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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是和平时期执政党的最大危险
金钱和权力是政党政治绕不过的迷宫。在和平建设时期,执政党最大的危险是腐败。无论是法定执政型政党,还是自由竞选型政党,很容易受到腐败滋生、党纪废弛、派系斗争等“政党疾病”困扰。特别是长期执政的政党,因长期掌握国家权力和公共资源,一旦监督制约力量受到削弱,极易导致累积性腐败,有的甚至出现政权易手、党旗变色。
苏联共产党在有20万党员时顺利建国,有200万党员时成功卫国,有2000万党员时却亡党亡国,主要原因之一是腐败蔓延,党纪涣散,干部群众离心离德。苏共于1920年成立中央监察委员会,与中央委员会平行地行使职权。斯大林时期,中央监察委员会变成中央委员会的下级机构,监察机关地位急剧下滑。赫鲁晓夫时期,重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合并党和国家的监察机构,监察工作呈现出新气象。但勃列日涅夫上台后,行政监察机构被分拆为党的监察委员会和人民监督委员会,人民监督委员会主席不再兼任中央书记和部长会议副主席,地方监察委员会完全归当地党委领导。自此,苏联权力监督体制彻底遭到破坏,并最终造成灾难性后果。
印度国大党作为百年老党,历次选举失利都与腐败有或多或少的关系,特别是取消党内监督委员会后,腐败之风愈演愈烈。1977年选举失败与英迪拉总理的选举舞弊和家人干政行为直接相关。1989年选举失利主要是因为拉吉夫政府因“博福斯军火贿赂案”名誉扫地。1996年惨败是因为拉奥政府牵涉“哈瓦拉贿赂案”,一半以上的内阁部长涉案。2014年全国大选中,腐败丑闻缠身和反腐败不力依然是国大党的最大软肋。
墨西哥革命制度党连续执政71年,但由于长期忽视党的自身建设,贪污腐败丑闻迭曝,党的威信一路下滑。1995年,前总统萨利纳斯的哥哥因涉嫌贩毒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捕,萨利纳斯流亡海外。1997年,国家缉毒局局长雷沃略将军因参与贩毒被捕。2000年总统大选期间,国家旅游部长比利亚雷亚尔因涉嫌贪污4500万美元逃往国外,使革命制度党因成功发展经济建立起来的威信瞬间瓦解,最终丧失执政地位。
日本自民党成立于1955年,曾一党连续单独执政长达38年,但党内腐败丑闻不断,特别是1992年佐川快件公司贿赂丑闻牵涉到竹下登、金丸信等党内元老,导致1993年大选失利,不得不黯然下台。
执政党坚定反腐败是国家廉政建设的根本保证
政党一旦执政,就变成了权力的主人。执政党的反腐败决心和反腐败举措,不仅关系到民心向背和政党命运,还直接决定着国家反腐败事业的兴衰成败。在当今法治时代,实现依法用权和加强监督制约成为政党政治并行不悖的发展趋势。
在发达国家,履行党内监督职责的主要机构是议会党团,议会党团内的督导员或干事长(又称“党鞭”)由党的领袖直接任命,负责贯彻党的意志,防范权力和金钱的腐蚀作用,维护政党的生命力。美国民主党、共和党等过去比较松散,现在越来越强调严格党的组织纪律,加强党的团结统一,发挥议会党团和“党鞭”的独立监督作用。英国保守党将议员党团、中央总部和全国联合会合并为“保守党管理委员会”,督导员改由党的领袖直接任命,实现监督力量的集中统一。德国社会民主党设有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委员不得担任党的其他领导机构的职务,规定党员遵守纪律不分八小时内外,并为每个党员建有诚信档案。法国社会党、德国基督教民主联盟等建立了完善的党内仲裁制度,仲裁委员会由各级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享有独立的裁判权,仲裁制度和诉讼程序皆仿照国家司法体制,以此体现“依法治党”。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新兴经济体的执政党,纷纷强化党内纪律检查机构建设,健全党内法规,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巴西劳工党于2009年出台《劳工党道德和纪律条例》,强化全国道德纪律委员会的职能,要求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必须给予处分,若涉嫌犯罪,党组织和个人必须支持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处理。越南共产党第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加强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直接领导,中央反腐败委员会主任由越共中央总书记担任,重点是加强顶层设计,解决党政机关负责人反腐败决心不足、惩治不严等问题。南非非洲人国民大会于2012年年底成立廉政委员会,负责党内财产申报,治理党员干部贪污腐败问题以及捍卫党的核心价值观,凡是挑战党的权威、违背党的决议、违纪违法的党员可立即开除党籍。尼日利亚人民民主党学习中国经验,于2013年9月成立全国纪律委员会,加强党内纪律建设,保证党员廉洁从政。印度国大党于2013年年底联合主要在野党通过1968年就列入立法计划的《公民监察法》,为建立独立的最高反腐败机构扫清了法律障碍,被印司法部长称为“具有里程碑式的历史意义”。
精英党员是党和国家的反腐败执法重点
精英党员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是各个政党获得和维护执政地位的领导力量,但权力掌握者被权力腐蚀的风险亦较高。新加坡前领导人李光耀多次表示,“如果我要贪污,没有人可以阻止,但代价是整个制度的崩溃”。因此,加强对精英党员的监督一直是各个政党和各个国家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在西方,党内监督主要体现在督促议会党员遵守党纪。一般情况下,议会党团事先会将党内立场通知本党议员,议员投票时必须与本党保持一致,违者将受到严厉惩处,甚至葬送掉政治生命。据加拿大学者霍尔曼的统计,2001年6月至2012年4月,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议会的32328张投票中,仅有80张票(占比0.25%)不符合所属政党的政策主张;2004年10月至2013年5月,加拿大众议院仅有0.7%的投票与党内其他议员存在差异。
除政治纪律外,随着世界各地反腐败呼声的高涨,越来越多的政党对腐败采取“零容忍”态度,支持国家大力惩治腐败。英国议员违规报销事件曝光后,373名议员或前议员被勒令退款,27人辞职,迈克尔·马丁成为英国300余年来首位被迫下台的下议院议长。2012年以来,德国前总统武尔夫、巴西前总统卢拉、菲律宾前总统阿罗约、意大利前总理贝卢斯科尼、爱尔兰前总理埃亨、斯洛文尼亚前总理杨沙等因涉嫌贪污贿赂或利益冲突,先后被立案调查或被判入狱。
巴西劳工党以“反腐斗士”形象上台执政。2011年以来,罗塞芙政府先后将涉嫌腐败的总统办公厅主任、交通部长、农业部长、旅游部长、体育部长、劳工部长、城市部长等一大批高级官员解职。在最高法院审理“大型月费案”过程中,劳工党两任前主席、前财务主管等党内高官锒铛入狱,罗塞芙顶住了党内部分元老压力,支持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并提拔案件主审法官巴尔博萨为最高法院院长和国家司法委员会主席。
俄罗斯反腐败工作经常被认为是“只抓小虾,不动大鱼”。普京第三次就任总统后,强调反腐败没有“不可触碰的人”,要“用烧红的铁燃尽腐败”。2012年11月,深得普京信任的国防部长谢尔久科夫被解职,这是俄罗斯20年来第一次以涉嫌腐败名义解除部长职务,国防部三名副部长和国防订购总局局长沃罗比约夫也相继被解职。此后,彼尔姆州前州长帕诺夫、农业部前部长斯克伦尼克、俄罗斯航天系统公司总经理乌尔利奇和联邦资产管理机构负责人斯捷尔秋克等均因涉嫌腐败接受调查,有的甚至被判刑。
金钱和权力是政党政治绕不过的迷宫。在和平建设时期,执政党最大的危险是腐败。无论是法定执政型政党,还是自由竞选型政党,很容易受到腐败滋生、党纪废弛、派系斗争等“政党疾病”困扰。特别是长期执政的政党,因长期掌握国家权力和公共资源,一旦监督制约力量受到削弱,极易导致累积性腐败,有的甚至出现政权易手、党旗变色。
苏联共产党在有20万党员时顺利建国,有200万党员时成功卫国,有2000万党员时却亡党亡国,主要原因之一是腐败蔓延,党纪涣散,干部群众离心离德。苏共于1920年成立中央监察委员会,与中央委员会平行地行使职权。斯大林时期,中央监察委员会变成中央委员会的下级机构,监察机关地位急剧下滑。赫鲁晓夫时期,重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合并党和国家的监察机构,监察工作呈现出新气象。但勃列日涅夫上台后,行政监察机构被分拆为党的监察委员会和人民监督委员会,人民监督委员会主席不再兼任中央书记和部长会议副主席,地方监察委员会完全归当地党委领导。自此,苏联权力监督体制彻底遭到破坏,并最终造成灾难性后果。
印度国大党作为百年老党,历次选举失利都与腐败有或多或少的关系,特别是取消党内监督委员会后,腐败之风愈演愈烈。1977年选举失败与英迪拉总理的选举舞弊和家人干政行为直接相关。1989年选举失利主要是因为拉吉夫政府因“博福斯军火贿赂案”名誉扫地。1996年惨败是因为拉奥政府牵涉“哈瓦拉贿赂案”,一半以上的内阁部长涉案。2014年全国大选中,腐败丑闻缠身和反腐败不力依然是国大党的最大软肋。
墨西哥革命制度党连续执政71年,但由于长期忽视党的自身建设,贪污腐败丑闻迭曝,党的威信一路下滑。1995年,前总统萨利纳斯的哥哥因涉嫌贩毒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捕,萨利纳斯流亡海外。1997年,国家缉毒局局长雷沃略将军因参与贩毒被捕。2000年总统大选期间,国家旅游部长比利亚雷亚尔因涉嫌贪污4500万美元逃往国外,使革命制度党因成功发展经济建立起来的威信瞬间瓦解,最终丧失执政地位。
日本自民党成立于1955年,曾一党连续单独执政长达38年,但党内腐败丑闻不断,特别是1992年佐川快件公司贿赂丑闻牵涉到竹下登、金丸信等党内元老,导致1993年大选失利,不得不黯然下台。
执政党坚定反腐败是国家廉政建设的根本保证
政党一旦执政,就变成了权力的主人。执政党的反腐败决心和反腐败举措,不仅关系到民心向背和政党命运,还直接决定着国家反腐败事业的兴衰成败。在当今法治时代,实现依法用权和加强监督制约成为政党政治并行不悖的发展趋势。
在发达国家,履行党内监督职责的主要机构是议会党团,议会党团内的督导员或干事长(又称“党鞭”)由党的领袖直接任命,负责贯彻党的意志,防范权力和金钱的腐蚀作用,维护政党的生命力。美国民主党、共和党等过去比较松散,现在越来越强调严格党的组织纪律,加强党的团结统一,发挥议会党团和“党鞭”的独立监督作用。英国保守党将议员党团、中央总部和全国联合会合并为“保守党管理委员会”,督导员改由党的领袖直接任命,实现监督力量的集中统一。德国社会民主党设有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委员不得担任党的其他领导机构的职务,规定党员遵守纪律不分八小时内外,并为每个党员建有诚信档案。法国社会党、德国基督教民主联盟等建立了完善的党内仲裁制度,仲裁委员会由各级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享有独立的裁判权,仲裁制度和诉讼程序皆仿照国家司法体制,以此体现“依法治党”。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新兴经济体的执政党,纷纷强化党内纪律检查机构建设,健全党内法规,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巴西劳工党于2009年出台《劳工党道德和纪律条例》,强化全国道德纪律委员会的职能,要求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必须给予处分,若涉嫌犯罪,党组织和个人必须支持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处理。越南共产党第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加强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直接领导,中央反腐败委员会主任由越共中央总书记担任,重点是加强顶层设计,解决党政机关负责人反腐败决心不足、惩治不严等问题。南非非洲人国民大会于2012年年底成立廉政委员会,负责党内财产申报,治理党员干部贪污腐败问题以及捍卫党的核心价值观,凡是挑战党的权威、违背党的决议、违纪违法的党员可立即开除党籍。尼日利亚人民民主党学习中国经验,于2013年9月成立全国纪律委员会,加强党内纪律建设,保证党员廉洁从政。印度国大党于2013年年底联合主要在野党通过1968年就列入立法计划的《公民监察法》,为建立独立的最高反腐败机构扫清了法律障碍,被印司法部长称为“具有里程碑式的历史意义”。
精英党员是党和国家的反腐败执法重点
精英党员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是各个政党获得和维护执政地位的领导力量,但权力掌握者被权力腐蚀的风险亦较高。新加坡前领导人李光耀多次表示,“如果我要贪污,没有人可以阻止,但代价是整个制度的崩溃”。因此,加强对精英党员的监督一直是各个政党和各个国家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在西方,党内监督主要体现在督促议会党员遵守党纪。一般情况下,议会党团事先会将党内立场通知本党议员,议员投票时必须与本党保持一致,违者将受到严厉惩处,甚至葬送掉政治生命。据加拿大学者霍尔曼的统计,2001年6月至2012年4月,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议会的32328张投票中,仅有80张票(占比0.25%)不符合所属政党的政策主张;2004年10月至2013年5月,加拿大众议院仅有0.7%的投票与党内其他议员存在差异。
除政治纪律外,随着世界各地反腐败呼声的高涨,越来越多的政党对腐败采取“零容忍”态度,支持国家大力惩治腐败。英国议员违规报销事件曝光后,373名议员或前议员被勒令退款,27人辞职,迈克尔·马丁成为英国300余年来首位被迫下台的下议院议长。2012年以来,德国前总统武尔夫、巴西前总统卢拉、菲律宾前总统阿罗约、意大利前总理贝卢斯科尼、爱尔兰前总理埃亨、斯洛文尼亚前总理杨沙等因涉嫌贪污贿赂或利益冲突,先后被立案调查或被判入狱。
巴西劳工党以“反腐斗士”形象上台执政。2011年以来,罗塞芙政府先后将涉嫌腐败的总统办公厅主任、交通部长、农业部长、旅游部长、体育部长、劳工部长、城市部长等一大批高级官员解职。在最高法院审理“大型月费案”过程中,劳工党两任前主席、前财务主管等党内高官锒铛入狱,罗塞芙顶住了党内部分元老压力,支持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并提拔案件主审法官巴尔博萨为最高法院院长和国家司法委员会主席。
俄罗斯反腐败工作经常被认为是“只抓小虾,不动大鱼”。普京第三次就任总统后,强调反腐败没有“不可触碰的人”,要“用烧红的铁燃尽腐败”。2012年11月,深得普京信任的国防部长谢尔久科夫被解职,这是俄罗斯20年来第一次以涉嫌腐败名义解除部长职务,国防部三名副部长和国防订购总局局长沃罗比约夫也相继被解职。此后,彼尔姆州前州长帕诺夫、农业部前部长斯克伦尼克、俄罗斯航天系统公司总经理乌尔利奇和联邦资产管理机构负责人斯捷尔秋克等均因涉嫌腐败接受调查,有的甚至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