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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8日,在武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倡导下,该市20家药品生产企业联名向社会倡议并公开承诺主动召回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并承担全部损失。对问题药品实施召回,在全国尚属首例,有人称之为破冰之举。“药品召回制”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中国医药报》、《市场报》及武汉地方媒体分别进行了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积极的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