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现阶段,由于环境污染状况问题突出,由环境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日渐增多。本文从几起重大的环境群体性事件入手,分析了环境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并总结了其自身的几个特点,最后试着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对策。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步伐的加快,也同时造成了一系列环境污染问题。由于环境污染严重威胁群众生命健康,由此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日渐增多,不仅成为媒体舆论关注的焦点,而且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制约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因素。应对这类群体性事件,是各级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能力的一项重要考验。
环境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
从环境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来看,首先,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而忽视环境保护。这是引发环境群体性事件最根源最关键的原因,贯穿于其他各项原因。地方政府为推动经济增长、扩大财税收入等,漠视付出的环境代价,更忽视人民群众的健康。最初,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对落户企业的环境评估等就放松管理,降低准入门槛,有的甚至不惜采取违法违规手段。进而,地方政府对企业的生产排污等环节放松监管。一旦出现事故后,又往往处置不严。总之,在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忽视环境保护的错误思想下,导致了种种对污染企业纵容的行为,致使民众只能自发聚集起来,采取极端的集体行动。
其次,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威胁百姓的生存。环境问题直接事关百姓的生存,几乎全部环境群体性事件中,都是民众的基本生存环境污染受损,危及到了民众的生命健康,最恶劣的是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面对生存状况的恶化,生命健康受到的重大威胁,民众采取行动捍卫自己的环境权益。例如陕西凤翔血铅事件等。
第三,群众缺乏流畅有效的诉求渠道。当环境污染问题显现出来,并造成损害之后,群众的反应一般会是向信访部门、基层政府举报,或直接与污染企业交涉,但两种方式通常都得不到有效回应。企业又都处于强势地位,对群众的交涉置之不理。群众不得不采取集体抗争的行动,引起政府、舆论的重视。
第四,长期以来的矛盾积累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环境群体性事件诱发原因也包含了一个地区长期以来干群矛盾的积累。污染企业在建厂之初,可能就由于征地补偿、民宅拆迁等问题,干群关系就埋下了矛盾的种子,而在长期的生产过程中,劳资矛盾、经营纠纷等伴随着各种环境问题不断挑拨着群众的神经。一些地方的基层干部在对待污染企业的问题上,或对民众的诉求置之不理,或者干脆站在企业的一边,甚至存在严重的腐败现象。群众在对环境问题的抗争上,还卷裹着对干部腐败,对企业违法的极度不满。
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基本特点
环境群体性事件是多重经济、社会原因交织在一起,构成了其自身的几个特点。
其一,冲突激烈,危害巨大。总览近几年较为典型的环境群体性事件,激烈程度在逐渐加剧,恶性事件上升,多数伴随着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越来越严重。更由于环境问题事关群众基本生存权益,而且受害人又常常是少年儿童,参与环境群体性事件的群众愤怒情绪尤为激烈。又因为环境破坏,其形成原因、发展过程等是长期的积累,短时期内难以恢复,事态容易出现反复。
其二,地域特点。这表现为两个方面:在农村,不少环境群体性事件和许多环境纠纷,都集中发生在工业化程度较高或工业化迅速发展的地区,其突发性强,解决起来复杂,如绍兴新昌药品污染事件、湖南武冈血铅事件等;在城市,多数是民众在项目开建前,担心项目选址会对周边居民带来影响,自发聚集,反对项目,呼吁政府停建,如厦门PX事件、上海磁悬浮事件等。这是由于随着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和生活水平改善,公众环境意识越来越强,在维护生存权的同时,将享有清洁空气和水等环境考虑纳入了视野,对可能危害自身的项目密切关注。
其三,组织参与者参与方式多样化。手机短信、网络平台在当前的各类群体性事件的作用越来越明显,环境群体性事件也不例外。手机短信、网络平台,以其廉价快捷的方式,能更好更快地将人群调动起来,尤其是青年群众。可以预料到,这种趋势在将来会更加明显,发挥更大威力。
其四,促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不可否认,通过群体性事件的激烈爆发,加上媒体的高度聚焦,的确会最大程度地引起政府和相关领导的重视,进而促成问题的解决。但也会反过来诱导群众,让群众误以为不闹不解决问题,闹得越大解决得越好越快。又在某种方式上,导致一定范围内环境群体性事件数量上升。
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对策
要在深层次上解决环境群体性事件,则必须要对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种种相关问题做全面梳理,深刻总结出预防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根本之策。
第一,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针对农村污染状况严重,已成为环境群体性事件多发地的现实,下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已刻不容缓。应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和水污染综合治理,推动农村垃圾集中处理。严格禁止城市和工业污染向农村扩散。
第二,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增强环境意识,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综合评价经济增长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各地区规划、建设和改造各类产业园区时,一定要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
第三,在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中,构建对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贫困边缘群体的基本生活。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预防重大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等。更加注重和群众平等沟通和协商,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对环境群体性的应急处理机制,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事件,最大程度地化解消极因素。
第四,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提高企业环境保护意识。要使企业充分认识到环保的重要性,更要使企业把环保付诸行动,担负相应的社会责任。明确企业应承担的环境责任,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污染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对企业加强监督,更好地利用周边居民自发的监督。借鉴国内外对企业环境责任的先进做法,如企业碳会计、碳信息披露等,通过大胆的试验,及时推广有益经验,形成与企业利润增长的良性互动。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步伐的加快,也同时造成了一系列环境污染问题。由于环境污染严重威胁群众生命健康,由此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日渐增多,不仅成为媒体舆论关注的焦点,而且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制约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因素。应对这类群体性事件,是各级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能力的一项重要考验。
环境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
从环境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来看,首先,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而忽视环境保护。这是引发环境群体性事件最根源最关键的原因,贯穿于其他各项原因。地方政府为推动经济增长、扩大财税收入等,漠视付出的环境代价,更忽视人民群众的健康。最初,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对落户企业的环境评估等就放松管理,降低准入门槛,有的甚至不惜采取违法违规手段。进而,地方政府对企业的生产排污等环节放松监管。一旦出现事故后,又往往处置不严。总之,在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忽视环境保护的错误思想下,导致了种种对污染企业纵容的行为,致使民众只能自发聚集起来,采取极端的集体行动。
其次,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威胁百姓的生存。环境问题直接事关百姓的生存,几乎全部环境群体性事件中,都是民众的基本生存环境污染受损,危及到了民众的生命健康,最恶劣的是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面对生存状况的恶化,生命健康受到的重大威胁,民众采取行动捍卫自己的环境权益。例如陕西凤翔血铅事件等。
第三,群众缺乏流畅有效的诉求渠道。当环境污染问题显现出来,并造成损害之后,群众的反应一般会是向信访部门、基层政府举报,或直接与污染企业交涉,但两种方式通常都得不到有效回应。企业又都处于强势地位,对群众的交涉置之不理。群众不得不采取集体抗争的行动,引起政府、舆论的重视。
第四,长期以来的矛盾积累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环境群体性事件诱发原因也包含了一个地区长期以来干群矛盾的积累。污染企业在建厂之初,可能就由于征地补偿、民宅拆迁等问题,干群关系就埋下了矛盾的种子,而在长期的生产过程中,劳资矛盾、经营纠纷等伴随着各种环境问题不断挑拨着群众的神经。一些地方的基层干部在对待污染企业的问题上,或对民众的诉求置之不理,或者干脆站在企业的一边,甚至存在严重的腐败现象。群众在对环境问题的抗争上,还卷裹着对干部腐败,对企业违法的极度不满。
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基本特点
环境群体性事件是多重经济、社会原因交织在一起,构成了其自身的几个特点。
其一,冲突激烈,危害巨大。总览近几年较为典型的环境群体性事件,激烈程度在逐渐加剧,恶性事件上升,多数伴随着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越来越严重。更由于环境问题事关群众基本生存权益,而且受害人又常常是少年儿童,参与环境群体性事件的群众愤怒情绪尤为激烈。又因为环境破坏,其形成原因、发展过程等是长期的积累,短时期内难以恢复,事态容易出现反复。
其二,地域特点。这表现为两个方面:在农村,不少环境群体性事件和许多环境纠纷,都集中发生在工业化程度较高或工业化迅速发展的地区,其突发性强,解决起来复杂,如绍兴新昌药品污染事件、湖南武冈血铅事件等;在城市,多数是民众在项目开建前,担心项目选址会对周边居民带来影响,自发聚集,反对项目,呼吁政府停建,如厦门PX事件、上海磁悬浮事件等。这是由于随着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和生活水平改善,公众环境意识越来越强,在维护生存权的同时,将享有清洁空气和水等环境考虑纳入了视野,对可能危害自身的项目密切关注。
其三,组织参与者参与方式多样化。手机短信、网络平台在当前的各类群体性事件的作用越来越明显,环境群体性事件也不例外。手机短信、网络平台,以其廉价快捷的方式,能更好更快地将人群调动起来,尤其是青年群众。可以预料到,这种趋势在将来会更加明显,发挥更大威力。
其四,促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不可否认,通过群体性事件的激烈爆发,加上媒体的高度聚焦,的确会最大程度地引起政府和相关领导的重视,进而促成问题的解决。但也会反过来诱导群众,让群众误以为不闹不解决问题,闹得越大解决得越好越快。又在某种方式上,导致一定范围内环境群体性事件数量上升。
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对策
要在深层次上解决环境群体性事件,则必须要对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种种相关问题做全面梳理,深刻总结出预防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根本之策。
第一,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针对农村污染状况严重,已成为环境群体性事件多发地的现实,下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已刻不容缓。应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和水污染综合治理,推动农村垃圾集中处理。严格禁止城市和工业污染向农村扩散。
第二,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增强环境意识,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综合评价经济增长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各地区规划、建设和改造各类产业园区时,一定要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
第三,在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中,构建对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贫困边缘群体的基本生活。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预防重大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等。更加注重和群众平等沟通和协商,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对环境群体性的应急处理机制,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事件,最大程度地化解消极因素。
第四,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提高企业环境保护意识。要使企业充分认识到环保的重要性,更要使企业把环保付诸行动,担负相应的社会责任。明确企业应承担的环境责任,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污染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对企业加强监督,更好地利用周边居民自发的监督。借鉴国内外对企业环境责任的先进做法,如企业碳会计、碳信息披露等,通过大胆的试验,及时推广有益经验,形成与企业利润增长的良性互动。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