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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不仅仅是年轻人的选择,且逐渐成为中国各年龄段都有相当比例的人选择的男女共同生活的方式。同居一直引起不同意见的争论,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同居的是与非?
同居在发达国家司空见惯
在发达国家,同居不婚或同居待婚是很普遍的选择。
在瑞典,约有1/5的男女没有婚姻的契约,却有婚姻之实。在英国,情侣们流行选择同居,而不愿正式登记结婚。法国是一个开放的民族,非婚同居更是普遍。法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字表明,1968年法国只有3%的夫妇不登记结婚,而到1998年,不登记结婚的夫妇就接近200万对,相当于每5对夫妇中就有1对不登记结婚。1997年,美国未婚同居者达400万人,而1960年只有40多万人。其中,在25岁至39岁的未婚妇女中,有25%左右正在与一个伙伴同居;一半左右已婚妇女的初婚是经过同居的。同居在许多国家实在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
这种风气也影响了中国人。一份调查显示,当前我国有53.3%的人赞成婚前同居。同居现象已经让人们见惯不惊,但是在不同年龄段、不同婚姻状态的人群中,同居又有各自的特点。
同居是结婚的准备阶段
去年喝了侄女的喜酒,她和丈夫经过10年的同居生活终于结婚。他们属于“同居待婚”一族。据我所知,其实他们恋爱期间彼此都接受了其他追求者示爱的考验,也确实有过动摇的时候,但是经过与他人的交往和了解,发现还是对方最适合自己,才终于决定结婚,并且不再改变。
小张说:“我觉得同居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没必要大张旗鼓地讨伐,但也没什么可夸耀的。我和我爱人就是同居了4年后才结婚的。当初我的生意刚开始,一个人忙不过来,她和我一起,没白天没黑夜的,开始怕有时太晚了路上不安全,我每天接送她,两人都觉得麻烦。结婚吧,一辈子只有一次的事,想办得隆重点,有气派点,可事业刚开始,条件达不到,于是决定先搬到一起住,几年以后,买了房子,事业站住脚了,我们就把婚事风风光光地办了。反正是要结婚的,同居无非是先上车后买票罢了。”
他们属于同居待婚者,不是不结婚,而是慎重决定和谁结,什么时候结。这类水到渠成的“恋爱长跑”的优点是他们在同居生活中仔细了解了对方的优缺点,彻底检验了彼此爱恋和适应的程度,给自己机会比较了各种人对自己感情诱惑的力量,证明没有什么人或什么物质条件能够让自己改变主意,他们彼此完全心甘情愿和对方相守一辈子的时候,才决定结婚,才决定要孩子,保证能够给孩子一个安稳、温暖的家。他们的决定是理性的,婚姻破裂的可能性是极其微小的。
他们往往是未婚没有孩子的年轻人,这种对婚姻慎重和理智的态度值得肯定。
同居带来的噩梦
小艾说和男友同居期间争吵不断并且先后3次怀孕,每次做人流都在精神上承受很大的压力,比如害怕以后不能生育,害怕手术出问题。再加上手术后不能休息就要去上班,一张脸整天都是蜡黄蜡黄的,瘦得风一吹就会倒似的。小艾觉得同居那段日子真是不堪回想,并且不能原谅自己竟做掉了3个孩子。
其实,在婚姻中的夫妻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矛盾,同居则更容易出现问题,而且彼此容忍度比婚姻小很多。婚姻毕竟大张旗鼓地公之于众了,已经变成两个家族的联姻了,分离就不那么容易,碍于面子也得尽量调适。同居则完全不必考虑他人意见,没有共同财产,没有共同的孩子,分手相对简单,法律也不会给予保障。
人类学家考察发现,如果没有外在因素的制约,爱恋中人的爱情激素会在18-36个月消退,同居者没有婚姻关系,往往没有转变为亲情,矛盾就已经很尖锐,此时很容易分手,女性往往会受到更大的伤害,尤其是怀孕女性和处于“熟人社会”的女性,会因为有“不好”的污名,而在“婚姻市场”上被贬低和排斥。
同居不婚
两位中年离异者通过征婚走到一起,他们不图过什么大富大贵的生活,只求平静淡然度日。两人同居后,觉得虽然各有缺点,但是都能够忍受,相互陪伴照顾总比形单影只好。女方要求结婚,男方不同意,觉得同居不婚能够起到相互保持一定距离和彼此尊重的作用,经济上各自把握,行动也有一定的自由度,交往上也不至于完全彼此控制,对彼此的子女也不产生复杂的关系。在这种情形下,同居不婚反而成了保持关系的保障。女方考虑再三,接受了男方的意见。两人逐渐彼此适应了,并且有信心继续彼此扶持下去。
现在,在中老年人当中,选择这种同居方式或“走婚”方式的越来越多,在一起生活与否完全取决于是不是愉快和幸福。这种始于年轻人的试婚方式被中老年人普遍接受并且加以改造,使之适应自己的生活。
对同居的理性思考
婚姻曾经是男女交往的最终目的,如果不是以结婚为目的的交往就是“作风不好”。现在一些人认识到,结了婚也不等于安全无恙,不等于不会离婚。同居能否长久保持关系,也要看双方是否都感到合适,尤其是已经有孩子的离异者或丧偶者,要审慎考虑结婚的利弊,把是否结婚当作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
美国专家对同居的研究表明:一个人经历的同居关系越多,就越容易选择同居而不是选择婚姻。2/3的同居关系没有走向婚姻,同居关系延续的平均时间只有9个半月。同居而最终没能结婚的那2/3的女性,同居的经历像年轮一样刻在自己心里和身上,很难很快地走出并摆脱它带来的影响,一切得重新开始并十分艰难。25岁以下的妇女有20%认为同居具有婚姻的所有好处,但40岁以上的妇女只有4%认为同居可代替结婚。
他们还发现,选择同居生活方式的人,来自破碎家庭的占多数。这些年轻人以为早些进入同居关系可以帮助他们摆脱家庭生活和烦恼,补偿其内心的失落感。但遗憾的是,他们的同居关系破裂时,反而更增加了失落感,甚至引发暴力冲突。
同居这种生活方式给中国人带来的益处多还是害处多,人们正在体会。如同结婚与离婚未必适合任何人一样,同居也未必人人可做。同居还是结婚?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责任编辑 王 凯
同居在发达国家司空见惯
在发达国家,同居不婚或同居待婚是很普遍的选择。
在瑞典,约有1/5的男女没有婚姻的契约,却有婚姻之实。在英国,情侣们流行选择同居,而不愿正式登记结婚。法国是一个开放的民族,非婚同居更是普遍。法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字表明,1968年法国只有3%的夫妇不登记结婚,而到1998年,不登记结婚的夫妇就接近200万对,相当于每5对夫妇中就有1对不登记结婚。1997年,美国未婚同居者达400万人,而1960年只有40多万人。其中,在25岁至39岁的未婚妇女中,有25%左右正在与一个伙伴同居;一半左右已婚妇女的初婚是经过同居的。同居在许多国家实在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
这种风气也影响了中国人。一份调查显示,当前我国有53.3%的人赞成婚前同居。同居现象已经让人们见惯不惊,但是在不同年龄段、不同婚姻状态的人群中,同居又有各自的特点。
同居是结婚的准备阶段
去年喝了侄女的喜酒,她和丈夫经过10年的同居生活终于结婚。他们属于“同居待婚”一族。据我所知,其实他们恋爱期间彼此都接受了其他追求者示爱的考验,也确实有过动摇的时候,但是经过与他人的交往和了解,发现还是对方最适合自己,才终于决定结婚,并且不再改变。
小张说:“我觉得同居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没必要大张旗鼓地讨伐,但也没什么可夸耀的。我和我爱人就是同居了4年后才结婚的。当初我的生意刚开始,一个人忙不过来,她和我一起,没白天没黑夜的,开始怕有时太晚了路上不安全,我每天接送她,两人都觉得麻烦。结婚吧,一辈子只有一次的事,想办得隆重点,有气派点,可事业刚开始,条件达不到,于是决定先搬到一起住,几年以后,买了房子,事业站住脚了,我们就把婚事风风光光地办了。反正是要结婚的,同居无非是先上车后买票罢了。”
他们属于同居待婚者,不是不结婚,而是慎重决定和谁结,什么时候结。这类水到渠成的“恋爱长跑”的优点是他们在同居生活中仔细了解了对方的优缺点,彻底检验了彼此爱恋和适应的程度,给自己机会比较了各种人对自己感情诱惑的力量,证明没有什么人或什么物质条件能够让自己改变主意,他们彼此完全心甘情愿和对方相守一辈子的时候,才决定结婚,才决定要孩子,保证能够给孩子一个安稳、温暖的家。他们的决定是理性的,婚姻破裂的可能性是极其微小的。
他们往往是未婚没有孩子的年轻人,这种对婚姻慎重和理智的态度值得肯定。
同居带来的噩梦
小艾说和男友同居期间争吵不断并且先后3次怀孕,每次做人流都在精神上承受很大的压力,比如害怕以后不能生育,害怕手术出问题。再加上手术后不能休息就要去上班,一张脸整天都是蜡黄蜡黄的,瘦得风一吹就会倒似的。小艾觉得同居那段日子真是不堪回想,并且不能原谅自己竟做掉了3个孩子。
其实,在婚姻中的夫妻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矛盾,同居则更容易出现问题,而且彼此容忍度比婚姻小很多。婚姻毕竟大张旗鼓地公之于众了,已经变成两个家族的联姻了,分离就不那么容易,碍于面子也得尽量调适。同居则完全不必考虑他人意见,没有共同财产,没有共同的孩子,分手相对简单,法律也不会给予保障。
人类学家考察发现,如果没有外在因素的制约,爱恋中人的爱情激素会在18-36个月消退,同居者没有婚姻关系,往往没有转变为亲情,矛盾就已经很尖锐,此时很容易分手,女性往往会受到更大的伤害,尤其是怀孕女性和处于“熟人社会”的女性,会因为有“不好”的污名,而在“婚姻市场”上被贬低和排斥。
同居不婚
两位中年离异者通过征婚走到一起,他们不图过什么大富大贵的生活,只求平静淡然度日。两人同居后,觉得虽然各有缺点,但是都能够忍受,相互陪伴照顾总比形单影只好。女方要求结婚,男方不同意,觉得同居不婚能够起到相互保持一定距离和彼此尊重的作用,经济上各自把握,行动也有一定的自由度,交往上也不至于完全彼此控制,对彼此的子女也不产生复杂的关系。在这种情形下,同居不婚反而成了保持关系的保障。女方考虑再三,接受了男方的意见。两人逐渐彼此适应了,并且有信心继续彼此扶持下去。
现在,在中老年人当中,选择这种同居方式或“走婚”方式的越来越多,在一起生活与否完全取决于是不是愉快和幸福。这种始于年轻人的试婚方式被中老年人普遍接受并且加以改造,使之适应自己的生活。
对同居的理性思考
婚姻曾经是男女交往的最终目的,如果不是以结婚为目的的交往就是“作风不好”。现在一些人认识到,结了婚也不等于安全无恙,不等于不会离婚。同居能否长久保持关系,也要看双方是否都感到合适,尤其是已经有孩子的离异者或丧偶者,要审慎考虑结婚的利弊,把是否结婚当作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
美国专家对同居的研究表明:一个人经历的同居关系越多,就越容易选择同居而不是选择婚姻。2/3的同居关系没有走向婚姻,同居关系延续的平均时间只有9个半月。同居而最终没能结婚的那2/3的女性,同居的经历像年轮一样刻在自己心里和身上,很难很快地走出并摆脱它带来的影响,一切得重新开始并十分艰难。25岁以下的妇女有20%认为同居具有婚姻的所有好处,但40岁以上的妇女只有4%认为同居可代替结婚。
他们还发现,选择同居生活方式的人,来自破碎家庭的占多数。这些年轻人以为早些进入同居关系可以帮助他们摆脱家庭生活和烦恼,补偿其内心的失落感。但遗憾的是,他们的同居关系破裂时,反而更增加了失落感,甚至引发暴力冲突。
同居这种生活方式给中国人带来的益处多还是害处多,人们正在体会。如同结婚与离婚未必适合任何人一样,同居也未必人人可做。同居还是结婚?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责任编辑 王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