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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对新申报《公告》的重型商用车产品实施的《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虽在第一阶段要求宽松,但却对新产品的燃耗起到了底线监管的作用。随着2014年7月1日第一阶段的要求覆盖所有设计总质量大于3500千克的商用车和其后燃耗限值第二阶段的实施,逐次增加的压力将推动重型商用车企业关准节能和关键技术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