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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我们组成“稳定农村教师队伍,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课题组,以听取介绍、重点走访、集中座谈、实地考察等形式,就新建县“农村义务教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县城中小学办学情况”“如何稳定农村教师队伍,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内容进行了具体调查,并经过认真的思考和研究,形成调研报告,以期为县城教师减负,为农村教师减忧,为县域教育建言献策,供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一、调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网点
由于历史沿革、自然条件、经济增长、教育自身发展等因素的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网点的布局,虽经调整,但仍然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一方面城区学校生源爆满,另一方面农村地广人稀,教学网点分散(我县近年来依自然村以4公里为限设点调整,但全县仍有50~60个教学网点未调整),学校规模小,学生人数少。为此我们建议:
1.由县委、县政府组织城建、土管、教育等有关部门,科学论证,合理规划,在县城城区选取适当的地点(如新华路中段以及其他地段)兴建一至两所初中小学一体化、每所学校能容纳2000~3000名学生的公办学校,以缓解县城学校大班额超负荷运转的压力,适应城市发展和教育未来发展的需求。
2.发挥民办学校职能,加强民办学校管理。县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原国家教委《关于规范当前义教阶段办学行为若干原则意见》,制定民办教育发展规划,保护民办学校的利益,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推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
3.加大调整农村中小学校网点调整力度。县、乡、村逐级负责,排除地方势力的干扰,加快农村中小学校网点布局的调整,优化整合教育资源,提高办学规模效益。
二、切实提高农村教师待遇,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提高教学质量
振兴经济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建设一支稳定、高素质、学科结构合理的农村教师队伍,已成为我县农村义务教育的当务之急。为此我们建议:
1.政府要确保农村教师能享受政策规定的各种待遇,妥善解决农村教师工资、津贴、就医、保险、养老等问题。设立农村教师住房专项补助资金,并尽快解决农村教师住房公积金问题。
2.停止从农村教师中通过考试成批选调优秀教师到城区学校。今后,农村教师进县城只能根据个人的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个别考虑。农村学校招聘教师实行就地就近招聘制,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在本乡镇应聘。
3.建立乡镇教师人才库,实行和坚持一定行政区域内(如县或乡镇)的教师对等交流制度,规定城(镇)学校每年必须接受一定数量的农村教师进修培训,鼓励城镇高级教师、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到农村中小学支教,并作为县城教师晋升职称的条件之一,真正达到县城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农村教师到县城学习锻练的要求。
4.要考虑农村中小学区域广、生源分散、教学点较多等特点,合理核定农村学校教职员工的编制。
5.由政府人事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相应的职称比例,确保农村教师职称评定及其结构合理化。应尽可能为农村教师晋升职称给予倾斜政策,使农村教师晋升职称比例达到或超过县城教师的比例。
6.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制定实施农村教师区域性工作补贴制度,如边远地区的教师每人每月补助100元,次边远地区的教师每人每月补助80元或50元不等。
7.教育主管部门应尽快统计音、体、美、英语及信息技术专职教师缺额数量,报县政府,并尽快采取切实可行的补充措施。
三、实施农村学校教师安居工程
长期以来,农村教师的住房问题一直未能有效解决,老教师难于稳定,新教师难于留住,成为目前农村教育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为此我们建议:
在乡镇学校附近兴建经济适用房或给一定的住房补贴,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问题,真正做到以政策用人,以待遇养人,以事业留人。
同时在三四个村小之间新建教师简易住宅,为新聘用的青年教师就近解决吃住困难。
四、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
目前,在农村义务教育中代课教师是一支重要力量,是村小教学的主力军。代课教师在农村学校面广量大,大多数是有丰富教学经验的,30%~60%是上世纪80年代清理民办教师后进入教师行列的,其中50%取得了教师资格证。但是代课教师均未经教育行政部门严格审核,良莠不齐,而且代课教师普遍收入偏低,思想不稳定。对此我们建议:
1.由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对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证并具备相应学历的代课教师,允许他们参加招聘考试、考核,转为正式聘用教师,并对他们进行一次全面的专业培训,帮助他们提高业务水平。
2.稳定一批代课教师。对已经取得教师合格证,并成为教学骨干的代课教师,建议将月工资提高到600元左右,对工作10年以上者以每满5年为一档,给予适当的贡献津贴,尽可能进入社保,解除其后顾之忧,使这些教师能长期稳定在农村教育第一线。
3.对代课教师中经考试不合格又不努力自我提高、不积极工作者坚决清退,并逐年加大新教师的招聘数量,以弥补代课教师被清退后留下的空缺。(作者单位:江西省新建县教师进修学校)
□责任编辑:田禾雨
一、调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网点
由于历史沿革、自然条件、经济增长、教育自身发展等因素的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网点的布局,虽经调整,但仍然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一方面城区学校生源爆满,另一方面农村地广人稀,教学网点分散(我县近年来依自然村以4公里为限设点调整,但全县仍有50~60个教学网点未调整),学校规模小,学生人数少。为此我们建议:
1.由县委、县政府组织城建、土管、教育等有关部门,科学论证,合理规划,在县城城区选取适当的地点(如新华路中段以及其他地段)兴建一至两所初中小学一体化、每所学校能容纳2000~3000名学生的公办学校,以缓解县城学校大班额超负荷运转的压力,适应城市发展和教育未来发展的需求。
2.发挥民办学校职能,加强民办学校管理。县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原国家教委《关于规范当前义教阶段办学行为若干原则意见》,制定民办教育发展规划,保护民办学校的利益,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推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
3.加大调整农村中小学校网点调整力度。县、乡、村逐级负责,排除地方势力的干扰,加快农村中小学校网点布局的调整,优化整合教育资源,提高办学规模效益。
二、切实提高农村教师待遇,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提高教学质量
振兴经济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建设一支稳定、高素质、学科结构合理的农村教师队伍,已成为我县农村义务教育的当务之急。为此我们建议:
1.政府要确保农村教师能享受政策规定的各种待遇,妥善解决农村教师工资、津贴、就医、保险、养老等问题。设立农村教师住房专项补助资金,并尽快解决农村教师住房公积金问题。
2.停止从农村教师中通过考试成批选调优秀教师到城区学校。今后,农村教师进县城只能根据个人的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个别考虑。农村学校招聘教师实行就地就近招聘制,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在本乡镇应聘。
3.建立乡镇教师人才库,实行和坚持一定行政区域内(如县或乡镇)的教师对等交流制度,规定城(镇)学校每年必须接受一定数量的农村教师进修培训,鼓励城镇高级教师、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到农村中小学支教,并作为县城教师晋升职称的条件之一,真正达到县城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农村教师到县城学习锻练的要求。
4.要考虑农村中小学区域广、生源分散、教学点较多等特点,合理核定农村学校教职员工的编制。
5.由政府人事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相应的职称比例,确保农村教师职称评定及其结构合理化。应尽可能为农村教师晋升职称给予倾斜政策,使农村教师晋升职称比例达到或超过县城教师的比例。
6.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制定实施农村教师区域性工作补贴制度,如边远地区的教师每人每月补助100元,次边远地区的教师每人每月补助80元或50元不等。
7.教育主管部门应尽快统计音、体、美、英语及信息技术专职教师缺额数量,报县政府,并尽快采取切实可行的补充措施。
三、实施农村学校教师安居工程
长期以来,农村教师的住房问题一直未能有效解决,老教师难于稳定,新教师难于留住,成为目前农村教育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为此我们建议:
在乡镇学校附近兴建经济适用房或给一定的住房补贴,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问题,真正做到以政策用人,以待遇养人,以事业留人。
同时在三四个村小之间新建教师简易住宅,为新聘用的青年教师就近解决吃住困难。
四、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
目前,在农村义务教育中代课教师是一支重要力量,是村小教学的主力军。代课教师在农村学校面广量大,大多数是有丰富教学经验的,30%~60%是上世纪80年代清理民办教师后进入教师行列的,其中50%取得了教师资格证。但是代课教师均未经教育行政部门严格审核,良莠不齐,而且代课教师普遍收入偏低,思想不稳定。对此我们建议:
1.由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对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证并具备相应学历的代课教师,允许他们参加招聘考试、考核,转为正式聘用教师,并对他们进行一次全面的专业培训,帮助他们提高业务水平。
2.稳定一批代课教师。对已经取得教师合格证,并成为教学骨干的代课教师,建议将月工资提高到600元左右,对工作10年以上者以每满5年为一档,给予适当的贡献津贴,尽可能进入社保,解除其后顾之忧,使这些教师能长期稳定在农村教育第一线。
3.对代课教师中经考试不合格又不努力自我提高、不积极工作者坚决清退,并逐年加大新教师的招聘数量,以弥补代课教师被清退后留下的空缺。(作者单位:江西省新建县教师进修学校)
□责任编辑:田禾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