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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回放韩某某与孟某某是某县实验小学一年级(2)班的同学。韩某某生于2006年9月,孟某某生于2006年4月。2014年5月28日14时10分,原告韩某某所在班级体育老师领学生到操场上体育课,在下楼过程中,孟某某因注意力不集中一脚踩空楼梯台阶摔倒,摔倒过程中不慎撞倒了韩某某,导致韩某某的门牙磕断半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