苏州河又名吳淞江,因英国侨民喜欢溯河而上直达苏州,改称其为“苏州河”。开埠后,上海城区迅速向苏州河对岸和上游拓展,在这里集聚现代工业,诞生了中国第一家面粉厂、第一家灯泡厂,以及第一家火柴厂等。百年来,河边勃兴的工商业汇聚众多人口,造就了一个密集的城市空间。也正是迅猛的工业发展和大量外来移民的涌入,产生了众多的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将污秽直接排入河水后,苏州河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发现黑臭,河水逐渐遭受污染。到了70年代,苏州河的上海河段已经是全年黑臭,鱼虾绝迹。由于苏州河污染对上海国际性大都市的形象带来严重的负面,不利于上海可持续发展,80年代初上海市开始对苏州河污染治理进行研究。
时至今日,苏州河环境综合治理已完成三期,实现了干流基本消除黑臭,逐渐恢复周边的生态系统。在谈及苏州河治理成功的体会,前上海市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张效国提到四个重要保证:领导的重视、完整的规划、切合实际的目标和资金保证。此时,我们回顾下上文提到的H的困扰——河水的水质情况似乎仍有待提高,它并不像报道所言的那样重回百年前风光。回顾已经完成的三期治理,我们很容易发现在苏州河环境综合治理的规划里,“人”消失了。这种消失不仅体现在规划目标上,也体现在规划参与上,似乎苏州河的治理与沿岸人民没有关系。显然这是不可能的,人的生存依附于自然环境,其生计模式也或多或少受到环境制约。苏州河的治理与沿岸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然而在相关材料上却是一笔带过。是居民不重视河水治理,还是他们的声音无处发声?治理前后沿岸的居民生活又发生了什么变化?又要如何理解现代居民与环境的关系呢?这些了问题构成了笔者研究的起点。
(二)研究对象界定与研究方法
研究初始需要对研究对象进行界定,在研究沿岸居民与河水治理关系时,能否将那些不关心不参与环境治理的居民划入研究对象?
在环境社会学研究,对研究对象的分析有受害结构论和“受益圈-受苦圈”。受害结构论将研究对象划定为受害者和受害者集团;“受益圈-受苦圈”的理论则认为“受苦圈”即作为受害者或受苦者的集合体。另一方面,由于环境保护是目前研究的一大热门话题,基于公共管理或行政管理理论对环境治理中的公众参与进行讨论也越来越多。谁才能算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主体?是全民还是关心环境问题的公民才是“公众参与”的主体?参与治理规划的工作人员也是吗?这些问题同样是它们的研究重点。赵洁将公众参与主体范围可归为两大类:一般公众和特殊公众(非政府组织) 可根据关注点不同分为环保团体和特殊利益集团。也有观点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或者集体都可以对通过各种可能的途径和形式获取环境信息,对环境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环境管理和涉及环境开发利用行为进行监督,因而任何人都算是公众参与的对象。
综合上述理论的启发和本文的研究取向,笔者此处将研究对象界定为生活在苏州河沿岸居民。本文将从苏州河沿岸居民的切身体会出发,选取W和H两位曾或现生活于苏州河沿岸的居民作为个体,通过对他们的深度访谈辅之以文献的方法,试图去揭示在苏州河治理过程中,居民作为公众的参与的情况。
二、“重要”却缺席参与的河水治理
研究期间,笔者四次进入苏州河沿岸公园进行随机采访,问到对于环境的态度时,所有人都认为这个是很重要的问题,但言及参与过相关的治理工作时,他们又均表示不怎么参与过。这样的情况不是苏州河治理中独有的现在。上海市闵行区环境保护局课题组曾进行过调研,发现全区公众对环保的认知度已经达到 89.7%,且 86%以上的公众表示对环境污染“最关心”,但公众参与在实际操作中并不能起到预期应有的作用。
W先生出生于1969年,直到2006年因拆迁而搬到宝山,他一直居住在苏州河沿岸。也就是说,W的成长历程见证了苏州河从黑臭到恢复自然生态的变迁。
而今的报道在强调苏州河治理效果时会讲述当年走在河边会因为臭气而晕倒。不过W并不认同这些报道:“臭是臭的,但是你想想我们都住多少年了,天天闻着味早就习惯了,怎么可能会晕倒?”“人家都住那多少年了都没事情,怎么人大才去多久就晕了?”河水发臭看似难以难受,但是生长于斯的人并不会太在意。上学——工作,每个人生阶段有着要忙的事,空闲起来的时间也是帮衬家务或者玩闹,没有人想过一条成日黑臭的黑臭能够变清澈,就像W所说:“谁都想自家儿子能上清华北大,但他要是打小就不及格的儿子,我也不指望他考上重本”。另一方面,对于当时的人们而言,苏州河的黑臭是不具有危险性的,它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尽管真的有发生,也不会将病因归结于水污染,更不会因此去想着要治理河水。 对于W而言,苏州河污染最大的麻烦在于他喜欢钓鱼,但是家门口有河却没鱼掉。当手痒忍不住想钓鱼的时候他就嘴碎下黑臭的河水,然后跑到宝山区钓鱼。另一方面,污染带来了麻烦也有了便利,终日黑臭的河水让沿岸居民更加心安理得将生活废水直接倒入河内。W表示:“那时候倒马桶都是早晨来收,但有些人就不会特地去等,晚上的时候就直接到河里了。”当1996年上海市启动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倾倒垃圾的行为得到了遏制:除了会有人宣传不要继续倾倒生活垃圾外,有时还有人来罚款。如今,除了生活的习惯使得苏州河上生活垃圾减少,高高的防汛墙也将居民也苏州河隔开,往河里丢垃圾成了现实的不可能。
随着苏州河治理工作的进行,到了二期工程时(2003年-2005年)苏州河已经一改前貌,成为上海最具生态景观价值的地区之一。虽然当年亲水楼盘并不似现在这么火热,但政府不断规划重点和开发便利,苏州河沿岸成为各大房产开发商的热馍馍。热火朝天的房产开发带来的新的尘土污染,已经得知不是原拆原迁的W就不在关心相关问题,在2006年举家搬迁到分配在宝山的房子。
如果把W先生及其同时代的人们不关心污染的原因归结于“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的缺失,那H女士的事例则为苏州河治理中的公众参与补充了案例。
H女士出生于80年代的闵行区,在09年婚后她搬入丈夫在苏州河沿岸镇坪路附近购置的Z小区。地理位置好房价又合理,成为了H一家的购房理由。但乔迁新居不久,H就发现不便之处:沿岸的河水会发臭。此时的河水发臭并不是全年发臭,它仅会在雨天偶尔散发,有时还不到雨停就淡了。与此同时,这味道也没有70年代来得恶臭,它就是在雨后的空气中弥散着一股难闻的味道,比路过一个垃圾堆或者臭水沟的味道要来得好。
对于这股臭味,H自是不喜欢的,但她在17年前都没有任何行动。如果我们就此说她是没有环保意识是不负责任的,在2011年的北京PM2.5事件爆发她也曾在微博上关注上海的空气情况。根据她的说法,“要是河一直臭那我肯定受不了要打市长热线,但它也就臭几天。这苏州河不是一直说在治理,那我还能说什么。”“再说我们就算嫌弃又能怎样,把河抽干吗?”
17年的一天,她偶然在“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看到有关“河长制”的推文,并顺手记下了她家河段的河长联系方式。此后,河水出现发臭她就会打电话给河长,河长则会反应派人去处理。随着每次都是“有人去打捞垃圾了”的类似回复以及并没有改变现状,H也就恹恹失了兴致,在即将过去的18年一整年中,她都没有拨打过河长的电话。对于H来说,环境很重要,但日子还得繼续:水很重要,房贷也很重要,孩子更重要。
随采时M女士有句话:“你问我我当然说重要,不重要你也不会研究是不啦?什么都重要了就什么都不重要了,也就什么都不想做了。”对于现代居民,“重要”的事太多了:空气质量很重要、水很重要、食品卫生很重要、疫苗问题很重要,但也许这些其实不应该成为居民该关心重要的问题。对于居住的家园,居民应该具有“主人翁”意识,也需要与社会责任承担相应的监督责任,但处在一个事事都需要关注的背景下,公民的精力也就显得微薄而无力。
三、结语
在苏州河的治理过程中,早期的治理政府有心民无意,民众是需要被教化的一方,治理成了政府的一方行动;而到了当下,政府有心而民无力,治理依旧是政府-公民平行的两条线。毋庸置疑,良好的环境治理一定是双方互动才能达成,苏州河的整治需要政府和公众协调参与。
参考文献
[1]朱少伟.苏州河的前世今生[N].联合时报,2013-06-14(003).
[2]罗婧奇.苏州河变身记[J].中国三峡,2015(9):44-53.
[3]赵洁,张忠潮,肖薇薇, et al.关于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主体的界定[J]. 商业时代,2008(32):61-62.
[4]沈婧.论生态治理中的公民有序参与[D].苏州大学,2014.
[5]王越.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公众参与研究[D].2015.
[6]顾陈娇.地方政府大气污染治理中的公民参与研究[D].2017.
[7]李永胜.水污染防治中公众参与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4.
[8]黄舒宇.滨水工业旧区城市可持续更新研究——以苏州河滨水区域城市更新为例[J].中国建设信息化,2014(13):6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