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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9日,公示结束.以目录管理方式禁止或限制在电子信息产品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对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做具体要求是2007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确定的中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的第二步工作,也是备受业界关注的一步.那么,公示的具体情况如何?工信部根据公示情况将如何调整管理目录?又将如何安排下一步工作?本刊鳊辑部就此采访了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黄建忠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