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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老的“象物比德”的文化传统,为宋代理学家所承继和展开。理学家在承继前人的基础上,扩大了“象物比德”之“物”的范围,拓展了“德”的种类和内容,发展了“比德”“取象”的方法。理学家对于“象物比德”话语的多方探讨,在其理学诗创作或者书写中得到较为全面地表达。两宋理学家诗人依托自然景物、社会生活、事件等来书写或者表达天地、万物、实践主体等“物”的德性品质或者性理特征,外显为理学诗的独特表达方式并成为其重要的形式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