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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农产品协定》(AA)有条件地允许成员对部分农产品提供出口补贴,除此之外的大量农产品出口补贴则由AA第10条的反规避规则进行规制。农产品出口补贴反规避规则以AA第10条为核心,防止成员以产生或威胁导致规避出口补贴承诺的方式实施AA规定之外的农产品出口补贴,特别是出口信贷、出口信贷担保和保险、粮食援助以及出口国营贸易企业这三类潜在的出口补贴。第10.3条作为反规避条款中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仅适用于减让表农产品,将申诉方的举证责任部分地转移到了被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