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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8号令)和沈阳市档案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沈档发[2007]5号)的要求,经沈阳市档案局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批准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厅等89个单位制定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以下简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