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它由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群众直接选举产生,是党和国家直接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乡镇人大根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选举产生乡镇人民政府,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依法对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近几年,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以新颁布的《村委会组织法》的实施和乡镇政务公开为主要标志的基层社会主义民主迅速发展,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意识和法制观念在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