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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作为调整中国证券市场的最高法律性规范,《证券法》不允许中国开展证券信用交易,该法第35条规定:“证券交易以现货进行交易”。第36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融资或者融券的证券交易活动”。第141条规定:“证券公司接受委托卖出证券必须是客户账户上实有的证券,不得为客户融券交易。证券公司接受委托买人证券必须以客户资金账户上实有的资金支付,不得为客户融资交易”。为了抑制金融市场的过度投机,维护金融稳定,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上述法令规定了我国证券市场禁止进行信用交易,但随着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发展,这些法律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