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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当前管理需求,在厘清我国现行规划体系构成、类型及相互关系的基础上,系统梳理了空间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内容特征、环境影响特点,结合近20年规划环评实践,提出规划环评开展范围调整建议。对于空间规划,建议国家级总体规划不纳入规划环评体系,省级总体规划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市、县、乡镇级总体规划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于区域规划,建议指导性大区域规划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非指导性大区域规划及新区、产业园区等的开发建设规划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于专项规划,建议将自然资源开发、能源、交通、水利、农业(含畜牧业、渔业)、工业等专项规划纳入规划环评体系,指导性规划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非指导性规划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