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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到小孩子做了一些不可理喻的、带有破坏性的事情时,往往会感叹一句“这熊孩子”。生活中,“熊孩子”会删掉你的文档,摔坏你的模型,划烂你的屏幕,把你的家搞得一团糟,甚至还死乞白赖地要抢走你心爱的漫画、游戏机、玩偶……他们的叫喊声回荡在饭馆和车厢里,没轻没重的行为往往令人烦不胜烦,哭笑不得。
案例1:这是一趟全程8个小时的航班,从起飞前开始,一个3岁的孩子就不停地闹腾,发出尖叫,吸引了周围人的注意力……孩子在座椅上蹦来蹦去,而他的妈妈就坐在一旁看着,什么都不管。
案例2:四川遂宁,公交车上,小男孩应该是放学乘车回家。他一个人站在公交车的门口位置,晃了几下,然后伸出脚,轻踢了郭某三下。郭某怒了,他抓起小男孩,给他来了一个360度的过背摔,接着用脚狠狠地踩了小男孩的头部三下……
案例3:安徽蚌埠,某浴池内发生一起意外剧毒物中毒死亡事故。两个孩子将清洁卫生用的洁厕灵和84消毒液倒在了盆中。之后,浴池员工李某过来清理盆中的混合水,氯气中毒,昏迷倒地,被人发现时已经死亡。
“熊”出没,你怎么看
你不管,社会自有人替你管教
@与神:只能说,你不好好教育你的孩子,总有人会替你教育,那个时候就不只是口头教育这么简单了。没人会喜欢“熊孩子”,更没人会喜欢“熊父母”!都长点心吧!
@哆哆嗦嗦:这不叫玩闹,这叫没教养!不敢想象这熊孩子在家里顽皮到什么程度。
@小每:出手教训“熊孩子”的人做了我不敢做的事。
@精神病人欢乐多:活该……“熊孩子”遇到了暴脾气。
@管得着吗?:孩子的过错致人死亡,家长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
孩子还小,大人何必一般见识
@柠檬:只能象征性地提些意见,尽量不要和小孩子沟通,因为你没义务也没权利帮别人管教孩子。
@匿名用户:只要能忍的事,我都忍着。实在忍不了的,直接找家长……
@妞妞麻麻:他们还都是孩子,大了就懂事了。
@可惜不是你:小孩懵懂无知,没有太大恶意,被这样往死里打,戾气是不是太重了。
@库里的裤子:对很皮很淘气的小朋友,你可以警告他,更该先提示他们的家长,实在不行想要训诫一下,也不该是摔在地上对着头部踩踏……
大量数据显示,“熊孩子”的主力军大多集中在幼儿园到小学中低年级这个年龄段,他们有着超强的好奇心、极大的破坏力和充足的时间。甚至有人戏称这个阶段的“熊孩子”是“熊孩子中的战斗机”。究竟是谁养育出了“熊孩子”?年龄小就可以“无法无天”了吗?“熊孩子”现象到底怎么破?让我们听听一线教师和法律专业人士的声音。
接纳孩子的情绪,和孩子做朋友
不管是老师还是父母,想要成为孩子的朋友,就要有朋友的态度。成年人首先要有一颗平常和宽容的心,并且能够做到尊重孩子。
有很多家长反映,带孩子逛商场时,孩子看到心仪的玩具,不肯离开,非要带回家,要是不满足,难免出现哭闹的场面。如果孩子跟我说这个玩具很好玩,她很想要。我会“假装”思考一下,然后告诉孩子,妈妈确实觉得这个玩具很不错,玩起来很“带劲”,但是家里是不是有类似的玩具?我会列举出类似的玩具,告诉孩子,家里有同类的玩具,不需要再买。如果家里确实没有同款玩具,我会告诉孩子,爸爸妈妈可以给你买这个玩具。但是我会顺带提一些要求,让孩子知道自己可以有要求,爸爸妈妈同样也会有要求,我们之间是平等的。
当孩子犯了错误时,家长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可以严厉地告诉他们这样做会带来怎样的后果,但切勿动手。孩子进步,做得好,要毫不吝惜地去鼓励,告诉他们“你还能做得更好”。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 王程
不能以暴制暴,学会借力打力
对待熊孩子,不能一味迁就,要让他知道老师的底线,慢慢树立规则意识,切不可“以暴制暴”,而应该“借力打力”。“熊孩子”通常比较倔,老师一味地要求他改正,会让孩子更加有反抗意识。可以试着研究他们感兴趣的事情、感兴趣的原因,和孩子有了共同话题之后,针对他感兴趣的事情,你要比他做得更好,让他喜欢和崇拜老师,主动地想亲近老师。
“熊孩子”的很多行為方式是受最亲近的人影响的,所以最有难度的还是怎样和形成思维定式的“熊爸熊妈”过招。
首先,幼儿园可以召开公益性的家长培训讲座,潜移默化地让家长产生共鸣。
其次,老师不要急于和他们沟通。先让家委会介入,旁敲侧击,在了解他们大致情况的基础上,老师再沟通,理性地分析当前所遇到的状况,效果往往事半功倍。
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滨海新村幼儿园 董瑜
耐心教导,温和而坚定
老师首先要多关注孩子,给孩子们妈妈般的爱心,要爱护他们,关心他们。当孩子们犯错误时,要了解事情发生的经过,知道孩子为什么会犯错误,找到问题所在。中、大班的孩子需要老师的严格教育,可以通过游戏帮助孩子学会自我控制,不要伤害孩子的自尊心,不要侮辱体罚孩子。我班曾经有个小男孩帅帅,小朋友经常跟我告状“老师,帅帅打我”,我观察发现帅帅想跟小朋友玩,只是不知道怎么去表达,就通过打人来引起小朋友的注意。当做游戏、玩玩具时,我耐心地引导他跟大家交朋友,经常让帅帅当我的小助手。我告诉家长在家也要多跟孩子交流,告诉他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孩子犯错误时要耐心教导,温和而坚定。通过我和家长的努力,帅帅打人的现象慢慢减少,直至完全消失。
要让孩子听老师的话,老师得先去感化孩子,让孩子从内心深处觉得有安全感。遇到调皮的“熊孩子”,老师要对他多微笑、多发现他的优点,想办法亲近他,同时让他亲近老师。要发现幼儿的闪光点,引导孩子不断地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促使孩子不断向前发展。 调皮淘气的孩子不是另类,他们是集体中的成员,我们要客观公正地看待每一个孩子。在对孩子进行教育的过程中,应该持积极耐心的态度,仔细认真地观察他们,针对他们的不同个性,采取不同方法进行教育。
孩子調皮捣蛋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往往是跟家长的生活态度、教育方法分不开的。我们要告诉家长孩子在班级的真实状况,请他们配合教育。
辽宁省锦州银河幼儿园 苑月
“熊孩子”闯祸,家长担责
未成年人自出生之时就具有法律赋予的民事权利能力,作为法律主体,其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作出相应的民事行为,这在法律上和成年人是平等的。但鉴于其年龄、智力还未达到成年人水平,法律对未成年人法律行为的权限和效力作出必要限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被定义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放任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尽管“熊孩子”年岁还小,但有时候破坏性却很大,甚至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曾有新闻报道一个“熊孩子”无故捶打一位孕妇的肚子,正好捶到了孕妇的肚脐上,造成脐带淤血,最终导致孕妇的孩子胎死腹中。
该“熊孩子”因未成年,故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没有刑事责任并不等于没有责任,该“熊孩子”及其父母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我们在生活中难免会遇到“熊孩子”,当其犯“熊”时,作为成年人不宜对其使用暴力,否则极易对“熊孩子”造成严重的人身损害,自身也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那我们应如何处理?首先,应尽量避免自己受到“熊孩子”的侵害,能避开则避开;其次,用言语呵斥,或用适当的方式予以制止;最后,要求“熊孩子”监护人加以管教。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所以,教育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教育或者教育失当,父母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永利 王林生
案例1:这是一趟全程8个小时的航班,从起飞前开始,一个3岁的孩子就不停地闹腾,发出尖叫,吸引了周围人的注意力……孩子在座椅上蹦来蹦去,而他的妈妈就坐在一旁看着,什么都不管。
案例2:四川遂宁,公交车上,小男孩应该是放学乘车回家。他一个人站在公交车的门口位置,晃了几下,然后伸出脚,轻踢了郭某三下。郭某怒了,他抓起小男孩,给他来了一个360度的过背摔,接着用脚狠狠地踩了小男孩的头部三下……
案例3:安徽蚌埠,某浴池内发生一起意外剧毒物中毒死亡事故。两个孩子将清洁卫生用的洁厕灵和84消毒液倒在了盆中。之后,浴池员工李某过来清理盆中的混合水,氯气中毒,昏迷倒地,被人发现时已经死亡。
“熊”出没,你怎么看
你不管,社会自有人替你管教
@与神:只能说,你不好好教育你的孩子,总有人会替你教育,那个时候就不只是口头教育这么简单了。没人会喜欢“熊孩子”,更没人会喜欢“熊父母”!都长点心吧!
@哆哆嗦嗦:这不叫玩闹,这叫没教养!不敢想象这熊孩子在家里顽皮到什么程度。
@小每:出手教训“熊孩子”的人做了我不敢做的事。
@精神病人欢乐多:活该……“熊孩子”遇到了暴脾气。
@管得着吗?:孩子的过错致人死亡,家长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
孩子还小,大人何必一般见识
@柠檬:只能象征性地提些意见,尽量不要和小孩子沟通,因为你没义务也没权利帮别人管教孩子。
@匿名用户:只要能忍的事,我都忍着。实在忍不了的,直接找家长……
@妞妞麻麻:他们还都是孩子,大了就懂事了。
@可惜不是你:小孩懵懂无知,没有太大恶意,被这样往死里打,戾气是不是太重了。
@库里的裤子:对很皮很淘气的小朋友,你可以警告他,更该先提示他们的家长,实在不行想要训诫一下,也不该是摔在地上对着头部踩踏……
大量数据显示,“熊孩子”的主力军大多集中在幼儿园到小学中低年级这个年龄段,他们有着超强的好奇心、极大的破坏力和充足的时间。甚至有人戏称这个阶段的“熊孩子”是“熊孩子中的战斗机”。究竟是谁养育出了“熊孩子”?年龄小就可以“无法无天”了吗?“熊孩子”现象到底怎么破?让我们听听一线教师和法律专业人士的声音。
接纳孩子的情绪,和孩子做朋友
不管是老师还是父母,想要成为孩子的朋友,就要有朋友的态度。成年人首先要有一颗平常和宽容的心,并且能够做到尊重孩子。
有很多家长反映,带孩子逛商场时,孩子看到心仪的玩具,不肯离开,非要带回家,要是不满足,难免出现哭闹的场面。如果孩子跟我说这个玩具很好玩,她很想要。我会“假装”思考一下,然后告诉孩子,妈妈确实觉得这个玩具很不错,玩起来很“带劲”,但是家里是不是有类似的玩具?我会列举出类似的玩具,告诉孩子,家里有同类的玩具,不需要再买。如果家里确实没有同款玩具,我会告诉孩子,爸爸妈妈可以给你买这个玩具。但是我会顺带提一些要求,让孩子知道自己可以有要求,爸爸妈妈同样也会有要求,我们之间是平等的。
当孩子犯了错误时,家长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可以严厉地告诉他们这样做会带来怎样的后果,但切勿动手。孩子进步,做得好,要毫不吝惜地去鼓励,告诉他们“你还能做得更好”。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沙井街道中心幼儿园 王程
不能以暴制暴,学会借力打力
对待熊孩子,不能一味迁就,要让他知道老师的底线,慢慢树立规则意识,切不可“以暴制暴”,而应该“借力打力”。“熊孩子”通常比较倔,老师一味地要求他改正,会让孩子更加有反抗意识。可以试着研究他们感兴趣的事情、感兴趣的原因,和孩子有了共同话题之后,针对他感兴趣的事情,你要比他做得更好,让他喜欢和崇拜老师,主动地想亲近老师。
“熊孩子”的很多行為方式是受最亲近的人影响的,所以最有难度的还是怎样和形成思维定式的“熊爸熊妈”过招。
首先,幼儿园可以召开公益性的家长培训讲座,潜移默化地让家长产生共鸣。
其次,老师不要急于和他们沟通。先让家委会介入,旁敲侧击,在了解他们大致情况的基础上,老师再沟通,理性地分析当前所遇到的状况,效果往往事半功倍。
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滨海新村幼儿园 董瑜
耐心教导,温和而坚定
老师首先要多关注孩子,给孩子们妈妈般的爱心,要爱护他们,关心他们。当孩子们犯错误时,要了解事情发生的经过,知道孩子为什么会犯错误,找到问题所在。中、大班的孩子需要老师的严格教育,可以通过游戏帮助孩子学会自我控制,不要伤害孩子的自尊心,不要侮辱体罚孩子。我班曾经有个小男孩帅帅,小朋友经常跟我告状“老师,帅帅打我”,我观察发现帅帅想跟小朋友玩,只是不知道怎么去表达,就通过打人来引起小朋友的注意。当做游戏、玩玩具时,我耐心地引导他跟大家交朋友,经常让帅帅当我的小助手。我告诉家长在家也要多跟孩子交流,告诉他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孩子犯错误时要耐心教导,温和而坚定。通过我和家长的努力,帅帅打人的现象慢慢减少,直至完全消失。
要让孩子听老师的话,老师得先去感化孩子,让孩子从内心深处觉得有安全感。遇到调皮的“熊孩子”,老师要对他多微笑、多发现他的优点,想办法亲近他,同时让他亲近老师。要发现幼儿的闪光点,引导孩子不断地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促使孩子不断向前发展。 调皮淘气的孩子不是另类,他们是集体中的成员,我们要客观公正地看待每一个孩子。在对孩子进行教育的过程中,应该持积极耐心的态度,仔细认真地观察他们,针对他们的不同个性,采取不同方法进行教育。
孩子調皮捣蛋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往往是跟家长的生活态度、教育方法分不开的。我们要告诉家长孩子在班级的真实状况,请他们配合教育。
辽宁省锦州银河幼儿园 苑月
“熊孩子”闯祸,家长担责
未成年人自出生之时就具有法律赋予的民事权利能力,作为法律主体,其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作出相应的民事行为,这在法律上和成年人是平等的。但鉴于其年龄、智力还未达到成年人水平,法律对未成年人法律行为的权限和效力作出必要限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被定义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放任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尽管“熊孩子”年岁还小,但有时候破坏性却很大,甚至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曾有新闻报道一个“熊孩子”无故捶打一位孕妇的肚子,正好捶到了孕妇的肚脐上,造成脐带淤血,最终导致孕妇的孩子胎死腹中。
该“熊孩子”因未成年,故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没有刑事责任并不等于没有责任,该“熊孩子”及其父母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我们在生活中难免会遇到“熊孩子”,当其犯“熊”时,作为成年人不宜对其使用暴力,否则极易对“熊孩子”造成严重的人身损害,自身也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那我们应如何处理?首先,应尽量避免自己受到“熊孩子”的侵害,能避开则避开;其次,用言语呵斥,或用适当的方式予以制止;最后,要求“熊孩子”监护人加以管教。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所以,教育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教育或者教育失当,父母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永利 王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