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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合唱必须采用“合唱唱法”才能收到最佳效果,每个合唱队员只有能熟练运用“合唱唱法”进行演唱才是一名合格的合唱队员,这是在合唱界取得了共识的。吴灵芬教授作为一名合唱指挥的权威,她是深刻理解“合唱唱法”对合唱效果的决定性作用的,因此在她的学术活动中,都每每极强调“合唱唱法”,是“合唱唱法”的积极倡导者。马革顺教授的新作《合唱学新编》在上海音乐出版社2006年四月版一书中对合唱唱法也有系统的论述。
究竟什么是“合唱唱法”?
“合唱唱法”强调“合”字,是在合唱中,运用美声发声的位置方法,注重共性消除个性的演唱方法。说白了,一句话,在合唱的演唱中,凡是使人能听到某个人的存在的唱法都不是“合唱唱法”;反过来说,那些使人听不到个人存在的唱法就是“合唱唱法”。
依据个人的理解,“合唱唱法”在实际训练中包括合唱理念(或称为合唱意识)和合唱技巧两大部分。
一、合唱理念
1.合唱理念强调队员要了解个人与整体的关系。
正如吴灵芬教授所指出的:“我们合唱队要求个体服从全体,合唱队里没有我,只有我们。这取决于合唱队员或者乐队队员的耳朵,通过耳朵去辨别,调整自己的声音,让自己融入集体声音,调整自己的共鸣腔和发声位置,这样来做到和谐。西方把合唱作为一种人的质量的和谐度,追求和谐,追求爱心,这是人文教育的一种手段,就是这个道理。”
2.合唱理念要求队员清楚自己该做好哪些。
每个合唱团员都必须练出“一心三用”的基本功,培养自己“一心三用”的本领:一是用心看指挥,正确表达指挥的意图;二是用心唱好自己的声部;三是用心聆听本声部其他成员和其他声部的声音,随时调控自己在演唱中的音量、音色和情感的表达。每个合唱团成员,不仅要背过本声部的乐谱,也要熟悉总谱,熟悉指挥在指挥中的任何细节,这正是“功夫在唱外”。
培养合唱理念,要求平日要多看多听,多思考多琢磨,积极培养积极的合唱意识,并把它“融化在血液里,贯彻在演唱中”。
二、合唱技巧
合唱唱法中的合唱技巧,是在合唱理念的指导下,加强自己对声音的控制、协调和统一,诸如发声方法的统一、音色的统一、音量的统一和音乐表现的统一等等。
1.“合唱唱法”采用合唱发声法。
合唱发声法是在美声发生位置的基础上,注重合唱中的共性,学会自我控制、协调和统一。合唱歌曲时的发声状态是以混声、半声、轻声为主,柔和富有弹性的、有控制的气息始终支持着统一要求的歌唱并隐藏在歌声中(不要听到控制呼吸的痕迹)。演唱时各声区少带有胸声,在听觉上不明显;歌唱时的喉咙咽壁始终处于稳定的开放状态,每一歌唱者发声时发声器官处于最大的放松状态,声音焦点的位置清晰靠前,声音平直抒情,柔和没有火气,演唱时声音的整体线条非常清晰,抒情性强,理智地参与演唱。正如秋白先生说的那样,要声带的部分振动,那才是合唱的声音,全段振动了,那就成了各自的声音了。
2.“合唱唱法”强调采用童声的音色。
童声是天然的直声,他们的声音极具纯洁之美,柔和有穿透力,具小号般的金属感,是明显的头腔共鸣,高音无颤抖,假声不嘶哑。童声没有成人唱歌时种种的喉音和“颤抖”,更易使声音在音色上保持一致。大家都知道,欧洲的合唱是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欧洲合唱的精髓是极度放松的直声唱法。因而欧洲的合唱团要求成年的男女歌手模拟童声,力求直声。相反的是,我们的一些合唱队员,以为自己能发颤抖的声音才是高水平,认为越颤越好,他们没想到,合唱犹如一根钢丝绳,每个人的声音就是单根钢丝,不用拉直的细钢丝,而是用具有各种不同弯曲波形的细钢丝,绞成的钢丝绳是多么糟糕、多么粗糙而不能使用。合唱何尝不是如此?
3.“合唱唱法”是多种歌唱技巧的综合运用
“合唱唱法”除了采用合唱发声法外,如果每个人能在合唱意识的统一下,更能在演唱中要做到下列九个字——高、竖、深、轻、柔、直、齐、准、和,应是掌握了合唱技巧的精髓了。当然,合唱中使用普通话的发音与吐字咬字的要求也是不言而喻的,这里不多说。
高是指发音的高位置,竖是指瘦腮和竖立的口形,深是指气息要深。高、竖、深的要求正是说明合唱要坚持美声唱法。轻是指轻的音量,柔是指对音色的要求,直是指唱歌时力求直声,总之,轻、柔、直是要求演唱时坚持直声弱唱,只有弱唱才能有效地消除个性。齐不但指对节奏的要求,更泛指在演唱时对指挥意图的理解和表达上的步调一致;准不仅是指对每个人对音高(特别是对变音)的准确把握,也指各声部间音程关系的准确;和则是指和谐统一。可以设想,如果一个合唱团能在指挥的训练时坚持上述九点,它将是很专业的了。
合唱是一种多声部旋律纵横交织发展的高层次艺术形式,它来源于真情的歌唱。合唱艺术不是一蹴而就、一朝一夕的事情,对参加合唱艺术活动的每个队员来说,它是一个逐步认识自我和完善自我的过程。采用合唱唱法来演唱既是一种认识问题,又是需要指挥跟队员慢慢磨合的一个长期过程。
究竟什么是“合唱唱法”?
“合唱唱法”强调“合”字,是在合唱中,运用美声发声的位置方法,注重共性消除个性的演唱方法。说白了,一句话,在合唱的演唱中,凡是使人能听到某个人的存在的唱法都不是“合唱唱法”;反过来说,那些使人听不到个人存在的唱法就是“合唱唱法”。
依据个人的理解,“合唱唱法”在实际训练中包括合唱理念(或称为合唱意识)和合唱技巧两大部分。
一、合唱理念
1.合唱理念强调队员要了解个人与整体的关系。
正如吴灵芬教授所指出的:“我们合唱队要求个体服从全体,合唱队里没有我,只有我们。这取决于合唱队员或者乐队队员的耳朵,通过耳朵去辨别,调整自己的声音,让自己融入集体声音,调整自己的共鸣腔和发声位置,这样来做到和谐。西方把合唱作为一种人的质量的和谐度,追求和谐,追求爱心,这是人文教育的一种手段,就是这个道理。”
2.合唱理念要求队员清楚自己该做好哪些。
每个合唱团员都必须练出“一心三用”的基本功,培养自己“一心三用”的本领:一是用心看指挥,正确表达指挥的意图;二是用心唱好自己的声部;三是用心聆听本声部其他成员和其他声部的声音,随时调控自己在演唱中的音量、音色和情感的表达。每个合唱团成员,不仅要背过本声部的乐谱,也要熟悉总谱,熟悉指挥在指挥中的任何细节,这正是“功夫在唱外”。
培养合唱理念,要求平日要多看多听,多思考多琢磨,积极培养积极的合唱意识,并把它“融化在血液里,贯彻在演唱中”。
二、合唱技巧
合唱唱法中的合唱技巧,是在合唱理念的指导下,加强自己对声音的控制、协调和统一,诸如发声方法的统一、音色的统一、音量的统一和音乐表现的统一等等。
1.“合唱唱法”采用合唱发声法。
合唱发声法是在美声发生位置的基础上,注重合唱中的共性,学会自我控制、协调和统一。合唱歌曲时的发声状态是以混声、半声、轻声为主,柔和富有弹性的、有控制的气息始终支持着统一要求的歌唱并隐藏在歌声中(不要听到控制呼吸的痕迹)。演唱时各声区少带有胸声,在听觉上不明显;歌唱时的喉咙咽壁始终处于稳定的开放状态,每一歌唱者发声时发声器官处于最大的放松状态,声音焦点的位置清晰靠前,声音平直抒情,柔和没有火气,演唱时声音的整体线条非常清晰,抒情性强,理智地参与演唱。正如秋白先生说的那样,要声带的部分振动,那才是合唱的声音,全段振动了,那就成了各自的声音了。
2.“合唱唱法”强调采用童声的音色。
童声是天然的直声,他们的声音极具纯洁之美,柔和有穿透力,具小号般的金属感,是明显的头腔共鸣,高音无颤抖,假声不嘶哑。童声没有成人唱歌时种种的喉音和“颤抖”,更易使声音在音色上保持一致。大家都知道,欧洲的合唱是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欧洲合唱的精髓是极度放松的直声唱法。因而欧洲的合唱团要求成年的男女歌手模拟童声,力求直声。相反的是,我们的一些合唱队员,以为自己能发颤抖的声音才是高水平,认为越颤越好,他们没想到,合唱犹如一根钢丝绳,每个人的声音就是单根钢丝,不用拉直的细钢丝,而是用具有各种不同弯曲波形的细钢丝,绞成的钢丝绳是多么糟糕、多么粗糙而不能使用。合唱何尝不是如此?
3.“合唱唱法”是多种歌唱技巧的综合运用
“合唱唱法”除了采用合唱发声法外,如果每个人能在合唱意识的统一下,更能在演唱中要做到下列九个字——高、竖、深、轻、柔、直、齐、准、和,应是掌握了合唱技巧的精髓了。当然,合唱中使用普通话的发音与吐字咬字的要求也是不言而喻的,这里不多说。
高是指发音的高位置,竖是指瘦腮和竖立的口形,深是指气息要深。高、竖、深的要求正是说明合唱要坚持美声唱法。轻是指轻的音量,柔是指对音色的要求,直是指唱歌时力求直声,总之,轻、柔、直是要求演唱时坚持直声弱唱,只有弱唱才能有效地消除个性。齐不但指对节奏的要求,更泛指在演唱时对指挥意图的理解和表达上的步调一致;准不仅是指对每个人对音高(特别是对变音)的准确把握,也指各声部间音程关系的准确;和则是指和谐统一。可以设想,如果一个合唱团能在指挥的训练时坚持上述九点,它将是很专业的了。
合唱是一种多声部旋律纵横交织发展的高层次艺术形式,它来源于真情的歌唱。合唱艺术不是一蹴而就、一朝一夕的事情,对参加合唱艺术活动的每个队员来说,它是一个逐步认识自我和完善自我的过程。采用合唱唱法来演唱既是一种认识问题,又是需要指挥跟队员慢慢磨合的一个长期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