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5年初,甲公司中标某市公路修建工程。当年6月,甲公司与并没有施工资质的乙公司签订了“联合施工协议”.协议约定:甲公司将工程费用按中标价给乙公司,并提供原始合同及各项中标价清单及复印件,由乙公司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担施工任务,甲公司负责协助联系工程所需材料并解决前期工程材料款,甲公司按工程造价的15%提取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