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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民生不能“虚”、精心选题把握“度”、透彻分析找准“症”、转化成果突出“实”。陕西省合阳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现了由“专业化”向“社会化”、由“要我预防”向“我要预防”、由“常规预防”向“专项预防”的转变,初步构建职务犯罪社会化的预防格局。
预防调查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种重要形式,在整个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具有关键地位、基础作用和决定意义,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基本功,也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专业化和社会化发展的基石。
在新的反腐形势下,如何做到未雨绸缪,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陕西省合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适应新常态,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牵住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牛鼻子”,找准问题症结的“风向标”,不断增强发展动力,夯实发展根基,全力打造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新高地”。
情系民生不能“虚”
“多亏了检察院多次来俺村调查监督,低保金再也不是人人都想咬一口的‘唐僧肉’咧。”合阳县坊镇乾落村低保户刘老汉说,“现在低保评选能够放在阳光下进行,没有掺杂任何其他环节,那些想走关系、走后门的人也必须经过老百姓的审查,这样就彻底杜绝了‘关系保’、‘人情保’,所以无论有没有申请到低保,大家都心服口服。”
这是合阳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预防调查、构筑“防腐网”的一个缩影,预防调查将“虚”活做实,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于政府部门违法行使职权行为或不行使职权行为,合阳县人民检察院敢于监督。在注重调查“面上”问题的同时,更深入基层接地气,通过听取民声把握群众需求,找准问题,通过解民忧树立检察形象,赢得了群众的信赖。
对征地拆迁腐败进行“亮剑”、严查惠农补贴贪污……近年来,合阳县人民检察院紧盯民生领域,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变被动的事后查处为主动的事前预防,多措并举强化预防工作,始终把开展专项预防调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开拓进取、大胆创新,切实帮助辖区发案单位织密“防护网”、筑牢“防火墙”,不断增强预防调查报告效果,使古莘大地处处清风荡漾。
精心选题把握“度”
选好调查课题是做好预防调查的前提。为此,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预防调查作为提高预防工作能力的重点来抓,着力围绕县域中心工作、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社会关注热点等“三个方面”开展预防调查。
2015年是村“两委”的换届之年,是合阳县人民政治活动中的一件大事,事关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此,合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党委、人大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用心把握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努力使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一致。换届选举前,检察院先后在8个镇举办了预防法制讲座;在换届过程中,为全县“两委”换届提供候选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00余件,严把村干部廉洁“准入关”;换届后又为全县新任村两委成员500余人举办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为新任村干部打“预防针”。调查结束后形成了《合阳县村“两委”会换届预防调查报告》,报告从村两委换届易发诱发职务犯罪的原因、发案环节、发案特点等方面提出了预防对策,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政治和法律效果。
同时,紧密结合近几年查处的具有系统性、行业性特点的案件,合阳县人民检察院针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选定预防调查课题。2010年至2013年,在工程建设领域查处职务犯罪8件10人,结合案件查处,2014年把工程建设领域作为预防调查课题,共发现案件线索2件2人,移送反贪部门立案侦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整改,形成《我们是如何从预防调查中发现案件线索的》经验材料,侦防一体化得到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的肯定。
2013年,以民政系统为切入点,合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预防调查,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与惩治震慑融入到预防调查中。通过预防调查,找准民政系统问题产生的原因、症结,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化解社会矛盾。其开展民政系统专项资金调查的做法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予以推广。
透彻分析找准“症”
扎实开展调查是做好预防调查的关键。在预防调查课题选定后,合阳县人民检察院调查人员积极根据课题明确调查对象,设置调查内容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如2014年在对危房补助开展预防调查时,把村干部作为主要调查对象,设置危房补助“有无存在贪污受贿问题,如有问题会发生在哪些环节,为什么会在这些环节出问题,如何进行防范”等调查问题,使调查从县上管理部门向镇、村和农户延伸,从危房补助的申报、审批、发放环节入手,从中侦破一起贪污案件,结合办案向合阳县住建局提出了切实可行的预防对策,取得了良好的调查效果。
在调查方法上,对专业性强或属于系统性的课题,合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联合有关行业、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对上级人民检察院安排的具有较大区域性的课题,按照上级人民检察院制定的调查方案实施调查;对调查内容相对简单、涉及范围较小的课题单独开展调查。
此外,对调查中收集到的资料,合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进行处理、归纳和提炼,针对从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出预防对策和措施,并向相关单位以检察建议的形式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协助整改。如2012年在调查中发现粮食直补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不公开,针对这一情况,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建议财政部门对各镇村的粮食直补情况进行公示。最终,合阳县财政局出台《合阳县财政局关于粮食直补发放中加强信息公开的意见》,全县12个镇4个办事处都认真贯彻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近年来,粮食直补领域再未发生一起职务犯罪。
转化成果突出“实”
注重成果转化是做好预防调查的根本。每一次预防调查结束后,合阳县人民检察院都及时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相关行政部门以及上级检察院提交书面调查报告。重要的调查事项当面向县有关领导汇报,努力推动调查成果进入领导决策层面。 检察建议帮助完善机制。在开展预防调查时,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发现被调查单位在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的,积极向该调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协助其开展预防工作,并定期对整改意见进行回访,了解整改和建章立制情况,及时帮助落实。
在民政系统专项调查时,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发现民政专项资金发放不到位、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监管流于形式等是导致职务犯罪发生的重要原因。据此,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县民政局提出规范民政资金管理、推行阳光政务、强化权力监督等建议,受到高度重视,并专门制定《合阳县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全县民政干部开展预防警示教育,确保民政专项资金惠及最需要的人。
预测预警实现类案控制。近年来,合阳县人民检察院结合个案剖析类案,对行业、系统和区域性职务犯罪提出针对性对策措施,加强预测预警,实现类案控制,做到“查系统、系统查、系统防、防系统”。
通过对近年来在合阳县查处的高速公路、铁路建设中职务犯罪高发情况进一步调查,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发现,发案单位均为中铁集团的项目部。由于这些单位长期在外施工,公司监管不到位成为其发案的主要原因。对此,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在大西高铁合阳段项目部、合阳体育馆项目部设立预防工作站,通过开展预防咨询、警示教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预防措施,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资金安全”。
调查报告提供决策参考。对预防调查中形成的调查报告,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呈报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该院2006至2010年度预防报告被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转发在全市推广,2011年度报告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十佳优秀报告”,2012年度预防报告则被合阳县人大和党政领导作重要批示,2013年度预防报告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年度报告”,2014年度预防报告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专辑收录。同时,民政专项预防调查经验2013年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业务培训会上进行交流;教育系统专项预防调查获渭南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优秀预防调查”;村两委换届检察建议获2015年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精品检察建议”。在此期间,运用预防调查报告,合阳县人民检察院推动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合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15项规章制度,为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提供参考,有力地推进了社会管理创新。
预防调查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种重要形式,在整个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具有关键地位、基础作用和决定意义,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基本功,也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专业化和社会化发展的基石。
在新的反腐形势下,如何做到未雨绸缪,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陕西省合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适应新常态,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牵住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牛鼻子”,找准问题症结的“风向标”,不断增强发展动力,夯实发展根基,全力打造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新高地”。
情系民生不能“虚”
“多亏了检察院多次来俺村调查监督,低保金再也不是人人都想咬一口的‘唐僧肉’咧。”合阳县坊镇乾落村低保户刘老汉说,“现在低保评选能够放在阳光下进行,没有掺杂任何其他环节,那些想走关系、走后门的人也必须经过老百姓的审查,这样就彻底杜绝了‘关系保’、‘人情保’,所以无论有没有申请到低保,大家都心服口服。”
这是合阳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预防调查、构筑“防腐网”的一个缩影,预防调查将“虚”活做实,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于政府部门违法行使职权行为或不行使职权行为,合阳县人民检察院敢于监督。在注重调查“面上”问题的同时,更深入基层接地气,通过听取民声把握群众需求,找准问题,通过解民忧树立检察形象,赢得了群众的信赖。
对征地拆迁腐败进行“亮剑”、严查惠农补贴贪污……近年来,合阳县人民检察院紧盯民生领域,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变被动的事后查处为主动的事前预防,多措并举强化预防工作,始终把开展专项预防调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开拓进取、大胆创新,切实帮助辖区发案单位织密“防护网”、筑牢“防火墙”,不断增强预防调查报告效果,使古莘大地处处清风荡漾。
精心选题把握“度”
选好调查课题是做好预防调查的前提。为此,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预防调查作为提高预防工作能力的重点来抓,着力围绕县域中心工作、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社会关注热点等“三个方面”开展预防调查。
2015年是村“两委”的换届之年,是合阳县人民政治活动中的一件大事,事关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此,合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党委、人大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用心把握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努力使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一致。换届选举前,检察院先后在8个镇举办了预防法制讲座;在换届过程中,为全县“两委”换届提供候选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00余件,严把村干部廉洁“准入关”;换届后又为全县新任村两委成员500余人举办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为新任村干部打“预防针”。调查结束后形成了《合阳县村“两委”会换届预防调查报告》,报告从村两委换届易发诱发职务犯罪的原因、发案环节、发案特点等方面提出了预防对策,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政治和法律效果。
同时,紧密结合近几年查处的具有系统性、行业性特点的案件,合阳县人民检察院针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选定预防调查课题。2010年至2013年,在工程建设领域查处职务犯罪8件10人,结合案件查处,2014年把工程建设领域作为预防调查课题,共发现案件线索2件2人,移送反贪部门立案侦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整改,形成《我们是如何从预防调查中发现案件线索的》经验材料,侦防一体化得到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的肯定。
2013年,以民政系统为切入点,合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预防调查,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与惩治震慑融入到预防调查中。通过预防调查,找准民政系统问题产生的原因、症结,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化解社会矛盾。其开展民政系统专项资金调查的做法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予以推广。
透彻分析找准“症”
扎实开展调查是做好预防调查的关键。在预防调查课题选定后,合阳县人民检察院调查人员积极根据课题明确调查对象,设置调查内容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如2014年在对危房补助开展预防调查时,把村干部作为主要调查对象,设置危房补助“有无存在贪污受贿问题,如有问题会发生在哪些环节,为什么会在这些环节出问题,如何进行防范”等调查问题,使调查从县上管理部门向镇、村和农户延伸,从危房补助的申报、审批、发放环节入手,从中侦破一起贪污案件,结合办案向合阳县住建局提出了切实可行的预防对策,取得了良好的调查效果。
在调查方法上,对专业性强或属于系统性的课题,合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联合有关行业、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对上级人民检察院安排的具有较大区域性的课题,按照上级人民检察院制定的调查方案实施调查;对调查内容相对简单、涉及范围较小的课题单独开展调查。
此外,对调查中收集到的资料,合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进行处理、归纳和提炼,针对从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出预防对策和措施,并向相关单位以检察建议的形式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协助整改。如2012年在调查中发现粮食直补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不公开,针对这一情况,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建议财政部门对各镇村的粮食直补情况进行公示。最终,合阳县财政局出台《合阳县财政局关于粮食直补发放中加强信息公开的意见》,全县12个镇4个办事处都认真贯彻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近年来,粮食直补领域再未发生一起职务犯罪。
转化成果突出“实”
注重成果转化是做好预防调查的根本。每一次预防调查结束后,合阳县人民检察院都及时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相关行政部门以及上级检察院提交书面调查报告。重要的调查事项当面向县有关领导汇报,努力推动调查成果进入领导决策层面。 检察建议帮助完善机制。在开展预防调查时,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发现被调查单位在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的,积极向该调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协助其开展预防工作,并定期对整改意见进行回访,了解整改和建章立制情况,及时帮助落实。
在民政系统专项调查时,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发现民政专项资金发放不到位、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监管流于形式等是导致职务犯罪发生的重要原因。据此,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县民政局提出规范民政资金管理、推行阳光政务、强化权力监督等建议,受到高度重视,并专门制定《合阳县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全县民政干部开展预防警示教育,确保民政专项资金惠及最需要的人。
预测预警实现类案控制。近年来,合阳县人民检察院结合个案剖析类案,对行业、系统和区域性职务犯罪提出针对性对策措施,加强预测预警,实现类案控制,做到“查系统、系统查、系统防、防系统”。
通过对近年来在合阳县查处的高速公路、铁路建设中职务犯罪高发情况进一步调查,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发现,发案单位均为中铁集团的项目部。由于这些单位长期在外施工,公司监管不到位成为其发案的主要原因。对此,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在大西高铁合阳段项目部、合阳体育馆项目部设立预防工作站,通过开展预防咨询、警示教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预防措施,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资金安全”。
调查报告提供决策参考。对预防调查中形成的调查报告,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呈报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该院2006至2010年度预防报告被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转发在全市推广,2011年度报告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十佳优秀报告”,2012年度预防报告则被合阳县人大和党政领导作重要批示,2013年度预防报告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年度报告”,2014年度预防报告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专辑收录。同时,民政专项预防调查经验2013年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业务培训会上进行交流;教育系统专项预防调查获渭南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优秀预防调查”;村两委换届检察建议获2015年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精品检察建议”。在此期间,运用预防调查报告,合阳县人民检察院推动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合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15项规章制度,为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提供参考,有力地推进了社会管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