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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目击者爆料,在重庆渝中区,一名残疾老人在街头卖艺拉二胡之时,遭到了当地的城管的暴力驱赶。一女子与之理论,城管人员说:“前面就是渝州宾馆,专门有政府啊外国人啊到这里来”“像这种人在大街上影响形象”。
对此,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执法监察科负责人回应称内容属实,也承认了城管队员的言论不妥,但是这位残疾人在主干道卖艺的行为已经违规,有交通隐患。如他确有需求,可先到相关部门申请。
新闻解读:江苏扬州市邗江区公道中学 吴正兵
一、城市的包容性。城市的美,需要更多的包容。一个城市的美,也和人一样,有着光鲜亮丽的外表固然让人赏心悦目,但更重要的是心灵内在美。
二、自食其力。奈斯在《滨虎》中提到:“人的价值高低并不取决于他的力量大小,只要好好的自食其力,力量的大小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羡慕他人?为什么要蔑视他人?”残疾老人依靠着自己的能力而生活,自食其力,是值得尊重的。
时文链接一
赶走卖艺人,城市才漂亮?
残疾人卖艺和残疾人乞讨性质不一样,他们付出劳动、获得打赏,属于街头艺人的一份子,而街头艺人在世界上许多地方都是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在莫斯科的阿尔巴特街,时常可以见到成群的街头画家就地涂鸦,围观者众多。纽约曼哈顿地区的街舞,巴黎街头的地下乐团,都是城市独特的文化符号。
因此,抛开“残疾人”这一标签不谈,在街头拉二胡卖艺的行为,与国外在街头作画、跳街舞、奏乐其实没有什么区别。这些艺人只要没有违法违规,不仅不会影响到所谓的“形象”,反而有可能成为城市的一张名片。如果我们驱赶这些卖艺残疾人,恐怕才是最“毁形象”的做法。
在“卖艺残疾人被驱逐”一事中,我们没有理由去责怪奉命行事的城管人员,因为他们没有使用暴力,也确实是在为城市付出,无非就是话没有说对。我们真正需要反省的应该是,为什么卖艺残疾人不能得到城市的妥善管理?
所谓“堵不如疏”,城市应该建立健全制度,为卖艺者,尤其是卖艺残疾人提供便利的演出地。
可想而知,面对“占道”拉二胡的残疾老人,如果城管人员采用的不是驱逐的方式,而是把他带去办理卖艺准许手续,并领到指定地点表演,那么此举必定会获得大量点赞。如此一来,“形象”不就有了吗?
给予卖艺残疾人一席之地,也是给城市形象锦上添花。
(选摘自“看点快报”)
时文链接二
“影响中国人形象”的不是残疾艺人,
而是歧视驱逐弱者的城管
□张楠之
所谓的“影响中国人形象”,指的应该是导致中国人形象在外宾那里变得不够积极、正面,或者是导致外宾对中国人的评价降低。不过,很显然,够不够正面积极或者有没有降低,都是一种主观判断,而且评判者也都应该是那所宾馆里的外宾。但问题就来了,驱逐残疾艺人的行为表明,城管们已经认定残疾艺人在此卖艺降低了外宾对中国人的评价。那么,他们是如何获得这一评价信息的呢?
本着科学负责的态度,城管们至少应该从那所宾馆的外宾那里先拿到一份调查报告才行。报告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样本数一定要足够多,仅有一两个人说评价降低了,或者仅有一两个人说评价没有降低都作不得数。可是,城管们有这么个报告吗?
实际上,很多时候,所谓的外宾对中国人评价降低云云,不是外宾怎么样,而是城管们怎么样,是城管们自己认为残疾艺人的存在影响了中国人的形象——不是人家如此认为,而是城管认为人家如此认为。
问题是,你认为的别人“如此认为”,并不等于别人就一定如此认为,甚至可能恰恰相反。所以,城管们的这种想法和行为本身,只能说明所谓的“别人如此认为”中的“别人”正是他们自己,是他们自己认为残疾艺人的存在影响了中国人形象。
这个问题很好理解——試想一下,如果街头拉琴的不是残疾人,而是朗朗,是李云迪,是欧阳娜娜,城管们还会认为他们影响中国人形象吗?还会驱逐他们吗?显然不会。
所以,这里边,是一些人对街头艺人尤其是残疾人深深的歧视。在他们看来,街头卖艺是一件很不体面的事情,残疾人的形象出现在街头也是一件很不体面的事情,如果不仅残疾还要抛头露面跑到街头卖艺,就更是丢人现眼了。如果还要跑到外宾出没的区域卖艺,就更是将脸丢到了国外,丢到了世界,就更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之事,非驱逐不可。
如此看来,驱逐残疾艺人的城管们似乎是一些爱国爱得“深沉”的人。但是,正如现场一位女士质疑的那样:到底是他卖艺影响中国人形象,还是城管驱逐残疾艺人影响中国人形象呢?
每一个自食其力者都值得尊敬,也都应该在城市里找到一块容身之地、谋生之地,这是城市文明的应有之义。更需要驱逐的,其实是一些人头脑中的自卑心理,以及对某些弱势群体深深的歧视。
(选摘自“红辣椒评论”)
(编辑:关晓星)
对此,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执法监察科负责人回应称内容属实,也承认了城管队员的言论不妥,但是这位残疾人在主干道卖艺的行为已经违规,有交通隐患。如他确有需求,可先到相关部门申请。
新闻解读:江苏扬州市邗江区公道中学 吴正兵
一、城市的包容性。城市的美,需要更多的包容。一个城市的美,也和人一样,有着光鲜亮丽的外表固然让人赏心悦目,但更重要的是心灵内在美。
二、自食其力。奈斯在《滨虎》中提到:“人的价值高低并不取决于他的力量大小,只要好好的自食其力,力量的大小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羡慕他人?为什么要蔑视他人?”残疾老人依靠着自己的能力而生活,自食其力,是值得尊重的。
时文链接一
赶走卖艺人,城市才漂亮?
残疾人卖艺和残疾人乞讨性质不一样,他们付出劳动、获得打赏,属于街头艺人的一份子,而街头艺人在世界上许多地方都是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在莫斯科的阿尔巴特街,时常可以见到成群的街头画家就地涂鸦,围观者众多。纽约曼哈顿地区的街舞,巴黎街头的地下乐团,都是城市独特的文化符号。
因此,抛开“残疾人”这一标签不谈,在街头拉二胡卖艺的行为,与国外在街头作画、跳街舞、奏乐其实没有什么区别。这些艺人只要没有违法违规,不仅不会影响到所谓的“形象”,反而有可能成为城市的一张名片。如果我们驱赶这些卖艺残疾人,恐怕才是最“毁形象”的做法。
在“卖艺残疾人被驱逐”一事中,我们没有理由去责怪奉命行事的城管人员,因为他们没有使用暴力,也确实是在为城市付出,无非就是话没有说对。我们真正需要反省的应该是,为什么卖艺残疾人不能得到城市的妥善管理?
所谓“堵不如疏”,城市应该建立健全制度,为卖艺者,尤其是卖艺残疾人提供便利的演出地。
可想而知,面对“占道”拉二胡的残疾老人,如果城管人员采用的不是驱逐的方式,而是把他带去办理卖艺准许手续,并领到指定地点表演,那么此举必定会获得大量点赞。如此一来,“形象”不就有了吗?
给予卖艺残疾人一席之地,也是给城市形象锦上添花。
(选摘自“看点快报”)
时文链接二
“影响中国人形象”的不是残疾艺人,
而是歧视驱逐弱者的城管
□张楠之
所谓的“影响中国人形象”,指的应该是导致中国人形象在外宾那里变得不够积极、正面,或者是导致外宾对中国人的评价降低。不过,很显然,够不够正面积极或者有没有降低,都是一种主观判断,而且评判者也都应该是那所宾馆里的外宾。但问题就来了,驱逐残疾艺人的行为表明,城管们已经认定残疾艺人在此卖艺降低了外宾对中国人的评价。那么,他们是如何获得这一评价信息的呢?
本着科学负责的态度,城管们至少应该从那所宾馆的外宾那里先拿到一份调查报告才行。报告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样本数一定要足够多,仅有一两个人说评价降低了,或者仅有一两个人说评价没有降低都作不得数。可是,城管们有这么个报告吗?
实际上,很多时候,所谓的外宾对中国人评价降低云云,不是外宾怎么样,而是城管们怎么样,是城管们自己认为残疾艺人的存在影响了中国人的形象——不是人家如此认为,而是城管认为人家如此认为。
问题是,你认为的别人“如此认为”,并不等于别人就一定如此认为,甚至可能恰恰相反。所以,城管们的这种想法和行为本身,只能说明所谓的“别人如此认为”中的“别人”正是他们自己,是他们自己认为残疾艺人的存在影响了中国人形象。
这个问题很好理解——試想一下,如果街头拉琴的不是残疾人,而是朗朗,是李云迪,是欧阳娜娜,城管们还会认为他们影响中国人形象吗?还会驱逐他们吗?显然不会。
所以,这里边,是一些人对街头艺人尤其是残疾人深深的歧视。在他们看来,街头卖艺是一件很不体面的事情,残疾人的形象出现在街头也是一件很不体面的事情,如果不仅残疾还要抛头露面跑到街头卖艺,就更是丢人现眼了。如果还要跑到外宾出没的区域卖艺,就更是将脸丢到了国外,丢到了世界,就更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之事,非驱逐不可。
如此看来,驱逐残疾艺人的城管们似乎是一些爱国爱得“深沉”的人。但是,正如现场一位女士质疑的那样:到底是他卖艺影响中国人形象,还是城管驱逐残疾艺人影响中国人形象呢?
每一个自食其力者都值得尊敬,也都应该在城市里找到一块容身之地、谋生之地,这是城市文明的应有之义。更需要驱逐的,其实是一些人头脑中的自卑心理,以及对某些弱势群体深深的歧视。
(选摘自“红辣椒评论”)
(编辑:关晓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