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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投资功能的保单与开放式基金是两种不同的金融产品,但在投资功能上有相似性.对两者在投资运作、投资风险、流动性及其管理方面的比较分析表明:保监会与证监会应联合实施对具有投资功能的保险产品的监管,保险公司和基金业应充分利用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促进保险业与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而投资者则应根据自己的投资取向选择投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