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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国有资本从生产领域主动、有序地退出,是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至关重要的一步.从近年来地方政府大规模转让国有资产的情形来看,国有资产的定价依据、转让程序等的规范性、公允性尚有令人质疑之处.本文认为,中国通过构建3方(中央、省、地市)负责、3层(国资委、控股公司、企业)架构的国资管理体系,让国有控股公司承担国有资本的营运责任,由它自主组织国有资本的退出、进入.同时,政府要营造良好的退出环境,健全保障体系,采取有力的措施提高市场的接盘能力,为了防范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政府宜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