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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9-0255-01
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丰富的生态智慧,特别是儒家、道家、佛家生态伦理思想内涵丰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提供了思想源泉。
一、儒家生态伦理思想
儒家的创立者孔子,最早阐述了儒家生态伦理思想。“敬畏天命”是孔子生态伦理思想的理论基础。这里所说的“天命”是指客观存在的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万物生长都有其自身的规律性,人们要掌握它,按自然规律办事。孔子的敬畏天命思想不仅要人们要遵循自然规律,而且还将“畏天命”与“君子”人格联合起来,把畏天命看做是君子具备的美德。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因此,他认为:“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要求君子维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和世界的安宁、和平。可以看出孔子的“敬畏天命”思想体现了一种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思想。除了“敬畏天命”思想孔子还有一种“乐山乐水”的生态伦理情怀,自觉地与大自然融为一体,体味大自然万物的无限魅力。孔子曰:“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孔子看来,“知者”和“仁者”都是有道德修养的人,相当于我们今天讲的“仁人志士”。孔子要培养的是既有仁者胸怀又能治世的理想君子人才,这种人才仅能治世是不够的,必须有“乐山乐水”的生态伦理情怀,将人间的和谐与自然的和谐自觉统一起来。孔子有“乐山乐水”的生态伦理情怀,因而他对山中的鸟、水中的鱼都能持一种节用态度,反对乱捕乱杀。“子钓而不纲,戈不射宿。”(《论语·述而第七》)这里讲的是捕鱼用钓竿而不用网,如用网捕鱼可将鱼儿一网打尽,无论大小;用带生丝的箭射鸟却不射杀巢宿的鸟,如射杀巢宿的鸟也会大小一巢打尽,这体现了孔子的生态资源节用观。这种生态资源节省观也体现了孔子“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为了大多数人的生存利益而反对毁灭野生资源的生态伦理思想。
孟子继承孔子的“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的仁爱伦理思想,提出了“仁民而爱物”的生态伦理思想。孟子的“仁民而爱物”思想是儒家思想史上一个十分重要的生态伦理学命题。孟子曰:“君子之于万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意思是:君子对于禽兽草木万物,爱护它,却不用仁德来对待它;对于民众,用仁德来对待他,却进而爱护万物。孟子认为人性本质上是善的,所以“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即每个人都有怜悯他人的同情心,仁爱之心的民众才会有去爱护万物。孟子要“仁民而爱物”,出于对“仁民”的强烈愿望,他提出了“使民养生丧死无憾”(《孟子·梁惠王上》)的生态伦理责任观。即:“不违农时,谷不可胜用也。数罟不入污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孟子·梁惠王上》)这种责任观认为,民众通过农业种植、捕猎、采伐,从大自然获取必要的生存资源,建立起一种“天人合一”的生存关系,所以为了使正常的天人关系不受破坏,保持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求民众自觉培养起一种对大自然的生态伦理责任意识。
孟子的“泛爱众而亲仁”、“人性本质上是善的”和“使民养生丧死无憾”的生态伦理责任观提倡对万物的爱护和自然资源造福于民的生态责任意识,从而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平衡的生态文明思想。
二、道家生态伦理思想
老子作为道家学派的鼻祖,有十分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其基本思想保存在《老子》一书中。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是建立在“道法自然”的生态平等观基础之上的。“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寂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之为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认为宇宙间存在一种“先天地生”而且“为天地母”的东西,他把它取名为“道”。这个“道”最基本的法则是“道法自然”。老子还认为宇宙间的“四大”即“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都是平等的,没有地位高低和贵贱之别,天地万物与人一样皆是尊贵的、平等的,人与人之间讲伦理,人与生态万物之间也应讲伦理,所以要爱护环境、尊敬自然。《老子》第73章讲“天之道”时,提出了一个生态哲学命题:“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宇宙大自然就是一张“天网”,这网看上去虽然稀疏,却非常宏大,布局严密,没有缺失。“天网”是严密的,有着自身内在的联系规律,“四大”在天网中彼此独立自主,又相互依附,和平共处,保持着生态整体性的完善。
庄子的生态伦理思想基本保存在《庄子》一书中。庄子对老子的道德理想心领神会,并作了淋漓尽致的发挥。他主张人类放弃改造自然的企图和人为的仁义礼智,恢复淳朴的人性真实的自我,保持无拘无束无知无欲的原始生活,建立返朴归自然的“之德之世”。在庄子看来,一切事物都应当按照自然本性而存在生长,用不着人为治理,治理反而残害了事物的本性,背离了事物的本真。因此,人类不能主宰自然,只能“顺其自然”(《庄子·应帝王》)。庄子还主张“万物不伤”的生态爱护观念。庄子认为宇宙的本原是道,生命是由自然所赋予,应按照自然的规律存活下去,而不要因其有用而随意摧残扼杀,所以人应该珍爱万物。庄子从“万物不伤”的生态爱护观念出发,坚决反对人类过分地向自然索取,并把人类在自然面前的贪婪归结为“智巧”的罪过。
三、佛家生态伦理思想
中国佛教作为世界著名宗教之一,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包含着许多宝贵的生态伦理思想。佛教起源于古天竺,公元1世纪进入中土。随后在中国获得巨大发展,并与中国玄学合流,因此出现了佛學的中国化发展。佛教的万物平等和尊重生命的观点要求人们仁爱万物,因为人与自然是紧密相联的关系。
佛家认为,宇宙本身是一个巨大的生命之法的体系,无论是无生命物、生物还是人,都存在于这个体系之中,生物和人的生命只不过是宇宙生命的个体化和个性化的表现。在佛教理论中,人与自然之间没有明显界限,生命与环境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佛家提出的“依正不二”,即生命之体与自然环境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
佛教主张众生平等,它不仅承认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而且人与其他生命存在也是平等的。佛教认为,生命对于人类和一切不会说话的动物和植物都是同样宝贵的,人类因为其思维推理能力的高超而成为生命界的主人,但并不能因此而伤害他物。尊重生命的价值,意味着尊重它们生存的权利,意味着要保护不受侵害,使它们各得其所。佛教徒认为一个人首先应给生命无害,然后在实际上不伤害生命,尊重所有的生命。杀生意味着剥夺生命存在的权利,会给生命导致痛苦与不幸,因而佛教提出了一系列戒律,其中有“五戒”、“八戒”、“十戒”之说,但“不杀生”是其戒律之首。
在今天看来,佛教信徒虽然带有宗教神秘的内容,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类保护生物的问题,但它所表现出来的对生命的尊重和关爱,对于我们今天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显然有其积极的意义。儒家、道家、佛家的生态的智慧虽然产生于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着一定的局限性,却具有跨越时代的价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主要思想源泉。
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丰富的生态智慧,特别是儒家、道家、佛家生态伦理思想内涵丰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提供了思想源泉。
一、儒家生态伦理思想
儒家的创立者孔子,最早阐述了儒家生态伦理思想。“敬畏天命”是孔子生态伦理思想的理论基础。这里所说的“天命”是指客观存在的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万物生长都有其自身的规律性,人们要掌握它,按自然规律办事。孔子的敬畏天命思想不仅要人们要遵循自然规律,而且还将“畏天命”与“君子”人格联合起来,把畏天命看做是君子具备的美德。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因此,他认为:“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要求君子维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和世界的安宁、和平。可以看出孔子的“敬畏天命”思想体现了一种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思想。除了“敬畏天命”思想孔子还有一种“乐山乐水”的生态伦理情怀,自觉地与大自然融为一体,体味大自然万物的无限魅力。孔子曰:“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孔子看来,“知者”和“仁者”都是有道德修养的人,相当于我们今天讲的“仁人志士”。孔子要培养的是既有仁者胸怀又能治世的理想君子人才,这种人才仅能治世是不够的,必须有“乐山乐水”的生态伦理情怀,将人间的和谐与自然的和谐自觉统一起来。孔子有“乐山乐水”的生态伦理情怀,因而他对山中的鸟、水中的鱼都能持一种节用态度,反对乱捕乱杀。“子钓而不纲,戈不射宿。”(《论语·述而第七》)这里讲的是捕鱼用钓竿而不用网,如用网捕鱼可将鱼儿一网打尽,无论大小;用带生丝的箭射鸟却不射杀巢宿的鸟,如射杀巢宿的鸟也会大小一巢打尽,这体现了孔子的生态资源节用观。这种生态资源节省观也体现了孔子“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为了大多数人的生存利益而反对毁灭野生资源的生态伦理思想。
孟子继承孔子的“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的仁爱伦理思想,提出了“仁民而爱物”的生态伦理思想。孟子的“仁民而爱物”思想是儒家思想史上一个十分重要的生态伦理学命题。孟子曰:“君子之于万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意思是:君子对于禽兽草木万物,爱护它,却不用仁德来对待它;对于民众,用仁德来对待他,却进而爱护万物。孟子认为人性本质上是善的,所以“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即每个人都有怜悯他人的同情心,仁爱之心的民众才会有去爱护万物。孟子要“仁民而爱物”,出于对“仁民”的强烈愿望,他提出了“使民养生丧死无憾”(《孟子·梁惠王上》)的生态伦理责任观。即:“不违农时,谷不可胜用也。数罟不入污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孟子·梁惠王上》)这种责任观认为,民众通过农业种植、捕猎、采伐,从大自然获取必要的生存资源,建立起一种“天人合一”的生存关系,所以为了使正常的天人关系不受破坏,保持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求民众自觉培养起一种对大自然的生态伦理责任意识。
孟子的“泛爱众而亲仁”、“人性本质上是善的”和“使民养生丧死无憾”的生态伦理责任观提倡对万物的爱护和自然资源造福于民的生态责任意识,从而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平衡的生态文明思想。
二、道家生态伦理思想
老子作为道家学派的鼻祖,有十分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其基本思想保存在《老子》一书中。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是建立在“道法自然”的生态平等观基础之上的。“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寂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之为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认为宇宙间存在一种“先天地生”而且“为天地母”的东西,他把它取名为“道”。这个“道”最基本的法则是“道法自然”。老子还认为宇宙间的“四大”即“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都是平等的,没有地位高低和贵贱之别,天地万物与人一样皆是尊贵的、平等的,人与人之间讲伦理,人与生态万物之间也应讲伦理,所以要爱护环境、尊敬自然。《老子》第73章讲“天之道”时,提出了一个生态哲学命题:“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宇宙大自然就是一张“天网”,这网看上去虽然稀疏,却非常宏大,布局严密,没有缺失。“天网”是严密的,有着自身内在的联系规律,“四大”在天网中彼此独立自主,又相互依附,和平共处,保持着生态整体性的完善。
庄子的生态伦理思想基本保存在《庄子》一书中。庄子对老子的道德理想心领神会,并作了淋漓尽致的发挥。他主张人类放弃改造自然的企图和人为的仁义礼智,恢复淳朴的人性真实的自我,保持无拘无束无知无欲的原始生活,建立返朴归自然的“之德之世”。在庄子看来,一切事物都应当按照自然本性而存在生长,用不着人为治理,治理反而残害了事物的本性,背离了事物的本真。因此,人类不能主宰自然,只能“顺其自然”(《庄子·应帝王》)。庄子还主张“万物不伤”的生态爱护观念。庄子认为宇宙的本原是道,生命是由自然所赋予,应按照自然的规律存活下去,而不要因其有用而随意摧残扼杀,所以人应该珍爱万物。庄子从“万物不伤”的生态爱护观念出发,坚决反对人类过分地向自然索取,并把人类在自然面前的贪婪归结为“智巧”的罪过。
三、佛家生态伦理思想
中国佛教作为世界著名宗教之一,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包含着许多宝贵的生态伦理思想。佛教起源于古天竺,公元1世纪进入中土。随后在中国获得巨大发展,并与中国玄学合流,因此出现了佛學的中国化发展。佛教的万物平等和尊重生命的观点要求人们仁爱万物,因为人与自然是紧密相联的关系。
佛家认为,宇宙本身是一个巨大的生命之法的体系,无论是无生命物、生物还是人,都存在于这个体系之中,生物和人的生命只不过是宇宙生命的个体化和个性化的表现。在佛教理论中,人与自然之间没有明显界限,生命与环境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佛家提出的“依正不二”,即生命之体与自然环境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
佛教主张众生平等,它不仅承认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而且人与其他生命存在也是平等的。佛教认为,生命对于人类和一切不会说话的动物和植物都是同样宝贵的,人类因为其思维推理能力的高超而成为生命界的主人,但并不能因此而伤害他物。尊重生命的价值,意味着尊重它们生存的权利,意味着要保护不受侵害,使它们各得其所。佛教徒认为一个人首先应给生命无害,然后在实际上不伤害生命,尊重所有的生命。杀生意味着剥夺生命存在的权利,会给生命导致痛苦与不幸,因而佛教提出了一系列戒律,其中有“五戒”、“八戒”、“十戒”之说,但“不杀生”是其戒律之首。
在今天看来,佛教信徒虽然带有宗教神秘的内容,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类保护生物的问题,但它所表现出来的对生命的尊重和关爱,对于我们今天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显然有其积极的意义。儒家、道家、佛家的生态的智慧虽然产生于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着一定的局限性,却具有跨越时代的价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主要思想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