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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支付宝推出了一款相互保险产品——“相互保”,芝麻分650分及以上的蚂蚁会员(60 岁以下)无需交费就能加入到其中,获得10万元至30万元不等额度的包括恶性肿瘤在内的100种大病保障。实际上,相互保险是比较原始的保险模式,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形成互助基金,当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需要理赔时,由会员进行费用的分摊。支付宝的“相互保”产品采用了后收费模式,即发生理赔事件时再向会员收费,每个理赔事件的分摊上限为1毛钱。
11月27日,“相互保”合作运营方信美相互发布公告称,受监管部门约谈,指出其推出的“相互保”涉嫌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性宣传、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停止销售“相互保”保险产品。
从10月16日“相互保”正式上线到11月27日宣布升级为“相互宝”,短短43天时间,投保人数迅速突破2000万人。事实上,“相互保”43天的获客量,已经相当于一些中小型寿险公司一年的用户量之和,由此导致有关“相互保”即将颠覆传统保险行业的言论甚嚣尘上。
尽管还未绽放就已悄然远去,但支付宝和信美相互推出的“相互保”还是引发了强烈的社会热议,无论是相互保险概念的宣传普及,抑或是互联网保险的创新动能,都引起保险行业甚至全社会公众的极大关注。相互保险这个最原始的保险业态,如何与代表最新技术发展潮流的互联网保险更好地相互结合,并为行业革新与发展注入新的基因,这或许是此次“相互保”带给我们更大的冲击和思索。
众所周知,相互保险是舶来品,其在海外发展已有百年历史,发展历程也并非一帆风顺。20世纪60年代达到高峰期,在日本一度占有市场份额的76%,在美国的占比也超过60%。20世纪90年代开始,国际上出现了去“相互化”的浪潮,许多大型相互保险公司转制为股份制的保险公司,例如法国安盛、美国大都会等,相互保险的全球市场份额下降到23%。
2015年,中国先发布了《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随后于2016年发了三张牌照,后续随着互联网金融整治的开始,没有发放新的牌照,发展速度也比较慢。三家互相保险的定位有所差异,信美相互保险社为人寿保险领域,蚂蚁金服也是发起单位之一。
而互联网保险则从渠道和产品双维度实现了保险行业的革新。虽然当前互联网保险面临竞争格局严酷和综合成本率高等发展瓶颈,但中长期突破与成长前景值得期待。互联网保险运用互联网科技赋能行业,曲折中发展前行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技术,通过自营网络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等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业务。
具体来看,互联网保险是将传统保险模式中销售、核保、承保、理赔等运营环节迁徙至线上,并使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科技进行业务赋能,实现简化运营流程和增强产品创新等效用。截至2017年年末,全国共有117家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占保险公司总量的52.7%。
而相互保险的优势和劣势也非常明显,优势包括:投保人与保险人利益一致,客户参与管理,以客户利益为中心,防止道德风险;展业费用低,可有效减低运营成本,提供更经济的保险服务;没有公司股东的盈利压力,资产和盈余都用于被保险人的保障;劣势包括:无法进行股权融资,靠留存盈余扩大资本规模,资本实力难以和股份公司抗衡;保障程度以基金总额为限,保障能力有限;经营情况和内控制度的透明度不如股份制公司。
而支付宝和信美相互保险公司于10月16日联手推出“相互保”服务,既是互联网保险在曲折中艰难前行的真实写照,也是相互保险突破革新把握发展契机的重要体现。
相互保险是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相互保”与传统重疾险的差异非常显著:一是产品定位差异,“相互保”产品设计简单,保障水准不高,更适宜作为传统重疾险的补充;二是定价方式差异,“相互保”保费和赔付额主要与被投保人年龄阶段挂钩,较传统险定价简易;三是缴费方式差异,“相互保”采取后付保费模式,每半月缴纳一次保费,且每期保费根据当期出险案例的累计保障金来决定当期每人分摊的费用;四是盈利模式差异,“相互保”产品中保险公司按照每期保障金收取10%的管理费。此外,相互保险行业整体盈利性尚不明朗,相互保险寿险公司信美人寿、相互保险产险公司汇友建工和众惠相互2017年仍处于亏损状态。
尽管如此,“相互保”一经推出,便自带被关注的光芒,其影响力随着客户数呈几何级的增长与日俱增。从保险行业来看,与当年“余额宝”在银行界掀起的轩然大波类似,“相互保”是保险创新的有利尝试,不但可以丰富保险产品的种类,迎合互联网发展趋势和年轻人的消费习惯,同时还可以测试大数据在重疾险产品上的有效性。仅仅上线9 天时间,“相互保”用户数就突破1000万人,凸显其对保险行业覆盖渗透的颠覆性力量。
从保险产品的角度来看,相互保险缺乏增资等渠道,且稳定性不足,而且容易导致逆向选择,容易吸引短期的长尾客户。而且,相互保险不能完全替代传统的健康险,市场占比较为有限。对于支付宝(蚂蚁金服)來说,在客户数量日渐饱和、增量空间有限的情况下,增加产品种类可以增加客户黏性以及变现途径,符合其战略布局的需求。
换个角度来看,“相互保”短暂亮相的背后,蕴含着互联网保险利用科技赋能行业,在曲折前行中寻求发展契机的创造力。
近年来,监管层不遗余力地倡导保险行业回归本源,保障类产品向着精细化和多层次化的方向探索,而“相互保”就是一次响应监管号召的积极尝试。短期来看,因其产品定位和保障水平等方面的限制,其实它并无可能全面冲击和取代重疾险市场。从中长期趋势来看,“相互保”或许能成为保障类产品的有益补充,同时起到客户基础培育教育功能,推动保险行业的覆盖与渗透。 另一方面,互联网保险将传统保险业务迁徙至线上,利用科技赋能实现简化运营流程、增强产品创新等效用,“相互保”正是双方结合的一次有益尝试。
当前互联网保险正面临前期高速发展后的困境,从保费规模看,互联网保险在经历蓬勃发展后,自2017年起保费收入呈边际收缩的趋势。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供的数据,2011-2016年,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逐年上涨,金额从2011年的32亿元增长71倍至2016年峰值的2299亿元,年均复合增速高达135%。互联网保险渗透率也一路走高,从2011年0.2%上升至2016年7.43%,峰值曾达9.2%。蓬勃发展的驱动因素之一是部分中小保险公司主要通过理财型保险的收益率优势抢占保险市场。
随着监管引导保险回归保障本源,整体规模自2017年开始出现边际收缩回落。2017年全年实现保费收入1835亿元,同比下滑20.2%。2018年上半年,延续下降趋势,但同比降幅收窄至12.4%,渗透率维持在5.3%的相对低位。2018年上半年,实现保费收入1179亿元,同比下降12.4%,渗透率维持在5.3%的相对低位。
从行业格局来看,当前人身险占据绝对优势,行业集中特征非常显著。人身险保费收入自2012年以来占比逐年上升,最高达到78%。2017年起占比小幅回落,2017年全年和2018 年上半年分别实现保费收入1383亿元和853亿元,占比仍分别处于74%和72%的高位。银行系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领跑,2017年前十名公司实现互联网人身险保费收入合计为1273亿元,集中度高达92.1%,其中,建信人寿以274亿元保费收入居行业首位。财产险占比持续下滑,2017年全年和2018年上半年分别实现保费收入494亿元和326亿元,占比为26%和28%。财险集中度相对较低,2017年前十名公司实现互联网财险保费收入合计352亿元,集中度为71.3%,平安产险以148亿元的保费位居第一。
事实上,互联网保险不仅实现了渠道和产品的双重革新,还进一步强化了客户渗透及产品的创新性。渠道革新主要体现在互联网保险对传统渠道的突破,把传统保险销售渠道从线下迁徙到线上,通过互联网或移动APP渠道销售保险产品,助力保险公司以更高效、更经济的方式向长尾客户渗透,并且可提供多种应用场景以优化客户体验。
当前,常见的保险渠道类型有:1.传统保险公司网络平台。国内大型保险公司基本都拥有保险电商平台;2.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其中,一类是互联网巨头建设的保险频道,拥有绝对的流量及客群覆盖优势,例如淘宝保险、网易保险、京东保险频道等;另一类是保险中介电商平台,第三方中介平台多由保险经纪公司、代理公司等建立,例如泛华保险网、慧泽保险网、中民保险网等;3.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拥有互联网保险牌照的公司目前有众安在线、易安财险、泰康在线、安信财险;4.新型网络互助保险平台。利用互联网的信息撮合功能,会员通过协议承诺彼此的风险损失。
而产品革新包括利用创新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对传统保险产品进行升级,以及创设新型保险产品激活客户的潜在保险需求。产品革新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升级传统保险产品。利用创新技术实现保险产品个性化和动态化,利用大数据分析来提高自身的风控、定价和产品创设能力;其次,创设新型保险产品。面向网购和金融交易等场景,提供全方位保障。例如在航旅代理平台上引入航空延误险等。围绕淘宝电商产业链,在选购与供货、配送、售后、维修分别面向买家与卖家设计出各种高频化、碎片化的针对性保险产品。这一类新型保险产品创设的本质是通过技术使得客户在消费场景中的潜在保险需求被激活,痛点得以解决。
当前,互联网保险主要面临竞争格局严酷和综合成本率偏高的发展瓶颈,这种发展瓶颈主要体现在:第一,竞争格局严酷。与传统保险公司相比,互联网保险在资本、品牌及线下服务能力上较为弱势,在高价值率人身险产品销售上并无显著竞争力。与互联网保险行业内部同类公司比,产品同质化问题严重,可复制性强,竞争呈现白热化;第二,综合成本率高。成熟阶段的互联网保险是轻资产概念,理论上可以借助互联网及金融科技手段有效降低获客成本及运营成本。但在当前阶段,互联网保险技术、渠道、产品、场景的搭建都仍在途中,保单规模做大之前分散效应和规模效应也尚未充分释放,此外叠加价格和投入的白热化竞争。以上诸多因素导致当前互联网保险的综合成本率偏高且,利润率较低。
展望未来发展趋势,互联网保险困境与机会并存,互联网保险有望在完善保险体系、激活行业效率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互联网保险可进一步利用互联网及金融科技赋能,激活行业效能;培养风险选择、风险识别和定价能力等核心维度的竞争优势,在激烈的竞争格局中突围取胜;打造生态圈,围绕各个维度多个场景,激活各个层面的保障需求,以撬动更大的发展空间。
只有在困境中积极求变,互联网保险的突破与成长前景才值得期待。互联网天生具有赋能的功能,互联网保险只要利用好金融科技赋能的特征,就能激活保险行业的效能。对保险公司而言,进一步利用互联网金融科技,实现自动报价、自动核保,自动承保,网上自动交易,并提高线上与线下渠道的客户服务、理赔工作的融合程度,从而提升服务和理赔的效率。在成熟阶段,互联网保险公司或能成为技术输出的重要载体。
纵观整个金融产业,随着主体的多元化,分工合作更趋密切,竞争也将更趋激烈。风险选择、风险识别、定价能力是险企竞争的核心优势。在这些核心维度有竞争优势的险企才能在激烈的格局中突围取胜。
对互联网技术而言,生态圈的已不仅仅是一个概念,它的另一层涵义就是拓宽边界,放大空间。单一的保险产品与服务容易在发展途中遭受严重的发展瓶颈,而在生态圈的理念下,互联网保险可从不同维度出发构建多个不同的实际应用场景,从而实现即使在存量市场的前提下也能激活客户潜在的保障需求,并最大程度去拓展保险需求的发展空间。
正如有评论所言,虽然“相互保”下架了,但升级后的“相互宝”基本延续了此前的产品特点,大众的参与途径也没有被阻断。目前,互助计划并无明确的监管机构,变身“相互宝”之后,在民商法的框架下,这款互助计划依然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有着成为一个超级大社群產品的可能性。虽然新事物有它难以定义的地方,但站在未来看当下,对创新应该持有包容的态度,在此基础上,创新火种才不会熄灭,保险创新的可能性才会逐步打开。
据了解,“相互保”变身为“相互宝”后,尽管形式上有所改变,但依然融入支付宝强大的品牌背书,以实名制为基础的信用风控、大数据同质风险甄别、区块链技术等,将带动网络互助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近几年,网络互助平台不断壮大,用户对其接纳度也越来越高,尤其是很多年轻的群体,更看重其互助公益的特点。
正如监管层的认定一样,依据国内现有保险法律框架很难明确“相互保”是一款合格的保险产品。这也从另一个层面说明,尽管我们已经颁布了相关相互保险的法律制度,也发放了相互保险的牌照,但仍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现有相关法律和监管制度,制定相应的经营规范,明确相互保险和网络互助的法律地位。
11月27日,“相互保”合作运营方信美相互发布公告称,受监管部门约谈,指出其推出的“相互保”涉嫌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性宣传、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停止销售“相互保”保险产品。
从10月16日“相互保”正式上线到11月27日宣布升级为“相互宝”,短短43天时间,投保人数迅速突破2000万人。事实上,“相互保”43天的获客量,已经相当于一些中小型寿险公司一年的用户量之和,由此导致有关“相互保”即将颠覆传统保险行业的言论甚嚣尘上。
尽管还未绽放就已悄然远去,但支付宝和信美相互推出的“相互保”还是引发了强烈的社会热议,无论是相互保险概念的宣传普及,抑或是互联网保险的创新动能,都引起保险行业甚至全社会公众的极大关注。相互保险这个最原始的保险业态,如何与代表最新技术发展潮流的互联网保险更好地相互结合,并为行业革新与发展注入新的基因,这或许是此次“相互保”带给我们更大的冲击和思索。
“相互保”凸显行业颠覆性力量
众所周知,相互保险是舶来品,其在海外发展已有百年历史,发展历程也并非一帆风顺。20世纪60年代达到高峰期,在日本一度占有市场份额的76%,在美国的占比也超过60%。20世纪90年代开始,国际上出现了去“相互化”的浪潮,许多大型相互保险公司转制为股份制的保险公司,例如法国安盛、美国大都会等,相互保险的全球市场份额下降到23%。
2015年,中国先发布了《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随后于2016年发了三张牌照,后续随着互联网金融整治的开始,没有发放新的牌照,发展速度也比较慢。三家互相保险的定位有所差异,信美相互保险社为人寿保险领域,蚂蚁金服也是发起单位之一。
而互联网保险则从渠道和产品双维度实现了保险行业的革新。虽然当前互联网保险面临竞争格局严酷和综合成本率高等发展瓶颈,但中长期突破与成长前景值得期待。互联网保险运用互联网科技赋能行业,曲折中发展前行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技术,通过自营网络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等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业务。
具体来看,互联网保险是将传统保险模式中销售、核保、承保、理赔等运营环节迁徙至线上,并使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科技进行业务赋能,实现简化运营流程和增强产品创新等效用。截至2017年年末,全国共有117家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占保险公司总量的52.7%。
而相互保险的优势和劣势也非常明显,优势包括:投保人与保险人利益一致,客户参与管理,以客户利益为中心,防止道德风险;展业费用低,可有效减低运营成本,提供更经济的保险服务;没有公司股东的盈利压力,资产和盈余都用于被保险人的保障;劣势包括:无法进行股权融资,靠留存盈余扩大资本规模,资本实力难以和股份公司抗衡;保障程度以基金总额为限,保障能力有限;经营情况和内控制度的透明度不如股份制公司。
而支付宝和信美相互保险公司于10月16日联手推出“相互保”服务,既是互联网保险在曲折中艰难前行的真实写照,也是相互保险突破革新把握发展契机的重要体现。
相互保险是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相互保”与传统重疾险的差异非常显著:一是产品定位差异,“相互保”产品设计简单,保障水准不高,更适宜作为传统重疾险的补充;二是定价方式差异,“相互保”保费和赔付额主要与被投保人年龄阶段挂钩,较传统险定价简易;三是缴费方式差异,“相互保”采取后付保费模式,每半月缴纳一次保费,且每期保费根据当期出险案例的累计保障金来决定当期每人分摊的费用;四是盈利模式差异,“相互保”产品中保险公司按照每期保障金收取10%的管理费。此外,相互保险行业整体盈利性尚不明朗,相互保险寿险公司信美人寿、相互保险产险公司汇友建工和众惠相互2017年仍处于亏损状态。
尽管如此,“相互保”一经推出,便自带被关注的光芒,其影响力随着客户数呈几何级的增长与日俱增。从保险行业来看,与当年“余额宝”在银行界掀起的轩然大波类似,“相互保”是保险创新的有利尝试,不但可以丰富保险产品的种类,迎合互联网发展趋势和年轻人的消费习惯,同时还可以测试大数据在重疾险产品上的有效性。仅仅上线9 天时间,“相互保”用户数就突破1000万人,凸显其对保险行业覆盖渗透的颠覆性力量。
从保险产品的角度来看,相互保险缺乏增资等渠道,且稳定性不足,而且容易导致逆向选择,容易吸引短期的长尾客户。而且,相互保险不能完全替代传统的健康险,市场占比较为有限。对于支付宝(蚂蚁金服)來说,在客户数量日渐饱和、增量空间有限的情况下,增加产品种类可以增加客户黏性以及变现途径,符合其战略布局的需求。
互联网保险创新没有回头箭
换个角度来看,“相互保”短暂亮相的背后,蕴含着互联网保险利用科技赋能行业,在曲折前行中寻求发展契机的创造力。
近年来,监管层不遗余力地倡导保险行业回归本源,保障类产品向着精细化和多层次化的方向探索,而“相互保”就是一次响应监管号召的积极尝试。短期来看,因其产品定位和保障水平等方面的限制,其实它并无可能全面冲击和取代重疾险市场。从中长期趋势来看,“相互保”或许能成为保障类产品的有益补充,同时起到客户基础培育教育功能,推动保险行业的覆盖与渗透。 另一方面,互联网保险将传统保险业务迁徙至线上,利用科技赋能实现简化运营流程、增强产品创新等效用,“相互保”正是双方结合的一次有益尝试。
当前互联网保险正面临前期高速发展后的困境,从保费规模看,互联网保险在经历蓬勃发展后,自2017年起保费收入呈边际收缩的趋势。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供的数据,2011-2016年,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逐年上涨,金额从2011年的32亿元增长71倍至2016年峰值的2299亿元,年均复合增速高达135%。互联网保险渗透率也一路走高,从2011年0.2%上升至2016年7.43%,峰值曾达9.2%。蓬勃发展的驱动因素之一是部分中小保险公司主要通过理财型保险的收益率优势抢占保险市场。
随着监管引导保险回归保障本源,整体规模自2017年开始出现边际收缩回落。2017年全年实现保费收入1835亿元,同比下滑20.2%。2018年上半年,延续下降趋势,但同比降幅收窄至12.4%,渗透率维持在5.3%的相对低位。2018年上半年,实现保费收入1179亿元,同比下降12.4%,渗透率维持在5.3%的相对低位。
从行业格局来看,当前人身险占据绝对优势,行业集中特征非常显著。人身险保费收入自2012年以来占比逐年上升,最高达到78%。2017年起占比小幅回落,2017年全年和2018 年上半年分别实现保费收入1383亿元和853亿元,占比仍分别处于74%和72%的高位。银行系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领跑,2017年前十名公司实现互联网人身险保费收入合计为1273亿元,集中度高达92.1%,其中,建信人寿以274亿元保费收入居行业首位。财产险占比持续下滑,2017年全年和2018年上半年分别实现保费收入494亿元和326亿元,占比为26%和28%。财险集中度相对较低,2017年前十名公司实现互联网财险保费收入合计352亿元,集中度为71.3%,平安产险以148亿元的保费位居第一。
事实上,互联网保险不仅实现了渠道和产品的双重革新,还进一步强化了客户渗透及产品的创新性。渠道革新主要体现在互联网保险对传统渠道的突破,把传统保险销售渠道从线下迁徙到线上,通过互联网或移动APP渠道销售保险产品,助力保险公司以更高效、更经济的方式向长尾客户渗透,并且可提供多种应用场景以优化客户体验。
当前,常见的保险渠道类型有:1.传统保险公司网络平台。国内大型保险公司基本都拥有保险电商平台;2.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其中,一类是互联网巨头建设的保险频道,拥有绝对的流量及客群覆盖优势,例如淘宝保险、网易保险、京东保险频道等;另一类是保险中介电商平台,第三方中介平台多由保险经纪公司、代理公司等建立,例如泛华保险网、慧泽保险网、中民保险网等;3.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拥有互联网保险牌照的公司目前有众安在线、易安财险、泰康在线、安信财险;4.新型网络互助保险平台。利用互联网的信息撮合功能,会员通过协议承诺彼此的风险损失。
而产品革新包括利用创新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对传统保险产品进行升级,以及创设新型保险产品激活客户的潜在保险需求。产品革新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升级传统保险产品。利用创新技术实现保险产品个性化和动态化,利用大数据分析来提高自身的风控、定价和产品创设能力;其次,创设新型保险产品。面向网购和金融交易等场景,提供全方位保障。例如在航旅代理平台上引入航空延误险等。围绕淘宝电商产业链,在选购与供货、配送、售后、维修分别面向买家与卖家设计出各种高频化、碎片化的针对性保险产品。这一类新型保险产品创设的本质是通过技术使得客户在消费场景中的潜在保险需求被激活,痛点得以解决。
当前,互联网保险主要面临竞争格局严酷和综合成本率偏高的发展瓶颈,这种发展瓶颈主要体现在:第一,竞争格局严酷。与传统保险公司相比,互联网保险在资本、品牌及线下服务能力上较为弱势,在高价值率人身险产品销售上并无显著竞争力。与互联网保险行业内部同类公司比,产品同质化问题严重,可复制性强,竞争呈现白热化;第二,综合成本率高。成熟阶段的互联网保险是轻资产概念,理论上可以借助互联网及金融科技手段有效降低获客成本及运营成本。但在当前阶段,互联网保险技术、渠道、产品、场景的搭建都仍在途中,保单规模做大之前分散效应和规模效应也尚未充分释放,此外叠加价格和投入的白热化竞争。以上诸多因素导致当前互联网保险的综合成本率偏高且,利润率较低。
展望未来发展趋势,互联网保险困境与机会并存,互联网保险有望在完善保险体系、激活行业效率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互联网保险可进一步利用互联网及金融科技赋能,激活行业效能;培养风险选择、风险识别和定价能力等核心维度的竞争优势,在激烈的竞争格局中突围取胜;打造生态圈,围绕各个维度多个场景,激活各个层面的保障需求,以撬动更大的发展空间。
只有在困境中积极求变,互联网保险的突破与成长前景才值得期待。互联网天生具有赋能的功能,互联网保险只要利用好金融科技赋能的特征,就能激活保险行业的效能。对保险公司而言,进一步利用互联网金融科技,实现自动报价、自动核保,自动承保,网上自动交易,并提高线上与线下渠道的客户服务、理赔工作的融合程度,从而提升服务和理赔的效率。在成熟阶段,互联网保险公司或能成为技术输出的重要载体。
纵观整个金融产业,随着主体的多元化,分工合作更趋密切,竞争也将更趋激烈。风险选择、风险识别、定价能力是险企竞争的核心优势。在这些核心维度有竞争优势的险企才能在激烈的格局中突围取胜。
对互联网技术而言,生态圈的已不仅仅是一个概念,它的另一层涵义就是拓宽边界,放大空间。单一的保险产品与服务容易在发展途中遭受严重的发展瓶颈,而在生态圈的理念下,互联网保险可从不同维度出发构建多个不同的实际应用场景,从而实现即使在存量市场的前提下也能激活客户潜在的保障需求,并最大程度去拓展保险需求的发展空间。
正如有评论所言,虽然“相互保”下架了,但升级后的“相互宝”基本延续了此前的产品特点,大众的参与途径也没有被阻断。目前,互助计划并无明确的监管机构,变身“相互宝”之后,在民商法的框架下,这款互助计划依然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有着成为一个超级大社群產品的可能性。虽然新事物有它难以定义的地方,但站在未来看当下,对创新应该持有包容的态度,在此基础上,创新火种才不会熄灭,保险创新的可能性才会逐步打开。
据了解,“相互保”变身为“相互宝”后,尽管形式上有所改变,但依然融入支付宝强大的品牌背书,以实名制为基础的信用风控、大数据同质风险甄别、区块链技术等,将带动网络互助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近几年,网络互助平台不断壮大,用户对其接纳度也越来越高,尤其是很多年轻的群体,更看重其互助公益的特点。
正如监管层的认定一样,依据国内现有保险法律框架很难明确“相互保”是一款合格的保险产品。这也从另一个层面说明,尽管我们已经颁布了相关相互保险的法律制度,也发放了相互保险的牌照,但仍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现有相关法律和监管制度,制定相应的经营规范,明确相互保险和网络互助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