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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民政厅会同财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6个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浙民助〔2015〕13号,以下简称《办法》),提出了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的认定条件,规范了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的核定计算方法,规定明确详实,可操作性强。《办法》明确,家庭经济状况指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认定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一定期限内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以及其他相关情况;家庭收入是指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一定期限内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