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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斯塔尔有个古色古香的老桥区,区内有个“奈街”,五光十色,风情万种。
这天,明艳的阳光泼洒在身上,像金色的香槟酒。我和女儿怀着满满的欢喜,慢慢逛,细细看。丝绸、铜雕、银器、木雕,都是精品。逛着逛着,女儿突然驻足,炯炯的目光里,有一见钟情的狂热。
那家店铺,琳琅满目地摆着多彩陶碗。
每一只碗都有着截然不同的设计,像是一幅幅圆圆的卷放着的抽象画,五彩斑斓。
我在碗里听到了音乐,我在碗里看到了故事;我和女儿,一起落入了一个充满童话色彩的神秘王国里。
女儿痴痴地看,然后说:“我要买。”那语调,有着不容反对的坚毅,有着不容劝说的固执。
旅居伦敦的她,喜欢烹饪,常常在周末邀约好友到家里共进晚餐。她认为使用这种充满了艺术美的大碗小碗盛放食物,食物也必然会溢满梦幻的味道。
店主是个好脾气的中年女子,她把多彩陶碗一个一个小心翼翼地摆放在地上,让我们挑选。我们母女轻声细气地讨论着,生怕嗓音一大,就会把那些精致的陶碗震裂。每一只碗都富有魅力地展现着自己的风格,或冷隽或柔婉,或朴拙或雅丽,或端庄或奔放;每一只沉默的碗,都在无声地叙述着一个古老的传说。把这样的碗带回家,满屋喧喧嚣嚣的,都是听之不尽的故事。环肥燕瘦,各有千秋。此刻,取舍竟是如此困难。我们拿起又放下,放下再拿起,如此反反复复,几经折腾,终于选定了。
大碗、中碗、小碗,各挑了八个。
沉甸甸的多彩陶碗,非常坠手。我提醒女儿:“这些碗,不能托运啊,只能手提。”她露出了“赴汤蹈火也心甘”的表情,说道:“没问题,我别的东西不买,就买这个。”又问:“妈妈,您为什么不买呀?”我微笑不语。旅行经年,我早已过了看见奇珍异物就买的人生阶段了。不是所有的好东西都要据为己有,有时候看过了便算是拥有了。
女儿将多彩陶碗一层一层地用报纸包了,一路上呵护备至地提着返回伦敦,那种如履薄冰的小心,那种溢于言表的兴奋,好似手里提着的是一个初生的巨型婴儿。
返回伦敦不久,女儿便呼朋唤友前来聚餐。事后,在电话中告诉我,多彩陶碗把一桌朋友的眸子都照得晶晶发亮,大家击节叹赏。
女儿很起劲儿地侍弄着她的多彩陶碗,每逢周末,便烹煮各式各样的菜肴与碗进行搭配。她兴致勃勃地说,每只碗都有自个儿的性格,唯有煮出与它们情投意合的食物,才能衬托出它们超尘绝俗的美丽。女儿发现,多彩陶碗用以盛放白白的大米饭或者是清澈的汤水,最能凸显它的美丽;如果放的是汁液浓稠的肉类,会玷污它的色彩,会糟蹋它的图案。
我心想:嘿,这不是本末倒置吗?原该是配角的碗碟,现在不但喧宾夺主地成了饭桌上的焦点,而且还主宰了“碗里乾坤”哪!
過了一段日子,女儿竟然绝口不提多彩陶碗了。
问起时,她意兴阑珊地说:“在碗柜里搬出搬进,很麻烦;再说,沉甸甸的,清洗也不容易呀!”
多彩陶碗完完全全“失宠”了。
对于处在见了“宝贝”就心喜必买阶段的旅者来说,这是必经的道路,也是必交的学费。
在我家里,被打入“冷宫”而不见天日的东西,数不胜数。而这些“昔日的宝贝”,都是我千辛万苦地抱着、提着,跋山涉水地捎回来的!
感悟:
从一见钟情、呵护备至、兴奋异常到意兴阑珊,女儿对陶碗的感情经历了一个跌宕起伏的过程。我们在成长过程中,总是会经历喜欢就想拥有,然后却热情消退的阶段。因此作者说:“不是所有的好东西都要据为己有,有时候看过了便算是拥有了。”
这天,明艳的阳光泼洒在身上,像金色的香槟酒。我和女儿怀着满满的欢喜,慢慢逛,细细看。丝绸、铜雕、银器、木雕,都是精品。逛着逛着,女儿突然驻足,炯炯的目光里,有一见钟情的狂热。
那家店铺,琳琅满目地摆着多彩陶碗。
每一只碗都有着截然不同的设计,像是一幅幅圆圆的卷放着的抽象画,五彩斑斓。
我在碗里听到了音乐,我在碗里看到了故事;我和女儿,一起落入了一个充满童话色彩的神秘王国里。
女儿痴痴地看,然后说:“我要买。”那语调,有着不容反对的坚毅,有着不容劝说的固执。
旅居伦敦的她,喜欢烹饪,常常在周末邀约好友到家里共进晚餐。她认为使用这种充满了艺术美的大碗小碗盛放食物,食物也必然会溢满梦幻的味道。
店主是个好脾气的中年女子,她把多彩陶碗一个一个小心翼翼地摆放在地上,让我们挑选。我们母女轻声细气地讨论着,生怕嗓音一大,就会把那些精致的陶碗震裂。每一只碗都富有魅力地展现着自己的风格,或冷隽或柔婉,或朴拙或雅丽,或端庄或奔放;每一只沉默的碗,都在无声地叙述着一个古老的传说。把这样的碗带回家,满屋喧喧嚣嚣的,都是听之不尽的故事。环肥燕瘦,各有千秋。此刻,取舍竟是如此困难。我们拿起又放下,放下再拿起,如此反反复复,几经折腾,终于选定了。
大碗、中碗、小碗,各挑了八个。
沉甸甸的多彩陶碗,非常坠手。我提醒女儿:“这些碗,不能托运啊,只能手提。”她露出了“赴汤蹈火也心甘”的表情,说道:“没问题,我别的东西不买,就买这个。”又问:“妈妈,您为什么不买呀?”我微笑不语。旅行经年,我早已过了看见奇珍异物就买的人生阶段了。不是所有的好东西都要据为己有,有时候看过了便算是拥有了。
女儿将多彩陶碗一层一层地用报纸包了,一路上呵护备至地提着返回伦敦,那种如履薄冰的小心,那种溢于言表的兴奋,好似手里提着的是一个初生的巨型婴儿。
返回伦敦不久,女儿便呼朋唤友前来聚餐。事后,在电话中告诉我,多彩陶碗把一桌朋友的眸子都照得晶晶发亮,大家击节叹赏。
女儿很起劲儿地侍弄着她的多彩陶碗,每逢周末,便烹煮各式各样的菜肴与碗进行搭配。她兴致勃勃地说,每只碗都有自个儿的性格,唯有煮出与它们情投意合的食物,才能衬托出它们超尘绝俗的美丽。女儿发现,多彩陶碗用以盛放白白的大米饭或者是清澈的汤水,最能凸显它的美丽;如果放的是汁液浓稠的肉类,会玷污它的色彩,会糟蹋它的图案。
我心想:嘿,这不是本末倒置吗?原该是配角的碗碟,现在不但喧宾夺主地成了饭桌上的焦点,而且还主宰了“碗里乾坤”哪!
過了一段日子,女儿竟然绝口不提多彩陶碗了。
问起时,她意兴阑珊地说:“在碗柜里搬出搬进,很麻烦;再说,沉甸甸的,清洗也不容易呀!”
多彩陶碗完完全全“失宠”了。
对于处在见了“宝贝”就心喜必买阶段的旅者来说,这是必经的道路,也是必交的学费。
在我家里,被打入“冷宫”而不见天日的东西,数不胜数。而这些“昔日的宝贝”,都是我千辛万苦地抱着、提着,跋山涉水地捎回来的!
感悟:
从一见钟情、呵护备至、兴奋异常到意兴阑珊,女儿对陶碗的感情经历了一个跌宕起伏的过程。我们在成长过程中,总是会经历喜欢就想拥有,然后却热情消退的阶段。因此作者说:“不是所有的好东西都要据为己有,有时候看过了便算是拥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