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子监是中国古代的最高学府,在国子监就读的生员,就是古代的“大学生”。中国自汉武帝时期“独尊儒术”开始,大多数朝代对“大学生”很尊重,“大学生”所享受的待遇都很不错,称得上是“天之骄子”。明代朱元璋坐定天下后,也设立了国子监,为国家培养后备人才。
那么,明代的“大学生”待遇如何呢?笔者初中时代,曾读过明初学者宋濂的《送东阳马生序》,宋濂在这篇文章中,劝告当时的“大学生”说:“你们现在在太学上学,国家供给伙食、衣服,不必挨饿受冻了。在大房子里念书,用不着奔走求师了。有司业、博士教你们,不会有问了不答、求而不理的事情了。要读的书都有了,不必像我那样向人借来抄写。有这样的条件,还学不好,要不是天资差,就是不像我那样专心、用功。这样好的条件,还学不好,是说不过去的。”从这段文字来看,明朝的“大学生”是很幸福的,国家不但提供免费学习的机会(不收学杂费),甚至连吃、穿、住国家都包了,这还不幸福吗?然而,后来读了相关史书后才知道,明代的“大学生”并不是幸福的“天之骄子”,他们时时处于危险之中,稍有不慎,就会被责打、流放,甚至杀头。如果用一句话来形容明朝“大学生”的生活,那应该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他们提着脑袋上课,过一会儿就得摸摸头,看看自己的脑袋还在不在。
明朝的国子监,设有祭酒(大学校长)、司业、博士、助教、学正、监丞等教职员,这些官员都是朝廷任命的,权力非常大。值得注意的是,学校的办公处(绳愆厅)备有红凳、刑具(竹篦),还配有两名皂隶,皂隶就是行刑人,是专门负责对学生动刑的。凡有学生违反了校规校纪,便会被按在凳子上,用竹篦痛打。也就是说,教职员对学生,不但有处罚权,还有刑讯权,国子监不仅是学校,还是法庭、刑场,真是够恐怖的。学校对学生的要求极为严格,从学习内容到生活细节,面面俱到、无所不包,无论违反了哪一项,都要受到相应的责罚。在学习内容方面,学校规定每天写一幅字;每三天背诵《大诰》一百字、五经一百字、四书一百字;每月写六篇作文……如果完不成任务,就要痛打。生活方面,学生如果有事请假回家,得向皇帝请假(学校没有这个权力),皇帝批准了以后,你才能回家。
学校还制定了许多监规,五花八门,囊括了学生生活的方方面面,一共有五十六款之多,诸如:学生课业方面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向老师请教,老师在解答的时候,学生必须跪在地上听;学生如果对学校的一些事或学校里的某个人有看法,谈论一下是不可以的,更不允许批评;饭菜的好坏也不允许议论,让你吃什么你就吃什么,拿起筷子吃肉,放下筷子骂娘,这是绝对不行的;随便穿衣服也不行,只能按照规定穿校服;不准结社,几个人凑在一起成立个协会什么的,这是不可以的;学生只能在自己的班级里活动,如果到外班去活动,也要挨打,想串联,没门儿;出入校门,要出示事先发放的腰牌,没有腰牌,不准出入;擅自外出游荡,打;没病装病,打;大声喧哗,打;点名时没到,打;把宿舍借给他人住,打;夜里唱歌、喝酒,打……只要稍微犯了规,就打、打、打!打得学生血肉横飞、哭爹喊娘。除了这些规定外,还有两项更加严厉的罪名,即“毁辱师长、生事告讦”,这两项罪名,定罪的依据非常宽泛,凡是不服从管理的、对教职员不满的,哪怕只是对教职员言语上有冒犯的,都可以认定是毁辱师长;凡是不遵守监规的、要求改善生活条件的、提建议的,都可以认定是生事告讦。
学生犯了错误,不进行批评教育,上来就打,这已经很可怕了。但还有更可怕的处罚,就是发配充军:“敢有毁辱师长,及生事告讦者,即系干名犯义,有伤风化,定将犯人杖一百,发云南地面充军。”还有比充军更严厉的处罚吗?有!活活饿死、逼迫自杀、斩首,甚至凌迟处死!把违反规定的学生关进屋子里,不给饭吃,甚至活活饿死;逼迫犯了条款的学生自杀,或者干脆拉出去杀掉,或者千刀万剐——凌迟处死。有不少学生因为犯了规,结果被饿死。
有压迫就会有反抗。洪武二十七年,有一个叫赵麟的学生,因为受不了虐待,就在墙上贴大字报以示抗议。赵麟的行为,如果按照条例,只应该杖责后充军云南,但朱元璋担心处罚轻了,以后还会不断有学生反抗,便决定杀一儆百,拿赵麟开刀。他下令把赵麟杀了,把他的脑袋挂到一根长杆上,把长杆立在学校门前,枭首示众,看你们还老不老实!如果有人再敢胡来,这就是下场!朱元璋又指使有关人员编辑了《赵麟诽谤册》《警愚》《辅教》等警示资料,供大家学习、反思。
洪武三十七年七月二十三日,朱元璋把教职员工及学生1826人召集到奉天门训话,说:“敢有抗拒不服,撒泼皮,违犯学规的,若祭酒来奏着恁啊,都不饶,全家发往烟瘴地面去,或充军,或充吏,或做首领官……将那犯人凌迟了,枭令在监前,全家抄没,人口发烟瘴地面。钦此!”因为有了最高领袖的支持,有些教职员便对学生肆无忌惮、变本加厉地进行虐待,奴才比主子还残暴。第一任校长宋讷对待学生就极其严酷,动辄对学生用刑,或将学生活活饿死。学生死了以后,他连学生的尸首也不放过,一定要当面验明,才准许收葬。后来他的儿子接了班,也和宋讷一样残暴。对于宋讷等人的残暴行为,朱元璋不但不予以制止,反而给予支持。
有一个叫金文徵的学录是个有良知的教职员工,他实在看不下去了,就上书朱元璋:“祭酒办学太严,监生饿死不少人。”但朱元璋却不予理会。没有办法,金文徵又想了一个主意,通过一番运作,由吏部发文,以年老为由,令宋讷退休。宋讷那年已经七十五岁了,也应该退休了,但这个家伙不甘心,跑到朱元璋那里,说自己之所以“被退休”,实在是金文徵等人运作的结果。朱元璋闻之大怒,将金文徵和有关人员全部杀掉,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敢为学生声张正义了。
朱元璋之所以对学生如此凶残,原因有三:一是其残暴本性决定的,朱元璋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对学生自然也不例外;二是朱元璋一直认为学生应该对自己感恩,是自己经过多年的革命战争,才为学生们换来今天的幸福生活,所以他不允许学生在思想上对自己有丝毫的不满;三是想在学生时代就通过无情打击和残酷的斗争对学生进行心理上的震慑,让学生在恐惧中变成听话的绵羊,把他们打造成绝对服从长官意志、没有思想、没有个性、只有奴性的官僚,以此来保证朱明江山永不变色。
用暴力来营造恐怖,是历代帝王惯用的手段。在专制帝王的观念中,“国家正义”就是一种“恐怖正义”,为了维护帝国的政治稳定,任何残暴措施都是必要的!经过这样恐怖震慑的学生,果然都成了只知读书的绵羊,没有任何创造力,诚如宋濂所形容的那样:“与之交谈,两目瞪然视,舌木强不能对。”这样的大学,让人毛骨悚然。这哪里是学校?分明是监狱,让人想到了奥斯维辛、古拉格群岛……
诚如明史专家吴晗所言:“痛决、充军、罚充吏役、枷镣终身、饿死、自缢死、枭首示重、凌迟处死,一大串刑罚名词,明初的国子监与其说是学校,不如更适合地说是集中营,是刑场。”
(编辑 牙 子)
那么,明代的“大学生”待遇如何呢?笔者初中时代,曾读过明初学者宋濂的《送东阳马生序》,宋濂在这篇文章中,劝告当时的“大学生”说:“你们现在在太学上学,国家供给伙食、衣服,不必挨饿受冻了。在大房子里念书,用不着奔走求师了。有司业、博士教你们,不会有问了不答、求而不理的事情了。要读的书都有了,不必像我那样向人借来抄写。有这样的条件,还学不好,要不是天资差,就是不像我那样专心、用功。这样好的条件,还学不好,是说不过去的。”从这段文字来看,明朝的“大学生”是很幸福的,国家不但提供免费学习的机会(不收学杂费),甚至连吃、穿、住国家都包了,这还不幸福吗?然而,后来读了相关史书后才知道,明代的“大学生”并不是幸福的“天之骄子”,他们时时处于危险之中,稍有不慎,就会被责打、流放,甚至杀头。如果用一句话来形容明朝“大学生”的生活,那应该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他们提着脑袋上课,过一会儿就得摸摸头,看看自己的脑袋还在不在。
明朝的国子监,设有祭酒(大学校长)、司业、博士、助教、学正、监丞等教职员,这些官员都是朝廷任命的,权力非常大。值得注意的是,学校的办公处(绳愆厅)备有红凳、刑具(竹篦),还配有两名皂隶,皂隶就是行刑人,是专门负责对学生动刑的。凡有学生违反了校规校纪,便会被按在凳子上,用竹篦痛打。也就是说,教职员对学生,不但有处罚权,还有刑讯权,国子监不仅是学校,还是法庭、刑场,真是够恐怖的。学校对学生的要求极为严格,从学习内容到生活细节,面面俱到、无所不包,无论违反了哪一项,都要受到相应的责罚。在学习内容方面,学校规定每天写一幅字;每三天背诵《大诰》一百字、五经一百字、四书一百字;每月写六篇作文……如果完不成任务,就要痛打。生活方面,学生如果有事请假回家,得向皇帝请假(学校没有这个权力),皇帝批准了以后,你才能回家。
学校还制定了许多监规,五花八门,囊括了学生生活的方方面面,一共有五十六款之多,诸如:学生课业方面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向老师请教,老师在解答的时候,学生必须跪在地上听;学生如果对学校的一些事或学校里的某个人有看法,谈论一下是不可以的,更不允许批评;饭菜的好坏也不允许议论,让你吃什么你就吃什么,拿起筷子吃肉,放下筷子骂娘,这是绝对不行的;随便穿衣服也不行,只能按照规定穿校服;不准结社,几个人凑在一起成立个协会什么的,这是不可以的;学生只能在自己的班级里活动,如果到外班去活动,也要挨打,想串联,没门儿;出入校门,要出示事先发放的腰牌,没有腰牌,不准出入;擅自外出游荡,打;没病装病,打;大声喧哗,打;点名时没到,打;把宿舍借给他人住,打;夜里唱歌、喝酒,打……只要稍微犯了规,就打、打、打!打得学生血肉横飞、哭爹喊娘。除了这些规定外,还有两项更加严厉的罪名,即“毁辱师长、生事告讦”,这两项罪名,定罪的依据非常宽泛,凡是不服从管理的、对教职员不满的,哪怕只是对教职员言语上有冒犯的,都可以认定是毁辱师长;凡是不遵守监规的、要求改善生活条件的、提建议的,都可以认定是生事告讦。
学生犯了错误,不进行批评教育,上来就打,这已经很可怕了。但还有更可怕的处罚,就是发配充军:“敢有毁辱师长,及生事告讦者,即系干名犯义,有伤风化,定将犯人杖一百,发云南地面充军。”还有比充军更严厉的处罚吗?有!活活饿死、逼迫自杀、斩首,甚至凌迟处死!把违反规定的学生关进屋子里,不给饭吃,甚至活活饿死;逼迫犯了条款的学生自杀,或者干脆拉出去杀掉,或者千刀万剐——凌迟处死。有不少学生因为犯了规,结果被饿死。
有压迫就会有反抗。洪武二十七年,有一个叫赵麟的学生,因为受不了虐待,就在墙上贴大字报以示抗议。赵麟的行为,如果按照条例,只应该杖责后充军云南,但朱元璋担心处罚轻了,以后还会不断有学生反抗,便决定杀一儆百,拿赵麟开刀。他下令把赵麟杀了,把他的脑袋挂到一根长杆上,把长杆立在学校门前,枭首示众,看你们还老不老实!如果有人再敢胡来,这就是下场!朱元璋又指使有关人员编辑了《赵麟诽谤册》《警愚》《辅教》等警示资料,供大家学习、反思。
洪武三十七年七月二十三日,朱元璋把教职员工及学生1826人召集到奉天门训话,说:“敢有抗拒不服,撒泼皮,违犯学规的,若祭酒来奏着恁啊,都不饶,全家发往烟瘴地面去,或充军,或充吏,或做首领官……将那犯人凌迟了,枭令在监前,全家抄没,人口发烟瘴地面。钦此!”因为有了最高领袖的支持,有些教职员便对学生肆无忌惮、变本加厉地进行虐待,奴才比主子还残暴。第一任校长宋讷对待学生就极其严酷,动辄对学生用刑,或将学生活活饿死。学生死了以后,他连学生的尸首也不放过,一定要当面验明,才准许收葬。后来他的儿子接了班,也和宋讷一样残暴。对于宋讷等人的残暴行为,朱元璋不但不予以制止,反而给予支持。
有一个叫金文徵的学录是个有良知的教职员工,他实在看不下去了,就上书朱元璋:“祭酒办学太严,监生饿死不少人。”但朱元璋却不予理会。没有办法,金文徵又想了一个主意,通过一番运作,由吏部发文,以年老为由,令宋讷退休。宋讷那年已经七十五岁了,也应该退休了,但这个家伙不甘心,跑到朱元璋那里,说自己之所以“被退休”,实在是金文徵等人运作的结果。朱元璋闻之大怒,将金文徵和有关人员全部杀掉,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敢为学生声张正义了。
朱元璋之所以对学生如此凶残,原因有三:一是其残暴本性决定的,朱元璋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对学生自然也不例外;二是朱元璋一直认为学生应该对自己感恩,是自己经过多年的革命战争,才为学生们换来今天的幸福生活,所以他不允许学生在思想上对自己有丝毫的不满;三是想在学生时代就通过无情打击和残酷的斗争对学生进行心理上的震慑,让学生在恐惧中变成听话的绵羊,把他们打造成绝对服从长官意志、没有思想、没有个性、只有奴性的官僚,以此来保证朱明江山永不变色。
用暴力来营造恐怖,是历代帝王惯用的手段。在专制帝王的观念中,“国家正义”就是一种“恐怖正义”,为了维护帝国的政治稳定,任何残暴措施都是必要的!经过这样恐怖震慑的学生,果然都成了只知读书的绵羊,没有任何创造力,诚如宋濂所形容的那样:“与之交谈,两目瞪然视,舌木强不能对。”这样的大学,让人毛骨悚然。这哪里是学校?分明是监狱,让人想到了奥斯维辛、古拉格群岛……
诚如明史专家吴晗所言:“痛决、充军、罚充吏役、枷镣终身、饿死、自缢死、枭首示重、凌迟处死,一大串刑罚名词,明初的国子监与其说是学校,不如更适合地说是集中营,是刑场。”
(编辑 牙 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