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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川滇边务大臣”,却得到了“边防大臣”的印章
赵尔丰,字季和,汉军正蓝旗人,早年任山西静乐、永济知县,其父作过山东泰安知府。八国联军侵华之后,赵尔丰因行事机敏果断,受到四川总督锡良的赏识,被委任为四川永宁、建昌道台。
在担任道台的时候,赵就显露出了出色的才能。当时,西康地区局势复杂,土司与高级僧侣当政,威胁中央。赵尔丰向四川总督锡良上“平康三策”,其中第二策是将西康“改土归流”建为行省。他甚至提出将西藏也建省,联川、康、藏为一体,“藉以杜英人之觊觎,兼制达赖之外附”。
1905年,驻藏帮办大臣凤全“经理”川滇边,推行屯垦、练兵与招商、开矿等新政,招致巴塘土司与僧侣围攻而被杀害。此后,赵尔丰参与了平叛活动,“剿办巴塘七村沟”,威名大震。事平后,赵尔丰留在川边以军务督办接办善后事宜。从此,赵尔丰正式迈上经营边疆的官途。
1906年,四川总督锡良考虑到西藏纷乱频仍,边境多事,所以设立川滇边特别行政区,并保举赵尔丰为大臣。锡良对赵尔丰的推重之词是:“忠勤纯悫,果毅廉明,公尔忘私,血诚任事。”朝廷很快就同意了。赵尔丰初上任,朝廷给其颁发“川滇边务大臣”木质的印章一枚,但是有意思的是,清政府竟然将“边务”误刻为“边防”,直到一年后才换为铜质印章。
治理川边的六年,几乎是在不停地打仗
赵尔丰上任伊始,川边地区的基层权力被土司所把持。于是,赵尔丰建议在当地进行“改土归流”。“改土归流”是指改土司制为流官制,流官由中央政府委派。“改土归流”有利于消除土司制度的落后性,同时加强中央对西南地区的统治。
但实际上,赵尔丰治理川边六年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由于“改土归流”削弱了土司的权利,遭到土司的武力反抗,所以赵在六年中几乎是不停地打仗,废除了明正、德格、巴塘、理塘为首的大小土司和昌都、乍丫(察雅)等活佛的政治地位,甚至驱逐了一些西藏地方政府在康区的官员。
赵尔丰素来主张武力行事,在凤全被杀后,理塘土司逃至桑披寺,赵尔丰围攻桑披寺长达数月,并切断水源,也未能得手,赵大伤脑筋。直到有一天,有位士兵发现桑披寺的地下引水管道后,该寺才被攻破,然理塘土司却侥幸逃脱,最终隐匿西藏。
1907年,赵尔丰考虑到川边与西藏关系的微妙,筹划了《会筹边务开办章程折》,主张川边与西藏划清界限。其次,增设官署。赵尔丰考虑到清政府每年给边务开办费银一百万两,额度远不能满足公务需求,所以请求油捐与糖捐两项税务收入作为政府将来的常项收入,协济兵食。因内地兵勇对于西藏糌粑等食物不适应,故将大米青稞两种,分发各半,同时开田引水,试验种植稻米。
1908年2月,朝廷任命其兄赵尔巽为四川总督,赵尔丰为驻藏大臣,但仍兼任边务大臣。朝廷要求他与联豫会同察度藏情,并拨给赵尔丰白银60余万两,如果不够,由四川总督随时接济。由于赵尔丰在川边的改革赢得了清中央的赏识,西藏噶厦深知赵尔丰主藏政,必会有与川边一样的改革,于是派员前往察木多,调集藏兵,意图武力阻止赵尔丰入藏。1909年,赵尔丰越过金沙江向查木多(今昌都)和类乌齐进攻,次年与钟颖军会师于查木多,然后两军迅速推进到工部一线,然后又进入波密地区。
赵、钟两军对所到之处的土司头人进行招抚,说服他们建立郡县。这次行军,流传有很多传说。有史料记载道,“大军直入恩达,获噶伦登珠及随从四十余人”,当时赵尔丰在昌都,听说登珠将要到了,陈兵三十里,然而登珠“乘马不下,神色自如”。赵尔丰以盛宴款待登珠,登珠也坦然入座,不把自己当做囚徒。赵尔丰开玩笑地问他:“你为什么被捉住了啊?”登珠说:“两军对战,理应先约战期,鸣鼓对垒,以力相较,如此行劫,未足为武也。”赵尔丰听到此言,于是约好再战。但再次作战时,藏军皆不战溃散。登珠想要逃跑,但刚一上马,就被活捉了。史籍中的这些记载可能不符合当时实情,为后人误传以展现赵尔丰的军事才能而已。
虽然尚武,也重民生
赵尔丰虽然尚用武力,但对于百姓的生计颇为关心。“乌拉(农奴为官府或农奴主所服的劳役)”在晚清以前是西藏人民沉重的负担,1909年2月,赵尔丰实施乌拉改革,颁布新的《乌拉章程》,要求征乌拉者必须付给一定的费用,俗称脚价。倘有违章苛敛百姓,勒令蛮民支差,不给脚价、口食,一经查出,定予严办,决不宽贷。《乌拉章程》于1909年9月正式施行,共二十六条,从前所有乌拉规章一概撤销。主要改革内容为:牛驮运不得超过120斤,背夫不得超过66斤,过重者,百姓可以拒雇;一匹马只准乘1人,随行货物不得超过20斤;雇佣的骑驮在乌拉途中倒毙者,官兵应给赔偿;以前乌拉支应者多为妇女,今后应徐图改良,男女均出,且五十岁以下。乌拉改革是清末在川边进行“改土归流”及实施新政的诸多措施中带给百姓利益较多的一项措施,为遭受沉重乌拉支应的藏族百姓减轻了负担。
宣统三年三月(1911年4月),原四川总督、赵尔丰之兄赵尔巽调任东三省总督,朝廷根据他的保举,将赵尔丰调任四川总督。武昌起义爆发后,赵尔丰失去官职,但仍握有重兵三千。当年12月,军政部长尹昌衡发兵将其住所团团围住,将只穿了一件青湖绉棉滚身的赵尔丰抓起,执至皇城明远楼侧,当场公审处决,枭首示众。
后人对于赵尔丰的评价差异比较大,因为其在镇压保路运动中,手段残忍。然而在赵尔丰经营川边藏的数年里,“所收边地(指改土归流),东西三千余里,南北四千余里,设治者三十余区,而西康建省之规模粗具”,为1928年西康的建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赵尔丰改土归流必定昭然史册。近代著名学者李思纯也说:“金沙江以东十九县,尚能归附(归附:指顺应改土归流),皆清季赵尔丰之余威,于民国以来诸边将无预也。”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边疆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赵尔丰,字季和,汉军正蓝旗人,早年任山西静乐、永济知县,其父作过山东泰安知府。八国联军侵华之后,赵尔丰因行事机敏果断,受到四川总督锡良的赏识,被委任为四川永宁、建昌道台。
在担任道台的时候,赵就显露出了出色的才能。当时,西康地区局势复杂,土司与高级僧侣当政,威胁中央。赵尔丰向四川总督锡良上“平康三策”,其中第二策是将西康“改土归流”建为行省。他甚至提出将西藏也建省,联川、康、藏为一体,“藉以杜英人之觊觎,兼制达赖之外附”。
1905年,驻藏帮办大臣凤全“经理”川滇边,推行屯垦、练兵与招商、开矿等新政,招致巴塘土司与僧侣围攻而被杀害。此后,赵尔丰参与了平叛活动,“剿办巴塘七村沟”,威名大震。事平后,赵尔丰留在川边以军务督办接办善后事宜。从此,赵尔丰正式迈上经营边疆的官途。
1906年,四川总督锡良考虑到西藏纷乱频仍,边境多事,所以设立川滇边特别行政区,并保举赵尔丰为大臣。锡良对赵尔丰的推重之词是:“忠勤纯悫,果毅廉明,公尔忘私,血诚任事。”朝廷很快就同意了。赵尔丰初上任,朝廷给其颁发“川滇边务大臣”木质的印章一枚,但是有意思的是,清政府竟然将“边务”误刻为“边防”,直到一年后才换为铜质印章。
治理川边的六年,几乎是在不停地打仗
赵尔丰上任伊始,川边地区的基层权力被土司所把持。于是,赵尔丰建议在当地进行“改土归流”。“改土归流”是指改土司制为流官制,流官由中央政府委派。“改土归流”有利于消除土司制度的落后性,同时加强中央对西南地区的统治。
但实际上,赵尔丰治理川边六年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由于“改土归流”削弱了土司的权利,遭到土司的武力反抗,所以赵在六年中几乎是不停地打仗,废除了明正、德格、巴塘、理塘为首的大小土司和昌都、乍丫(察雅)等活佛的政治地位,甚至驱逐了一些西藏地方政府在康区的官员。
赵尔丰素来主张武力行事,在凤全被杀后,理塘土司逃至桑披寺,赵尔丰围攻桑披寺长达数月,并切断水源,也未能得手,赵大伤脑筋。直到有一天,有位士兵发现桑披寺的地下引水管道后,该寺才被攻破,然理塘土司却侥幸逃脱,最终隐匿西藏。
1907年,赵尔丰考虑到川边与西藏关系的微妙,筹划了《会筹边务开办章程折》,主张川边与西藏划清界限。其次,增设官署。赵尔丰考虑到清政府每年给边务开办费银一百万两,额度远不能满足公务需求,所以请求油捐与糖捐两项税务收入作为政府将来的常项收入,协济兵食。因内地兵勇对于西藏糌粑等食物不适应,故将大米青稞两种,分发各半,同时开田引水,试验种植稻米。
1908年2月,朝廷任命其兄赵尔巽为四川总督,赵尔丰为驻藏大臣,但仍兼任边务大臣。朝廷要求他与联豫会同察度藏情,并拨给赵尔丰白银60余万两,如果不够,由四川总督随时接济。由于赵尔丰在川边的改革赢得了清中央的赏识,西藏噶厦深知赵尔丰主藏政,必会有与川边一样的改革,于是派员前往察木多,调集藏兵,意图武力阻止赵尔丰入藏。1909年,赵尔丰越过金沙江向查木多(今昌都)和类乌齐进攻,次年与钟颖军会师于查木多,然后两军迅速推进到工部一线,然后又进入波密地区。
赵、钟两军对所到之处的土司头人进行招抚,说服他们建立郡县。这次行军,流传有很多传说。有史料记载道,“大军直入恩达,获噶伦登珠及随从四十余人”,当时赵尔丰在昌都,听说登珠将要到了,陈兵三十里,然而登珠“乘马不下,神色自如”。赵尔丰以盛宴款待登珠,登珠也坦然入座,不把自己当做囚徒。赵尔丰开玩笑地问他:“你为什么被捉住了啊?”登珠说:“两军对战,理应先约战期,鸣鼓对垒,以力相较,如此行劫,未足为武也。”赵尔丰听到此言,于是约好再战。但再次作战时,藏军皆不战溃散。登珠想要逃跑,但刚一上马,就被活捉了。史籍中的这些记载可能不符合当时实情,为后人误传以展现赵尔丰的军事才能而已。
虽然尚武,也重民生
赵尔丰虽然尚用武力,但对于百姓的生计颇为关心。“乌拉(农奴为官府或农奴主所服的劳役)”在晚清以前是西藏人民沉重的负担,1909年2月,赵尔丰实施乌拉改革,颁布新的《乌拉章程》,要求征乌拉者必须付给一定的费用,俗称脚价。倘有违章苛敛百姓,勒令蛮民支差,不给脚价、口食,一经查出,定予严办,决不宽贷。《乌拉章程》于1909年9月正式施行,共二十六条,从前所有乌拉规章一概撤销。主要改革内容为:牛驮运不得超过120斤,背夫不得超过66斤,过重者,百姓可以拒雇;一匹马只准乘1人,随行货物不得超过20斤;雇佣的骑驮在乌拉途中倒毙者,官兵应给赔偿;以前乌拉支应者多为妇女,今后应徐图改良,男女均出,且五十岁以下。乌拉改革是清末在川边进行“改土归流”及实施新政的诸多措施中带给百姓利益较多的一项措施,为遭受沉重乌拉支应的藏族百姓减轻了负担。
宣统三年三月(1911年4月),原四川总督、赵尔丰之兄赵尔巽调任东三省总督,朝廷根据他的保举,将赵尔丰调任四川总督。武昌起义爆发后,赵尔丰失去官职,但仍握有重兵三千。当年12月,军政部长尹昌衡发兵将其住所团团围住,将只穿了一件青湖绉棉滚身的赵尔丰抓起,执至皇城明远楼侧,当场公审处决,枭首示众。
后人对于赵尔丰的评价差异比较大,因为其在镇压保路运动中,手段残忍。然而在赵尔丰经营川边藏的数年里,“所收边地(指改土归流),东西三千余里,南北四千余里,设治者三十余区,而西康建省之规模粗具”,为1928年西康的建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赵尔丰改土归流必定昭然史册。近代著名学者李思纯也说:“金沙江以东十九县,尚能归附(归附:指顺应改土归流),皆清季赵尔丰之余威,于民国以来诸边将无预也。”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边疆研究中心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