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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水利部颁布的《中央财政小到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农)[2006]124号)规定,浙江省财政从2003—2007年,设立万里清水河道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近年来杭州市也对农民饮用水工程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山塘水库除险保安等实行以奖代补并取得了可喜的效果。但笔者在对乡镇、村水利专项资金检查中发现,在使用水利“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的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一些问题,直接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