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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畅是中国共产党杰出的革命家,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领导人,国际进步妇女运动的活动家,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儿童保育事业的开拓者。1919年,蔡畅与母亲葛健豪、兄长蔡和森赴法勤工俭学。留法勤工俭学期间,蔡畅加入共产党。1925年初,蔡畅和李富春等人由共产国际、中国共产党安排经苏联回国。短暂逗留苏联期间,蔡畅不仅在莫斯科东方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接受政治训练,还实地考察了苏联的妇女解放、儿童保育事业。自此之后,蔡畅几乎一生都在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妇女解放、儿童保育事业奋斗,可谓呕心沥血。
考察苏联儿童保育事业
1925年2月,蔡畅和李富春抵达苏联。根据共产国际、中国共产党的安排,他们进入莫斯科东方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中国班学习。在该校期间,蔡畅除了学习俄语和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联共(布)党史、世界革命史等课程之外,还用了很多精力实地考察苏联社会的方方面面。
考察中,蔡畅注意到,苏联婴儿抚育方面的各种琐事都由国家开设的儿童养育院、儿童寄养所负责,这样女工、女学生可以有闲暇时间参加工作或研究学问,“从此苏俄妇女的生活得着不少的改良和幸福”。女工每工作三个小时,便有半小时可以给婴儿哺乳,哺乳时间不扣工资;女学生可以在学校附属的养育院、寄托所就近哺乳婴儿,之后便可以继续回教室上课。婴儿的饮食、衣服、玩具、医药等费用都由国家承担。婴儿的食品饮品甚至要由养育院专门的儿科医生先行检验。在这样的抚育情况下,苏联的婴幼儿生活不得不令人钦慕,蔡畅感慨说:“一切设施非常完备雅致,每个小孩睡在很洁白的小床上,形似白兔儿”,“每一个小孩都长得很肥胖活泼可爱”。
在苏联实地考察期间,蔡畅对于乡村中的“儿童家庭”留下了深刻印象。这些“儿童家庭”实行委员制管理,设有执行委员会,包括委员若干、书记一名,还有负责管理粮食、资金收支和处理儿童之间情感问题、赏罚问题的委员;委员会下设支部、小组,每组负责五六名儿童。儿童们的日常生活非常有趣,能够前往以前地主和沙皇的别墅、行宫里生活、游玩;游玩之外,儿童共同研究自然科学、手工;指导员还要教儿童一定的政治学、社会学常识,因此儿童中“不懂得国家的政治组织的很少”。实地考察期间一群小孩给蔡畅留下了深刻印象,他们竟然问蔡畅:“你是中国人么?中国现在的内争怎样,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压迫仍旧么?”蔡畅注意到,苏联儿童不仅具有政治意识,还有一定的国际主义精神。这种现象在年长儿童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他们组织儿童团、俱乐部、阅书室,讨论学习、娱乐、生活等问题,组织讲演会等活动。他们对于中国革命非常关心,孙中山去世、五卅惨案、沙基惨案时,还召开了追悼会,高呼“打倒一切帝国主义、反对侵略中国”的口号。
通过对儿童养育院、儿童寄养所等托养机构,以及儿童组织、儿童活动的实地观察,蔡畅对于苏联儿童保育事业的“组织原则”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有两方面值得未来中国儿童保育事业学习:其一,儿童保育事业与妇女解放运动有着紧密关联,发展儿童保育事业是为了妇女解放;其二,儿童保育事业是为了培养“一般革命家的继承者”,为建设和巩固苏维埃国家奠定坚实的基础。
苏区及延安時期的儿童保育工作
1925年8月,蔡畅回国,后担任中共两广区委妇委负责人,兼任国民党中央妇女部干事,主要是协助何香凝开展工作。自此之后,蔡畅成为中国共产党妇女解放运动、儿童保育事业的主要领导人之一。这一时期,蔡畅有意识地将苏联儿童保育事业的做法引进到中国。当时蔡畅经常到女工宿舍区开展调研,了解女工疾苦,致力于改善她们的工作和生活待遇。1926年3月30日举行的省港罢工女工大会通过的决议中,明确提出工厂和政府应当设立儿童寄托所。在蔡畅的影响下,国民党还提供经费为罢工女工开办了劳动子弟学校。
1931年11月,蔡畅和李富春在中央特科的安排下前往中央苏区。1932年2月,蔡畅开始担任江西省委妇女部长兼组织部长,协助李富春、陈毅等人开展江西苏区的各项工作。尽管面临国民党反动派发动的“围剿”,江西苏区经济社会条件十分艰苦,蔡畅对儿童保育事业仍然付出了很大心血。蔡畅对于孩子有着深厚的感情,认为孩子是革命的未来。对于溺弃女婴的传统陋习,蔡畅要求依法严惩。江西苏区妇女参加劳动、支援革命的情况十分普遍,但又没有托儿所,因此时常发生孩子淹死等意外事件。蔡畅将各村的老妇人们组织起来成立“带孩子组”,这样既保证了孩子的基本安全,也解除了广大妇女的后顾之忧。1934年2月,江西苏区还颁布了《托儿所组织条例》,以规范各地托儿所的组织管理。《托儿所组织条例》强调“使小孩子能够得到更好的教育与照顾,在集体的生活中养成共产儿童的生活习惯”,规定“凡是有选举权的人生下来,过一月至五岁的小孩子都可以进托儿所”,认为这有助于每个劳动妇女参加生产和苏维埃各方面的工作。
长征结束到达陕北后,在蔡畅和边区政府的筹备下,延安的第一所托儿所于1938年春天诞生,这便是洛杉矶保育院的前身。蔡畅邀请董贞、丑子冈先后担任所长。当时各地纷纷成立挽救、保育难童的战时儿童保育会。1938年7月4日,蔡畅、徐明清、成仿吾等人在延安发起成立战时儿童保育会陕甘宁边区分会,其中康克清、蔡畅、丁玲等15名妇女领袖当选为理事。保育会计划收养难童500名以内,其中婴孩100名、幼儿200名、小学生200名,全部费用由重庆总会按月拨发。蔡畅还领导开办了保育训练班,培育保育干部,以保证延安儿童保育工作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1941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蔡畅接替王明担任妇女运动委员会书记,负责全党的妇幼工作。蔡畅要求各保育机构负责人加强经验总结工作,并在具体的工作方法上给予指导。关于总结的内容,蔡畅指出应该包括:托儿所、保育院的组织、制度及其经验教训,饮食、被服调剂问题,清洁保持和疾病预防、隔离、治疗问题,儿童教育的内容、设备、方法,保育人员的思想问题等。关于总结的步骤和方法,蔡畅指出各单位可以采用召开会议、个别谈话、征求家长意见等方式收集材料、讨论总结,然后保育委员会再进行汇总。这些都是为了适应解放区大发展时期各地保育工作随之推进的情况。在1946年7月给沈元晖、丑子冈的信中,蔡畅提出“建设与推广保育经验于各解放区,使革命后代得到集体保育”,改进延安保育工作,使之成为各解放区保育工作的表率。根据1947年2月蔡畅在国际民主妇联第一届理事会所作报告来看,1946年陕甘宁边区10个保育机关共计收容难童2840名。在国民党反动派发动大规模内战的情况下取得这样的成绩,已属十分可贵。
蔡畅在探索中国儿童保育事业的实践中认识到,很多问题的解决不是社会制度变更就能实现的,还要受诸多现实因素限制。如多体谅女同志带孩子的苦累和情绪,使她们正确认识为人民服务与尽母职的关系,更现实一些去看待处理孩子和工作的矛盾问题;在孩子多的单位应该分别成立不同性质的托儿所、保育班、幼稚园等保育机构。这些思考体现了蔡畅对于五四以来中国妇女解放思路、苏联妇女解放和儿童保育经验的超越。
领导新中国成立后的儿童保育事业
1949年3月,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成立,蔡畅当选为主席,实际主持领导全国的妇幼工作。蔡畅推荐康克清担任全国妇联儿童部部长,原洛杉矶保育院的园长沈元晖担任儿童部副部长,并大力支持她们二人的各项工作。在全国妇联、全国工会、全国组织系统召开的各项会议上,蔡畅多次强调要办好儿童保育事业,要求各级干部、女干部协力解决托儿问题。
在蔡畅领导下,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成立不到一年,便在儿童保育工作方面取得不俗成绩:第一,举办和改进各种儿童保育机构和幼稚园,在全国范围内宣传儿童保育的相关卫生常识及保卫儿童权利的重要性;第二,针对城市、农村儿童保育工作的不同情况制定儿童保育工作的不同方针、任务和重点,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成立不到一年,全国托儿所数量增加了5倍以上,另有儿童教养机关183所,收养孤儿、难童23790人,开办保育训练班67期,训练保育干部1850余人。能够在巩固人民政权、恢复发展国民经济的同时,推动解决旧中国长期存在的儿童保育难题,这十分难得。
1950年8月27日,蔡畅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的全国第一次女工工作会议上作发言,从女工工会工作与儿童保育工作相联系的角度,提出解决保育工作的“实际问题”和“小事”。蔡畅强调,开展工作不能只讲政治、大道理,要把喂奶室、托儿所等小事做好,解决好妇婴卫生、托儿所问题,才能使女工安心工作、发挥出生产积极性。关于儿童保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她提出工会部门、行政部门要给予各项支持协助,形成工会女工部领导、福利部协助、母亲代表参加的领导体制。至于如何设立托儿所,蔡畅提出具体建议:首先,对原有的托儿所进行恢复和改造,改变以往只招收职员孩子、不收工人孩子的旧制度,女工多的工厂若未建立托儿所应当新建,可以参考东北只要3岁以下婴儿无人照顾且数量达到10名便可以建立托儿所的标准;其次,开办水平不要太高,孩子生活水平不要超过工人家庭生活水平太多,要立足于孩子有人看管、照顾和预防疾病,注意男、女工的孩子都应该收容;最后,托儿所经费由厂方、工人福利金、父母共同负担,各地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儿童保育工作是為了培养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接班人,那么这项事业就要牢固树立为劳动人民服务的意识。蔡畅经常与邓颖超、康克清等人研究改进儿童保育工作的办法,尤其是如何提高工作人员的觉悟、纠正轻视劳动人民和单纯的雇佣观点,使劳动妇女的子女尽可能入托。广大农村基于这种理念纷纷建立了以“农忙托儿互助组”为形式的新型托幼组织。据统计,1952年全国农忙托儿互助组和农忙托儿所共有14.8万余处,收托儿童85万余人。
新中国诞生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基础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后还需要与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旧思想和旧传统展开斗争,因此儿童保育问题只能逐步解决。1955年蔡畅为纪念列宁诞辰85周年撰写《列宁论社会主义建设与妇女解放》一文,其中指出:“如果在我国现在的条件下,急求家务劳动社会化,企图把孩子的教养完全推给国家,那是既不应该也不可能的。”也就是说,孩子教养问题、儿童保育事业在现有条件下,不能完全由国家、社会承担,应当逐步解决。这一观点是社会主义探索时期蔡畅关于儿童保育事业思考的核心理念。在1956年召开的中共八大上,蔡畅发言指出应当按照“勤俭办所”的方针降低收费标准,设法逐步解决托儿组织不足的问题:在城市或工业区适当发展社会服务事业,逐步满足托养子女的要求;做好阐释工作,使女干部认识到儿童福利事业只能随着经济发展而逐步发展,单纯埋怨领导或提出过高过急的要求行不通,家庭成员内部在教养子女、料理家务方面应做好分工。
在新社会,生儿育女、教养儿女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部分,都是必需的、光荣的劳动。蔡畅特别强调在保育工作上要改变旧的观念、思路。针对当时社会上对于教养儿女等家务劳动的轻视,蔡畅多次论述家务劳动与社会劳动的辩证关系。她指出:一切对社会主义事业有益的劳动都是光荣的,由于社会制度变了,生儿育女不是为了自家的传宗接代、养老送终,而是为国家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不论是在托儿所从事服务工作,还是在家里带孩子,都是为了抚育工人阶级的后代,因此在托儿所带孩子与在家里带孩子没有光荣、不光荣之分;职工家属在家务劳动之余,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办幼儿园、托儿站、办小学,这都属于社会劳动,“她们同一切建设社会主义的劳动者一样有平等的地位”。蔡畅实际上是要纠正将家务劳动与社会劳动割裂的错误观点,还要求广泛宣传“一切对社会主义有益的劳动都是光荣的”观点。
蔡畅认为儿童保育工作是一项伟大的事业,因为儿童是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而保育人员要有正确的工作态度。正如她对全国妇女建设社会主义积极分子所说:“我们要像疼爱自己的儿女弟妹一样来疼爱托儿所、幼儿园的孩子。对孩子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要让孩子们生活得好,吃得好,住得好,玩得好;要讲求卫生,预防疾病,有了病要迅速治疗,发生了传染病,要赶快隔离,以免蔓延。要把孩子教育得好,使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培养孩子热爱祖国、热爱劳动、热爱集体,使他们诚实、勇敢、活泼、健壮。要使家长感到孩子比在家里教养得更好,放心满意。”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同时,儿童保育组织也大为发展。仅1956年全国建立的农忙托儿组就收托600多万名,这几乎是1952年的7倍之多。各地托儿组织由于举办时间短,普遍存在经验不足、保育人员水平不高等问题,因此需要加以改善和加强。蔡畅在1959年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指出具体改进方向:应当加强对各种保育机构的领导,培养一批骨干人员,通过各种方法提高保育和教养人员的思想水平、业务水平;托儿组织既要办好,又要节省劳力、物力。这是蔡畅“逐步解决孩子教养问题”思路的具体体现。
康克清在蔡畅逝世时评价她是“我国儿童保育工作的开拓者”,可谓实至名归。回顾蔡畅一生对于儿童保育事业的思考与探索,短暂逗留苏联期间对于苏联儿童保育事业的实地考察,特别是“儿童应归国家负责教养”原则给她留下了深刻印象,这也是她探索和领导中国儿童保育事业的方向。此后,不论是江西苏区时期还是延安时期,蔡畅组织“带孩子组”、托儿所、保育院,根据“因陋就简”原则,尽可能保证儿童的身心健康。新中国成立后,蔡畅以“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为目标,将儿童保育工作、福利事业作为全国妇联工作的重要任务,使儿童保育工作与妇女解放运动密切结合,为新中国儿童逐步开创幸福生活。当然,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诞生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基础上,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旧思想和旧传统仍有影响,因此儿童保育事业只能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推进,无法在短时期内实现“儿童应归国家负责教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提倡父亲与母亲、家庭与社会共同负责孩子的教养问题。这也是蔡畅领导和探索儿童保育工作,给我们留下的重要启示。(责任编辑 杨琳)
作者: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