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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厉行勤俭节约,建设节约型政府,把有限的公共财政资金和资源用到保增长、促就业、改民生、维稳定的关键环节上,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围绕中央有关部署,各级党政机关不断规范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的管理,支出规模进一步压缩,工作作风改变力度加大。但是,笔者在对71个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相关支出进行调查时发现,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与完善。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1、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及批复不完整、不科学。从统计数据看,12个单位有 “三公”等经费部分明细项目预算,53个单位没有“三公”等经费明细项目预算。从抽查的5 个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看,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细化,均存在打捆编制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现象。从部门预算批复看,大多数单位支出仅批复到经济科目的类级科目,没有细化到具体明细科目(款项科目),无“三公”等经费支出明细项目预算,缺乏预算监督的刚性约束。当然,也应该看到随着基层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预算编制和批复有了很大的改善。
1.2、支出手续不完备。一是存在相关会议审批、会议通知、会议安排和参会人员签到等情况不完备的现象,二是有的招待费支出无清单和公函。三是个别使用旅行社出具的发票打捆列支外出学习考察费用,无法真实反映相关支出的实际情况,不利于于进一步降低各项公务支出成本。四是个别会议存在发放纪念品的现象。
1.3、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主要表现为:有的单位使用会议费、培训费科目列支招待费,形成“隐形”招待费;有的单位相关经费支出超出批复的预算。有的单位招待费开支超标准,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财预字〔1998〕159号)第三条第一款“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的规定;有的单位成为其上级单位转嫁有关经费支出的对象。
1.4、公务用车运行费政府采购不到位,公务用车油耗管理有待加强。整体来说,管理不到位、控制不严格。一是部分车辆保险、全部维修及燃油等费用没有实行基层政府集中采购,没有严格执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二是没有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没有对公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抽查发现,有的单位实行油耗定额管理后,放松了单车登记和核算事项,公车司机“倒油”现象时有发生。
1.5、个别存在公务用车产权不明晰、使用企业车辆的现象。抽查发现,2个单位公车挂个人牌照。1个单位使用专项资金购置2辆车,其中1辆协会牌照。目前协会已注销,车辆后续管理存在隐患。1个单位长年使用企业车辆。
1.6、与专项资金有关的“三公”等经费支出问题。一是个别单位专项资金用途不明确,无法界定能否列支“三公”等经费,有的单位存在打“擦边球”和“钻空子”在专项资金中列支“三公”等经费。二是个别单位存在“三公”等经费挤占专项资金的现象。
1.7、借账转移“三公”等经费。有的单位使用协会账、工会账,隐匿本单位招待费和公车运行经费,有的单位打着协会的“旗号”组织公款旅游,造成不良影响。
1.8、支出决算不实。基层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实际支出与决算金额差距较大,大部分存在决算金额少、实际支出多的情况。
1.9、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公务卡结算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从抽查情况看,一是各单位国库直接支付比例上升很快,但有的单位大额现金支付占比仍很高;二是公務卡结算制度推进较慢,大多数单位使用个人未进行公务消费登记备案的信用卡结算“三公”等经费支出,入账原始凭证中没有消费交易凭条,无法进一步审查公务消费的真实性,也无法实现公务消费对账,不利于监督和管理。
2、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2.1、支出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未根据新规定及时建立健全单位的有关制度,未执行新的公务接待费报销凭证规定;没有制定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支出制度不健全,相关标准、审批流程等不明确。
2.2、预算开支标准不科学、不明确,没有形成定期根据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调整相关开支标准的机制。有的开支标准不明确,有的开支标准与实际情况不协调、不科学,不利于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批复。
2.3、根据形势发展国家将实行公务用车社会化、市场化改革,大多数单位处在等待观望状态,容易形成管理漏洞,不利于降低公车购置及运行成本。
2.4、对于基层单位,由于行政级别低,要求其对口上级单位持公函进行公务活动存在很大的难度,这成为部分公务招待未附公函的主要原因。
3、几点对策
3.1、完善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在科学测算行政运行成本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经费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扎实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审核、批复等基础工作,确保各项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二是抓好支出决算审核和把关,加强预、决算对比分析,提高部门预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2、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按照中央及省市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操作可行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完善会议、差旅费、培训经费管理办法,完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住房、用车等工作生活待遇方面的规定。
3.3、强化监督管理,构建综合监管体系。一是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制定完善规范的支出管理规定。二是全面、真实地公开有关经费支出预算、决算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加强对大额支出的审核和把关,严格按预算支付,从源头上治理不合规开支。四是加快公务卡结算推进力度,确保公务卡消费的真实性、报销手续合规,做到支出有迹可查。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1、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及批复不完整、不科学。从统计数据看,12个单位有 “三公”等经费部分明细项目预算,53个单位没有“三公”等经费明细项目预算。从抽查的5 个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看,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细化,均存在打捆编制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现象。从部门预算批复看,大多数单位支出仅批复到经济科目的类级科目,没有细化到具体明细科目(款项科目),无“三公”等经费支出明细项目预算,缺乏预算监督的刚性约束。当然,也应该看到随着基层单位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预算编制和批复有了很大的改善。
1.2、支出手续不完备。一是存在相关会议审批、会议通知、会议安排和参会人员签到等情况不完备的现象,二是有的招待费支出无清单和公函。三是个别使用旅行社出具的发票打捆列支外出学习考察费用,无法真实反映相关支出的实际情况,不利于于进一步降低各项公务支出成本。四是个别会议存在发放纪念品的现象。
1.3、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主要表现为:有的单位使用会议费、培训费科目列支招待费,形成“隐形”招待费;有的单位相关经费支出超出批复的预算。有的单位招待费开支超标准,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财预字〔1998〕159号)第三条第一款“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的规定;有的单位成为其上级单位转嫁有关经费支出的对象。
1.4、公务用车运行费政府采购不到位,公务用车油耗管理有待加强。整体来说,管理不到位、控制不严格。一是部分车辆保险、全部维修及燃油等费用没有实行基层政府集中采购,没有严格执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二是没有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没有对公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抽查发现,有的单位实行油耗定额管理后,放松了单车登记和核算事项,公车司机“倒油”现象时有发生。
1.5、个别存在公务用车产权不明晰、使用企业车辆的现象。抽查发现,2个单位公车挂个人牌照。1个单位使用专项资金购置2辆车,其中1辆协会牌照。目前协会已注销,车辆后续管理存在隐患。1个单位长年使用企业车辆。
1.6、与专项资金有关的“三公”等经费支出问题。一是个别单位专项资金用途不明确,无法界定能否列支“三公”等经费,有的单位存在打“擦边球”和“钻空子”在专项资金中列支“三公”等经费。二是个别单位存在“三公”等经费挤占专项资金的现象。
1.7、借账转移“三公”等经费。有的单位使用协会账、工会账,隐匿本单位招待费和公车运行经费,有的单位打着协会的“旗号”组织公款旅游,造成不良影响。
1.8、支出决算不实。基层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实际支出与决算金额差距较大,大部分存在决算金额少、实际支出多的情况。
1.9、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公务卡结算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从抽查情况看,一是各单位国库直接支付比例上升很快,但有的单位大额现金支付占比仍很高;二是公務卡结算制度推进较慢,大多数单位使用个人未进行公务消费登记备案的信用卡结算“三公”等经费支出,入账原始凭证中没有消费交易凭条,无法进一步审查公务消费的真实性,也无法实现公务消费对账,不利于监督和管理。
2、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2.1、支出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未根据新规定及时建立健全单位的有关制度,未执行新的公务接待费报销凭证规定;没有制定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支出制度不健全,相关标准、审批流程等不明确。
2.2、预算开支标准不科学、不明确,没有形成定期根据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调整相关开支标准的机制。有的开支标准不明确,有的开支标准与实际情况不协调、不科学,不利于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批复。
2.3、根据形势发展国家将实行公务用车社会化、市场化改革,大多数单位处在等待观望状态,容易形成管理漏洞,不利于降低公车购置及运行成本。
2.4、对于基层单位,由于行政级别低,要求其对口上级单位持公函进行公务活动存在很大的难度,这成为部分公务招待未附公函的主要原因。
3、几点对策
3.1、完善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在科学测算行政运行成本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经费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扎实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审核、批复等基础工作,确保各项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二是抓好支出决算审核和把关,加强预、决算对比分析,提高部门预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2、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按照中央及省市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操作可行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完善会议、差旅费、培训经费管理办法,完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住房、用车等工作生活待遇方面的规定。
3.3、强化监督管理,构建综合监管体系。一是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制定完善规范的支出管理规定。二是全面、真实地公开有关经费支出预算、决算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加强对大额支出的审核和把关,严格按预算支付,从源头上治理不合规开支。四是加快公务卡结算推进力度,确保公务卡消费的真实性、报销手续合规,做到支出有迹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