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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坏账率高达1%至2%,且呈逐年增长势头,而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企业坏账率通常为0.25%至0.5%;我国每年签订的约40亿份合同中,履约率只有50%;我国企业对未来付款表现缺乏信心,近33.3%的企业预计情况将“永不会改善”。据商务部的统计,我国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5月4日《经济参考报》)
从实际情况看,我国企业坏账率高,已经不是信用体系建设落后的问题,而是整体法治环境不完善造成的。因为自身资金周转不到位确实没钱还的企业为数很少,许多欠账不还的企业都在故意欺诈。有的企业骗到大批货物后就会以资金问题为借口而倒闭,然后换个法人代表重新注册新的公司。即使社会征信系统多健全,对这样的骗子也无计可施,况且这些行骗企业哪会在乎上信用黑名单呢?
对诈骗行为就应该用法律严惩,而不仅仅是进行失信惩戒。但现在多数行骗企业经营者不仅没被以诈骗罪起诉,还能一而再,再而三地用同一种方式行骗,这无疑是有关部门执法不力造成的。违法成本低,骗子自然肆无忌惮。
更令人不解的是,一些企业被骗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往往被以经济纠纷为借口而拒绝受理。而去法院起诉,则又会遭遇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即使好不容易胜诉了,又会碰到“执行难”的困惑。结果,欠款讨不回来不说,还得再填进去大量人力物力,甚至影响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难怪很多企业再遇到同样的事情,第一反应都不是报案或起诉,而是通过其他渠道解决,如找“社会上的人”来“私了”。
完善征信系统、健全信用体系固然必要,加强对执法部门的监督与问责,促使其严格执法同样是当务之急。如果不依法严厉打击欺诈、造假行为,不仅中国企业的经营成本会因坏账率高而不断提高,最终会通过产品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让全体国民为信用缺失与执法不力埋单。特别是中小企业最缺流动资金,本来可以通过先收货后付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在由于一些企业信任度已极低,很多企业都要求客户先付款再提货或“一手付钱,一手交货”,使企业的资金压力更大了。
中国的经济要真正实现可持续增长,就必须为企业创造一个有序的经济与法治环境,让企业不再为追账而头疼,把用于追账的人力物力用于生产科研上,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提高市场竞争力。为此,不仅《征信管理条例》要尽快出台,依法健全信用体系,而且各地执法部门也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助企业维权。
从实际情况看,我国企业坏账率高,已经不是信用体系建设落后的问题,而是整体法治环境不完善造成的。因为自身资金周转不到位确实没钱还的企业为数很少,许多欠账不还的企业都在故意欺诈。有的企业骗到大批货物后就会以资金问题为借口而倒闭,然后换个法人代表重新注册新的公司。即使社会征信系统多健全,对这样的骗子也无计可施,况且这些行骗企业哪会在乎上信用黑名单呢?
对诈骗行为就应该用法律严惩,而不仅仅是进行失信惩戒。但现在多数行骗企业经营者不仅没被以诈骗罪起诉,还能一而再,再而三地用同一种方式行骗,这无疑是有关部门执法不力造成的。违法成本低,骗子自然肆无忌惮。
更令人不解的是,一些企业被骗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往往被以经济纠纷为借口而拒绝受理。而去法院起诉,则又会遭遇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即使好不容易胜诉了,又会碰到“执行难”的困惑。结果,欠款讨不回来不说,还得再填进去大量人力物力,甚至影响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难怪很多企业再遇到同样的事情,第一反应都不是报案或起诉,而是通过其他渠道解决,如找“社会上的人”来“私了”。
完善征信系统、健全信用体系固然必要,加强对执法部门的监督与问责,促使其严格执法同样是当务之急。如果不依法严厉打击欺诈、造假行为,不仅中国企业的经营成本会因坏账率高而不断提高,最终会通过产品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让全体国民为信用缺失与执法不力埋单。特别是中小企业最缺流动资金,本来可以通过先收货后付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在由于一些企业信任度已极低,很多企业都要求客户先付款再提货或“一手付钱,一手交货”,使企业的资金压力更大了。
中国的经济要真正实现可持续增长,就必须为企业创造一个有序的经济与法治环境,让企业不再为追账而头疼,把用于追账的人力物力用于生产科研上,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提高市场竞争力。为此,不仅《征信管理条例》要尽快出台,依法健全信用体系,而且各地执法部门也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助企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