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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的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特殊风险法律防范成为国际金融机构组织和各国及地区金融监管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此次金融危机充分证明了传统的金融风险法律防范制度已无法适应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系统风险、道德风险、负外部效应及垄断等特殊风险的防范以及保证整个金融体系的秩序与安全。本文通过对大量国际组织发布的相关文件、典型国家(地区)的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相关的法律法规与资讯的第一手资料进行比较研究,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特殊风险法律防范制度进行分析与深入思考,进而提出对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特殊风险法律防范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