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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今年昆明市中考总分从原来的880分降到600分,但加分政策依然沿用去年的加分项目和分值,从5分到20分不等。据统计,享受加分的学生共计1.12万人,约占总人数的七分之一。加分分值过高、加分考生范围过大成为考生家长质疑的焦点。
与高考的全国统招统考不同,我国普通高中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体制,考试招生大多在省级领导下,由地市或县区具体组织实施。因此,各地可以制定自己的加分政策,这就导致了各地的加分政策五花八門、名目繁多。
昆明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称当地中考加分政策并非由教育部门一家制定,加分的每个项目都有依据。“如省三好学生的加分政策由教育部门出台,体育类加分由体育局出台,少数民族加分由民宗委出台,农村独生子女加分由卫计委出台等,市招委负责把各部门出台的文件汇总归类,再套出目前的加分政策。这些部门出台的文件如果不撤销或下发新文件,就得一直沿用。”
多头并进,各部门利益自定,让地方中考加分成了一个筐,谁有权谁就可以出台加分政策,就可以往里面放。于是乎,不少地方、不少部门相继出台与“钱”挂钩的鼓励性加分政策,如买房落户、招商引资、纳税大户等均可为子女加分。中考加分政策背后俨然成了政府各部门间权力的角力。
这让笔者想起了今年的法国欧洲杯,各国球队在赛场上你来我往,但交战双方均有守门员,守门员的发挥往往决定了球队的胜负。而我国各地的中考加分政策看似有门却因为没有守门员而成了一个摆设的筐,各部门把教育作为经济的附属物,甚至是“礼物”和“赠品”,于是中考加分这个筐也就成为地方利益的万能杠杆。
这种地方任性的“花式”加分,体现的正是权力的任性和教育行政化的惯性使然,是对教育公平的最大破坏。当务之急,各地必须立即梳理中考加分政策,及时叫停这些五花八门的土政策,本着还教育之本色,还公平于民众的原则,明确中考加分的主体管理和监督部门,明确中考加分管理的“责权利”。
只有彻底改变个别地方教育行政化习惯,明确中考加分的责任主体,才能有效避免中考加分泛滥化,守好中考加分这道门。
与高考的全国统招统考不同,我国普通高中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体制,考试招生大多在省级领导下,由地市或县区具体组织实施。因此,各地可以制定自己的加分政策,这就导致了各地的加分政策五花八門、名目繁多。
昆明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称当地中考加分政策并非由教育部门一家制定,加分的每个项目都有依据。“如省三好学生的加分政策由教育部门出台,体育类加分由体育局出台,少数民族加分由民宗委出台,农村独生子女加分由卫计委出台等,市招委负责把各部门出台的文件汇总归类,再套出目前的加分政策。这些部门出台的文件如果不撤销或下发新文件,就得一直沿用。”
多头并进,各部门利益自定,让地方中考加分成了一个筐,谁有权谁就可以出台加分政策,就可以往里面放。于是乎,不少地方、不少部门相继出台与“钱”挂钩的鼓励性加分政策,如买房落户、招商引资、纳税大户等均可为子女加分。中考加分政策背后俨然成了政府各部门间权力的角力。
这让笔者想起了今年的法国欧洲杯,各国球队在赛场上你来我往,但交战双方均有守门员,守门员的发挥往往决定了球队的胜负。而我国各地的中考加分政策看似有门却因为没有守门员而成了一个摆设的筐,各部门把教育作为经济的附属物,甚至是“礼物”和“赠品”,于是中考加分这个筐也就成为地方利益的万能杠杆。
这种地方任性的“花式”加分,体现的正是权力的任性和教育行政化的惯性使然,是对教育公平的最大破坏。当务之急,各地必须立即梳理中考加分政策,及时叫停这些五花八门的土政策,本着还教育之本色,还公平于民众的原则,明确中考加分的主体管理和监督部门,明确中考加分管理的“责权利”。
只有彻底改变个别地方教育行政化习惯,明确中考加分的责任主体,才能有效避免中考加分泛滥化,守好中考加分这道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