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参加反腐败斗争,加强廉政法制建设——中国法学会举行在京常务理事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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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93年10月19日,中国法学会召开在京常务理事会议,贯彻中央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定,座谈“反腐倡廉与法制建设”问题。会议由会长邹瑜主持,出席会议的常务理事有朱剑明、林准、佘孟孝、邹恩同、梁国庆、王家福、巫昌祯、宋树涛、杨福坤、孙延祜。中国法学会顾问梁文英、曹海波、余叔通也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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