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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作为农村社会的最小单位——家庭,对农村社会的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农村家庭成员的医疗、养老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只有解决好了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才能保证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和谐发展。
关键词: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养老保险
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的救助和补贴。其目的是通过保障使某些特殊的群体重新获得参与竞争的机会,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实现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保证现代化的实现。我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多数的国家,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80%,世界的30%,国家的整体发展、全面推进,必须考虑到农村。作为农村社会的最小组织单位——家庭,对农村社会的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它是农村人口的再生产和农村社会发展内生因素的源泉。而目前的中国已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家庭成员的医疗、养老问题则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它已成为当今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方面,特别是农村社会的医疗、养老问题。只有解决好了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才能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才能实现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保证现代化的实现。笔者就吉林梨树胜利果乡郭家窝堡村的实际情况,整理了资料,做出以下调查报告。
一、郭家窝堡村的现状
郭家窝堡村(以下简称郭村)是胜利果乡的一个小村子,目前有10个社,9个自然屯,共约730户人家。该村较有特色的是其2001年成立的合作社。该合作社是以医疗、养老、教育为服务的合作社。该合作社是农民自愿联合成立起来的一个经济组织,以供销形式为基础,即合作社直接从厂家购进饲料,进货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其中的差价就作为股金分配,分别用于医疗、养老、教育方面。发展至今已经有社员52户,包括工人、农民、党员和宗教人士,社员除了本村的农户、还有外村的农户、其中本村村民占80%。经过四年时间的运作,合作社入社股金72330元,共积累医疗、教育、养老三项基金15436元(包括2005年上半年不完全统计),专项养老基金1424.25元(包括2005年上半年不完全统计)。社员使用基金:用于医疗付出4017.30元,用于助学付出5681.20元。
二、目前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
总体上,新型的农村医疗合作社发展起来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大部分地区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但这也仅仅是部分地区。在全国范围内,仍有很多地区的农村社会保障处于一个低水平的运作状态。具体表现如下:
(一)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相对低下
据资料显示:与城市相比,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相对低下。1990年,全国社会保障支出1130亿元,其中,用于城市人口的977亿元,占全国的89%,而用于农村人口的仅126亿元,占11%。城市人均社会保险费413元,农村人均才14元,前者是后者的30倍。占全国人口80%的农民只享有全国社会保障资金的11%。2003年,据最新统计,全国社会保障支出总数约为1300亿元。和1990年相比,相差200亿元,就算把这两百亿全部放入农村的社会保障中,和城市相比,差距还是很大。
(二)农村社会保障的范围小
农村社会保障的主要项目有:社会救济(贫困人口社会救助、灾民救助)、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和社会互助等项目。目前,农村社会保障以社会保险为主,养老、医疗保险是其中的主要部分。医疗保险是指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而养老保险则是指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但社会保障基金调剂的范围却是相当有限的,大部分是由政府来提供,这就使农民的生老病死基本上由个人和家庭来负担。如果这个家庭的经济收入非常有限,一旦有家庭成员生病,严重的便不再治疗。像这样的情况,在我国的农村是很普遍的。
当然也有部分地区成立了新型的农村医疗合作社,这种合作的方式在农民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特别是农民利益得到了保障。但是,像这样的合作社在中国农村还没有普及,大部分农村地区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还得不到解决。地区之间的差异表现在:东部集体经济发展好的地区水平高,范围也广,而相对的西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农村保障水平就较低了。
(三)社会参与程度不高
农民在参与社会保障时的积极性不高。其原因:一是农民自身的经济原因,二是政府的支持方面。我们的调查中,在医疗、养老方面,农民不是不愿意进行这方面的投资,而是部分农村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没有条件去投保。还有部分即使是投保了,档次也是较低的,时间也较短。自身经济条件的限制迫使他们无力承担叫高的投保资金。另一方面,政府政策的影响。在事业保险方面,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所规定的保险范围,只包括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不包括农村失业人员。但是在中国,农村人口占多数,劳动力剩余严重,大部分失业或无业人员都在农村,而这部分人的失业保险却无法满足。政策的倾斜性使农民的利益的不到保障。在社会救助方面,国家也投资了大量的资金(1990—1999年,共投入了7.9亿元),但由于农村所需要救助的人数太多,平均到每个人头上也就少了。所以国家虽然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面对如此庞大的农民队伍,那也是杯水车薪。
(四)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匮乏
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参保农户自己集资,另外便是政府的财政拨款。由于农民生活水平普遍较低,因此参保的集资数目就十分有限了,主要还是要靠政府财政支持。但由于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基数过大,政府财力有限,仅仅靠财政拨款来解决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是不可能的。这就需要一部分社会投资,主要是来自企业单位投资。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本身就很困难,再鼓励他们进行当地农村社会保障的投资,这种可能性也较小。对于城市大众型企业,没有政府政策上的支持,自愿投身于这种公益事业的就更少了。资金的严重缺乏阻碍了农村社会保障的推进。
三、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和建议
农村社会保障各个项目的建设(社会救助、社会保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社会互助)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事实上,广大农民的要求也不高,他们的基本愿望就是“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只有保证农村的社会稳定,才能推动新农村建设,也才能促使整个社会经济的进步与社会的稳定。基于以上几个问题,笔者提出几点建议:
(一)强化农村社会保障的法制基础
由于缺少法律制度的保障,在解决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时便缺乏法制的约束。譬如,国家财政支持的款项是否真正落实到基层;在资金从上级到下级流动时,监督体制是否完善并得到有利实施等。为了保证农民能真正从中得到利益,要尽快指定出农村社会保障的立法体系,特别是监督制度;并且要加强各地的执法力度,使立法与执法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规划。
(二)推广以互助合作形式为主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农民是一个弱势群体,单靠个人或家庭的力量是很难发展起来的。只有团结合作,将个体力量团结起来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团体,才能抵御外部环境带来的挑战。比如在农村医疗保障问题上,目前国家推行一种新型农村合作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是一种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共同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与以往的合作医疗制不同的是,新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政府承担了合作医疗基金中2/3的出资比例,资金方面的困难解决了,农民获得保障的层次也将更高,抵御大病的风险能力将更强。但这样的措施目前在全国范围内还没有完全展开,仅是一些试点地区推行。对于非试点地区的农民医疗、养老问题怎么解决?笔者认为郭村就是一个很好的借鉴方法,农民要自强自立,只有团结起来。因此,推行以互助合作形式为主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不仅使农民自身利益得到保障,也减轻了财政的负担。
(三)拓宽农村社会保障的筹资渠道
目前,农村社会保障的筹资渠道主要是国家的财政支持。但中国农村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完全靠国家支持,也会造成国家财政的负担。因此,应该积极鼓励社会筹资,对参与社会筹资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一定政策性的支持。这样既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又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财政负担。其次,对于农民个人、家庭缴纳资金,应尽量放宽尺度,收入低时就少交,收入高时就多交,以补足收入少交时资金的空缺。这样,以达到个人缴纳、社会筹资、国家财政支持三者的有效结合。
中国的发展不仅仅是城市的发展,更重要的是要达到城乡共同发展。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方面。没有农村的稳定,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就会受到影响。在农村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是关系到9亿农民利益的大事,更关系到中国人整体脱贫致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中国统计年鉴,199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
(作者单位:敖翔宇,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贺佳佳,东北师范大学)
关键词: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养老保险
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的救助和补贴。其目的是通过保障使某些特殊的群体重新获得参与竞争的机会,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实现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保证现代化的实现。我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多数的国家,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80%,世界的30%,国家的整体发展、全面推进,必须考虑到农村。作为农村社会的最小组织单位——家庭,对农村社会的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它是农村人口的再生产和农村社会发展内生因素的源泉。而目前的中国已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家庭成员的医疗、养老问题则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它已成为当今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方面,特别是农村社会的医疗、养老问题。只有解决好了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才能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才能实现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保证现代化的实现。笔者就吉林梨树胜利果乡郭家窝堡村的实际情况,整理了资料,做出以下调查报告。
一、郭家窝堡村的现状
郭家窝堡村(以下简称郭村)是胜利果乡的一个小村子,目前有10个社,9个自然屯,共约730户人家。该村较有特色的是其2001年成立的合作社。该合作社是以医疗、养老、教育为服务的合作社。该合作社是农民自愿联合成立起来的一个经济组织,以供销形式为基础,即合作社直接从厂家购进饲料,进货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其中的差价就作为股金分配,分别用于医疗、养老、教育方面。发展至今已经有社员52户,包括工人、农民、党员和宗教人士,社员除了本村的农户、还有外村的农户、其中本村村民占80%。经过四年时间的运作,合作社入社股金72330元,共积累医疗、教育、养老三项基金15436元(包括2005年上半年不完全统计),专项养老基金1424.25元(包括2005年上半年不完全统计)。社员使用基金:用于医疗付出4017.30元,用于助学付出5681.20元。
二、目前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
总体上,新型的农村医疗合作社发展起来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大部分地区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但这也仅仅是部分地区。在全国范围内,仍有很多地区的农村社会保障处于一个低水平的运作状态。具体表现如下:
(一)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相对低下
据资料显示:与城市相比,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相对低下。1990年,全国社会保障支出1130亿元,其中,用于城市人口的977亿元,占全国的89%,而用于农村人口的仅126亿元,占11%。城市人均社会保险费413元,农村人均才14元,前者是后者的30倍。占全国人口80%的农民只享有全国社会保障资金的11%。2003年,据最新统计,全国社会保障支出总数约为1300亿元。和1990年相比,相差200亿元,就算把这两百亿全部放入农村的社会保障中,和城市相比,差距还是很大。
(二)农村社会保障的范围小
农村社会保障的主要项目有:社会救济(贫困人口社会救助、灾民救助)、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和社会互助等项目。目前,农村社会保障以社会保险为主,养老、医疗保险是其中的主要部分。医疗保险是指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而养老保险则是指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但社会保障基金调剂的范围却是相当有限的,大部分是由政府来提供,这就使农民的生老病死基本上由个人和家庭来负担。如果这个家庭的经济收入非常有限,一旦有家庭成员生病,严重的便不再治疗。像这样的情况,在我国的农村是很普遍的。
当然也有部分地区成立了新型的农村医疗合作社,这种合作的方式在农民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特别是农民利益得到了保障。但是,像这样的合作社在中国农村还没有普及,大部分农村地区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还得不到解决。地区之间的差异表现在:东部集体经济发展好的地区水平高,范围也广,而相对的西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农村保障水平就较低了。
(三)社会参与程度不高
农民在参与社会保障时的积极性不高。其原因:一是农民自身的经济原因,二是政府的支持方面。我们的调查中,在医疗、养老方面,农民不是不愿意进行这方面的投资,而是部分农村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没有条件去投保。还有部分即使是投保了,档次也是较低的,时间也较短。自身经济条件的限制迫使他们无力承担叫高的投保资金。另一方面,政府政策的影响。在事业保险方面,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所规定的保险范围,只包括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不包括农村失业人员。但是在中国,农村人口占多数,劳动力剩余严重,大部分失业或无业人员都在农村,而这部分人的失业保险却无法满足。政策的倾斜性使农民的利益的不到保障。在社会救助方面,国家也投资了大量的资金(1990—1999年,共投入了7.9亿元),但由于农村所需要救助的人数太多,平均到每个人头上也就少了。所以国家虽然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面对如此庞大的农民队伍,那也是杯水车薪。
(四)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匮乏
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参保农户自己集资,另外便是政府的财政拨款。由于农民生活水平普遍较低,因此参保的集资数目就十分有限了,主要还是要靠政府财政支持。但由于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基数过大,政府财力有限,仅仅靠财政拨款来解决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是不可能的。这就需要一部分社会投资,主要是来自企业单位投资。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本身就很困难,再鼓励他们进行当地农村社会保障的投资,这种可能性也较小。对于城市大众型企业,没有政府政策上的支持,自愿投身于这种公益事业的就更少了。资金的严重缺乏阻碍了农村社会保障的推进。
三、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和建议
农村社会保障各个项目的建设(社会救助、社会保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社会互助)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事实上,广大农民的要求也不高,他们的基本愿望就是“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只有保证农村的社会稳定,才能推动新农村建设,也才能促使整个社会经济的进步与社会的稳定。基于以上几个问题,笔者提出几点建议:
(一)强化农村社会保障的法制基础
由于缺少法律制度的保障,在解决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时便缺乏法制的约束。譬如,国家财政支持的款项是否真正落实到基层;在资金从上级到下级流动时,监督体制是否完善并得到有利实施等。为了保证农民能真正从中得到利益,要尽快指定出农村社会保障的立法体系,特别是监督制度;并且要加强各地的执法力度,使立法与执法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规划。
(二)推广以互助合作形式为主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农民是一个弱势群体,单靠个人或家庭的力量是很难发展起来的。只有团结合作,将个体力量团结起来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团体,才能抵御外部环境带来的挑战。比如在农村医疗保障问题上,目前国家推行一种新型农村合作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是一种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共同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与以往的合作医疗制不同的是,新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政府承担了合作医疗基金中2/3的出资比例,资金方面的困难解决了,农民获得保障的层次也将更高,抵御大病的风险能力将更强。但这样的措施目前在全国范围内还没有完全展开,仅是一些试点地区推行。对于非试点地区的农民医疗、养老问题怎么解决?笔者认为郭村就是一个很好的借鉴方法,农民要自强自立,只有团结起来。因此,推行以互助合作形式为主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不仅使农民自身利益得到保障,也减轻了财政的负担。
(三)拓宽农村社会保障的筹资渠道
目前,农村社会保障的筹资渠道主要是国家的财政支持。但中国农村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完全靠国家支持,也会造成国家财政的负担。因此,应该积极鼓励社会筹资,对参与社会筹资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一定政策性的支持。这样既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又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财政负担。其次,对于农民个人、家庭缴纳资金,应尽量放宽尺度,收入低时就少交,收入高时就多交,以补足收入少交时资金的空缺。这样,以达到个人缴纳、社会筹资、国家财政支持三者的有效结合。
中国的发展不仅仅是城市的发展,更重要的是要达到城乡共同发展。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方面。没有农村的稳定,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就会受到影响。在农村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是关系到9亿农民利益的大事,更关系到中国人整体脱贫致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中国统计年鉴,199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
(作者单位:敖翔宇,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贺佳佳,东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