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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出自西方的关于“人”的说法,在人们的脑海中留下深刻的印记,比如“人人生而自由”,“人人生而平等”,“天赋人权”等等。这些说法被人们视为颠扑不破的真理,不假思索地就脱口而出,成为人们讨论、评价很多问题的前提和标准。其实,关于对“人”的认识,在中国古代思想中,内容也很丰富。因此,思考“人”这一问题时,只要不对传统抱有偏见,经常就会在中国传统中寻找、对照相关的内容,结果往往会有很朴素的感悟。
孔子去世的时候,他的学生们为他守丧三年。为何要守丧三年?是不是太长了点?如果生活富裕、无所事事,守在那里也没什么。如果经济条件不好,身体也不好,三年里面靠什么维持生存?虽然在那个年代,父母去世后,人们的习惯就是守丧三年,但是,为何要定这样一个三年的规定?在孔子生前说过的一段话中,似乎有答案。
孔子有一个学生,名叫宰我,也叫宰予,他也有同样的疑问,他对孔子说:“三年之丧,期已久矣。”意思是说守丧三年时间太长了。孔子说,父母去世了,你吃好的,穿好的,你能够心安吗?宰予居然说:能。孔子肯定有点生气,便说:如果你能心安,你就去做吧。宰予一看老师有点不高兴,便离开了。孔子对留下的学生说:每个人生下来,都要三年左右才能完全脱离开父母的怀抱,所以,为父母守丧三年,天下都如此。宰予难道没有享受过父母三年的爱护吗?
孔子的这段话体现了儒家学说一个最大的特点:它所关注的人,都是现实中的人;它所希望建立的规则,都是现实中最实用的规则。有父母对婴儿的三年之养育,就有儿女对父母的三年之守丧,因而,儒家学说中人与人的关系才显得温情和真实。对于今天来说,三年只是一个具体的数字,一个操作层面的细节,但是,本质上来说,父母对子女爱护,对应子女对父母孝顺,原则上依然是天然合理的。
而文艺复兴以后西方的很多“人”的理论,从“人人生而自由”、“人人生而平等”,到“天赋人权”等,所论述的都只是一个概念的人,而不是真实的、现实的人。概念里的人,没有父母,没有子女,没有夫妻,没有兄弟姐妹,没有朋友同事,也不需要学习、成长,也不会生病、衰老,仅仅是一个不真实的“人”。也许,这个概念的人,由于独立,由于自我,排除了与他人关系的考虑,便只剩下了生与死。
现实中的人,不管在家庭、单位还是在社会上,都不可能是孤立的,他一定是与其他人发生关联的,由于这种关联,才会有善恶、好坏,才会有道德的要求。当然,我们不能说西方的哲学没有道德伦理的内容,西方哲学关于这方面的理论也很多。但是,出于概念的人,道德伦理大多成为外在的标准,而且,这种外在的道德标准会显得僵硬,比方说,如何让一个孩子和成人遵守同样的道德,享有同样的权利?即使按照现在通用的法律,18岁以后都一样了,那么,18岁以前的“小人”不是人吗?反过来,儒家从现实的人出发,道德伦理发自内心,自觉自愿。遵守道德不是为了客观目的,只是为了自己的快乐。孩子与成年人之间,便不会有这种僵硬的道德统一标准。
从现实的人出发来考虑问题,一个刚刚降生的婴儿,人格都还没有确立,如何能有自由和平等?即便有“天赋人权”,也要通过他人,通过教育,通过学习才能了解和拥有。那么,所谓的“天”,难道不就是那些抚养他、教育他的人吗?因此说,人的自由、平等和权利,都不是先天被赋予、被恩赐的,而是后天争取、建立的。前者是被动的,后者是主动的。
因此,当我们单纯从概念上的“人”出发,来阐述关于“人权”等问题时,常常都会面临诸多困惑,只有与现实中的“人”联系起来,才真正具有实际意义。
编辑/梁宇清
孔子去世的时候,他的学生们为他守丧三年。为何要守丧三年?是不是太长了点?如果生活富裕、无所事事,守在那里也没什么。如果经济条件不好,身体也不好,三年里面靠什么维持生存?虽然在那个年代,父母去世后,人们的习惯就是守丧三年,但是,为何要定这样一个三年的规定?在孔子生前说过的一段话中,似乎有答案。
孔子有一个学生,名叫宰我,也叫宰予,他也有同样的疑问,他对孔子说:“三年之丧,期已久矣。”意思是说守丧三年时间太长了。孔子说,父母去世了,你吃好的,穿好的,你能够心安吗?宰予居然说:能。孔子肯定有点生气,便说:如果你能心安,你就去做吧。宰予一看老师有点不高兴,便离开了。孔子对留下的学生说:每个人生下来,都要三年左右才能完全脱离开父母的怀抱,所以,为父母守丧三年,天下都如此。宰予难道没有享受过父母三年的爱护吗?
孔子的这段话体现了儒家学说一个最大的特点:它所关注的人,都是现实中的人;它所希望建立的规则,都是现实中最实用的规则。有父母对婴儿的三年之养育,就有儿女对父母的三年之守丧,因而,儒家学说中人与人的关系才显得温情和真实。对于今天来说,三年只是一个具体的数字,一个操作层面的细节,但是,本质上来说,父母对子女爱护,对应子女对父母孝顺,原则上依然是天然合理的。
而文艺复兴以后西方的很多“人”的理论,从“人人生而自由”、“人人生而平等”,到“天赋人权”等,所论述的都只是一个概念的人,而不是真实的、现实的人。概念里的人,没有父母,没有子女,没有夫妻,没有兄弟姐妹,没有朋友同事,也不需要学习、成长,也不会生病、衰老,仅仅是一个不真实的“人”。也许,这个概念的人,由于独立,由于自我,排除了与他人关系的考虑,便只剩下了生与死。
现实中的人,不管在家庭、单位还是在社会上,都不可能是孤立的,他一定是与其他人发生关联的,由于这种关联,才会有善恶、好坏,才会有道德的要求。当然,我们不能说西方的哲学没有道德伦理的内容,西方哲学关于这方面的理论也很多。但是,出于概念的人,道德伦理大多成为外在的标准,而且,这种外在的道德标准会显得僵硬,比方说,如何让一个孩子和成人遵守同样的道德,享有同样的权利?即使按照现在通用的法律,18岁以后都一样了,那么,18岁以前的“小人”不是人吗?反过来,儒家从现实的人出发,道德伦理发自内心,自觉自愿。遵守道德不是为了客观目的,只是为了自己的快乐。孩子与成年人之间,便不会有这种僵硬的道德统一标准。
从现实的人出发来考虑问题,一个刚刚降生的婴儿,人格都还没有确立,如何能有自由和平等?即便有“天赋人权”,也要通过他人,通过教育,通过学习才能了解和拥有。那么,所谓的“天”,难道不就是那些抚养他、教育他的人吗?因此说,人的自由、平等和权利,都不是先天被赋予、被恩赐的,而是后天争取、建立的。前者是被动的,后者是主动的。
因此,当我们单纯从概念上的“人”出发,来阐述关于“人权”等问题时,常常都会面临诸多困惑,只有与现实中的“人”联系起来,才真正具有实际意义。
编辑/梁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