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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确定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把"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作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四项内容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