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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简要介绍了黄土与湿陷性黄土的区别及基本特征,并深入探究了在湿陷性黄土地区开展岩土工程勘察和地基处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希望能为建筑企业正确了解湿陷性黄土地基带来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湿陷性黄土;岩土工程;勘察;地基处理中图分类号:TU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20)-03-289
引言:
湿陷性黄土是一种较为少见的特殊地质类型,其一般主要集中在我国的宁夏、内蒙古、河南、陕西等地区。与常规的土质类型相比,湿陷性黄土的形成阶段处于一种特殊的环境当中,加之特殊气候的影响,从而导致湿陷性黄土的结构特征和成分构成与常规的土质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在开展建筑工程施工时,难免会遇到多种不同形式的特殊地质地基情况,而湿陷性黄土地质则是宁夏地区较为常见的一种特殊地质。湿陷性黄土会因为其承载压力的不断提高而出现较大幅度的湿陷变形情况,当其变形情况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地基的稳定性会受到直接的影响。因此,在湿陷性黄土地区开展地基处理施工之前,施工单位需要充分落实岩土工程勘察工作,通过多种检测方式对湿陷性黄土的物理性状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并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来提高湿陷性黄土的承载力,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一、黄土与湿陷性黄土概述
一般情况下,黄土指的是原生黄土,黄土是在较为干旱的气候环境下产生的一种土壤类型,其具有一定的疏松性,主要由疏松程度较高的粉砂组成,外表颜色为黄色和灰色。正常而言,黄土中会含量大量的钙物质成分,黄土在陡壁的状态下可以呈现出直立生长的趋势,但黄土在遇水之后会呈现出溶解的情况,普遍具有一定的湿陷性。除了原生黄土之外,次生黄土也是较为常见的黄土类型。区别原生黄土和次生黄土的主要方式在于土质的层次性,次生黄土是在经过水流搬运后形成,其往往具有鲜明的层次感,而这一特征是原生黄土所不具备的。从湿陷性的角度来看,黄土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型:一是湿陷性黄土。此类黄土在形成阶段会得到水分子的浸润,且其受到的外部压力相对较大,黄土的内部结构破坏严重,其在形成之后不仅会保留黄土原本的颜色,更会具有鲜明的沉降性特点。二是自重湿陷性黄土。此类黄土在形成阶段会遭遇上层土层的压力影响和水流的侵蚀,其在形成后也会具有一定的沉降性特点,但比不上湿陷性黄土的沉降性特征。
二、湿陷性黄土地区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注意事项
(一)重视对于黄土成因的分析
从某种角度来看,次生黄土在强度、承载力方面要远低于原生黄土。导致这一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在于不同种类黄土的形成原因也是不尽相同的,因而黄土的湿陷性也会存在明显的差异性。想要正确判断黄土湿陷性的高低,就必须重视对于黄土成因的分析,并根据黄土的成因采取不同的地基处理措施。在实际勘察的过程当中,勘察人员需要将现场勘察和室内试验结合在一起,全方面、多角度实现对于黄土成因的探究,从而为建筑工程的可靠性提供主要的数据依据。
(二)样本取样及试验
在勘察湿陷性黄土地区时,勘察人员需要严格遵循勘察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对土样的结构造成扰动。因此,勘察人员在开展工作时,需要严格控制取土器的具体应用,避免破坏原有的土样结构。其次,勘察人员需要保证样本的代表性与数量的充足性,这既是保证试验结果全面性的基础,又是提高取样质量的有效方式。只有在大量试验未经过扰动的土壤样本时,才能够通过试验的过程真实反映湿陷性黄土的基本物理特征。同时,勘察人员需要保证取样的深度,从而深入探究黄土的湿陷性系数。
(三)加强地基厚度分析工作
地基的厚度分析工作是影响湿陷性判断的关键因素。因此,勘察单位需要正确认识到地基厚度对于勘察结果准确性的影响,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强化地基厚度分析。在实际当中,勘察单位需要准确判断地基沉陷量的总数,并给予处理厚度的角度给予消除处理。若勘察区域内的黄土性质为自重型湿陷性黄土时,地基的湿陷性特征一般体现在压缩层下方的位置,若地基的厚度过大,会直接导致湿陷量的增加,进而致使压缩层下方的湿陷性量超过总湿陷量的二分之一。
(四)重视黄土的特殊性要求
一般情况下,在开展岩土勘察作业时,勘察单位会预先开展土层特殊性试验,试验的结果不仅仅会影响到后续勘察工作的开展,更会直接应先管道勘察的效果。因此,勘察单位需要给予特殊性试验高度的重视,根据勘察区域的实际情况配备勘察技术和勘察设备,以确保勘察过程可以顺利开展。首先,勘察单位应当重视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并在开展勘察作业之前检查设备的运行可靠性,若设备无法达到勘察标准,则应当及时对设备进行更换。其次,开展勘察工作前,勘察单位需要根据勘察区域的实际情况对勘察人员进行针对性较强的系统培训,确保勘察人员可以在实际工作的過程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技术和工作经验,保证勘察工作的质量。最后,勘察单位需要加强对于勘察现场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勘察人员的技术应用规范以及勘察过程的安全性。若出现勘察技术应用错误的情况时,应当及时叫停勘察作业,并在分析出现错误的原因之后重新开展。
三、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处理方式
(一)强夯法
作为在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常用方式,强夯法具有其他处理方式所不具备的优势和作用。在应用强夯法的过程中,施工单位需要借助起重设备将夯锤提高到一定高度,随后让夯锤自由下落,从而形成对于地基的冲击。经过数次的不断冲击之后,地基的紧密性更强,其稳定性和牢固程度也会随之提高。从本质来看,强夯法通过外部冲击力的形式对地基土的结构形成造成了一定的改变,从而致使黄土地层的湿陷性特征消失,从而最终达到提高地基强度的目的。若施工单位能够正确应用强夯法,不仅可以改变土层的结构性质,更能够致使黄土的吸水性下降,从而在根本上事项湿陷性特征的消除。此外,施工单位可以在夯坑中添加一定的粗颗粒材料,从而实现土层的置换,进一步实现地基强度的提升。
(二)挤密法
顾名思义,挤密法指的是通过挤压土层的形式,来提高土层的密实度和强度,从而实现消除黄土湿陷性的目的。在应用这种处理方式时,施工单位需要在施工区域内选择代表性较强的地段进行试验施工,并结合试验施工的结果,对正式施工方案进行不断的调整和优化,从而全面实现基本的设计要求,提高施工效果。应用挤密法时,施工单位需要在地基土层中添加一定的填充材料,填充材料的使用需要坚持分层处理的原则,并严格控制挤密孔的规格设计。前期的试验施工结束之后,施工单位需要将土层取样,送至实验室进行力学试验,当土层的湿陷性和压缩效果达到施工的基本需求后,才可以在正式施工的过程中应用挤密法。
四、结语
综合来看,湿陷性黄土对于地基有着较大的影响力,勘察人员需要正确对对勘察工作,合理使用勘察技术,确保最终的勘察结果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同时,施工单位需要在面对不同性质的黄土时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全面提高地基的稳定性,降低建筑沉降现象发生的概率。
参考文献
[1]张森安, 刘若琪. 兰州地区大厚度湿陷性黄土场地岩土工程问题[J]. 工程勘察, 2006(S1):344-348.
[2]韩笑, 俞莉, 郭锐剑,等. 大厚度湿陷性黄土地区某厂房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与评价[J]. 甘肃科技, 2016, 32(17):88-90.
[3]李梦华, 韩涛, 刘海峰,等. 赤峰市新城区湿陷性黄土地基湿陷性评价及其处理方法[J].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8(12):99-101.
[4]牟晓成, 刘发全, 刘伦芳. 湿陷性黄土条件下地基处理方案的选择分析[J]. 西部探矿工程, 2007, 19(7):13-15.
[5]张慧, 吕彪, 张豫. 湿陷性黄土地区的风电场岩土工程勘察案例分析[J]. 西部资源, 2016(5):107-108.
关键词:湿陷性黄土;岩土工程;勘察;地基处理中图分类号:TU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20)-03-289
引言:
湿陷性黄土是一种较为少见的特殊地质类型,其一般主要集中在我国的宁夏、内蒙古、河南、陕西等地区。与常规的土质类型相比,湿陷性黄土的形成阶段处于一种特殊的环境当中,加之特殊气候的影响,从而导致湿陷性黄土的结构特征和成分构成与常规的土质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在开展建筑工程施工时,难免会遇到多种不同形式的特殊地质地基情况,而湿陷性黄土地质则是宁夏地区较为常见的一种特殊地质。湿陷性黄土会因为其承载压力的不断提高而出现较大幅度的湿陷变形情况,当其变形情况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地基的稳定性会受到直接的影响。因此,在湿陷性黄土地区开展地基处理施工之前,施工单位需要充分落实岩土工程勘察工作,通过多种检测方式对湿陷性黄土的物理性状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并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来提高湿陷性黄土的承载力,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一、黄土与湿陷性黄土概述
一般情况下,黄土指的是原生黄土,黄土是在较为干旱的气候环境下产生的一种土壤类型,其具有一定的疏松性,主要由疏松程度较高的粉砂组成,外表颜色为黄色和灰色。正常而言,黄土中会含量大量的钙物质成分,黄土在陡壁的状态下可以呈现出直立生长的趋势,但黄土在遇水之后会呈现出溶解的情况,普遍具有一定的湿陷性。除了原生黄土之外,次生黄土也是较为常见的黄土类型。区别原生黄土和次生黄土的主要方式在于土质的层次性,次生黄土是在经过水流搬运后形成,其往往具有鲜明的层次感,而这一特征是原生黄土所不具备的。从湿陷性的角度来看,黄土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型:一是湿陷性黄土。此类黄土在形成阶段会得到水分子的浸润,且其受到的外部压力相对较大,黄土的内部结构破坏严重,其在形成之后不仅会保留黄土原本的颜色,更会具有鲜明的沉降性特点。二是自重湿陷性黄土。此类黄土在形成阶段会遭遇上层土层的压力影响和水流的侵蚀,其在形成后也会具有一定的沉降性特点,但比不上湿陷性黄土的沉降性特征。
二、湿陷性黄土地区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注意事项
(一)重视对于黄土成因的分析
从某种角度来看,次生黄土在强度、承载力方面要远低于原生黄土。导致这一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在于不同种类黄土的形成原因也是不尽相同的,因而黄土的湿陷性也会存在明显的差异性。想要正确判断黄土湿陷性的高低,就必须重视对于黄土成因的分析,并根据黄土的成因采取不同的地基处理措施。在实际勘察的过程当中,勘察人员需要将现场勘察和室内试验结合在一起,全方面、多角度实现对于黄土成因的探究,从而为建筑工程的可靠性提供主要的数据依据。
(二)样本取样及试验
在勘察湿陷性黄土地区时,勘察人员需要严格遵循勘察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对土样的结构造成扰动。因此,勘察人员在开展工作时,需要严格控制取土器的具体应用,避免破坏原有的土样结构。其次,勘察人员需要保证样本的代表性与数量的充足性,这既是保证试验结果全面性的基础,又是提高取样质量的有效方式。只有在大量试验未经过扰动的土壤样本时,才能够通过试验的过程真实反映湿陷性黄土的基本物理特征。同时,勘察人员需要保证取样的深度,从而深入探究黄土的湿陷性系数。
(三)加强地基厚度分析工作
地基的厚度分析工作是影响湿陷性判断的关键因素。因此,勘察单位需要正确认识到地基厚度对于勘察结果准确性的影响,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强化地基厚度分析。在实际当中,勘察单位需要准确判断地基沉陷量的总数,并给予处理厚度的角度给予消除处理。若勘察区域内的黄土性质为自重型湿陷性黄土时,地基的湿陷性特征一般体现在压缩层下方的位置,若地基的厚度过大,会直接导致湿陷量的增加,进而致使压缩层下方的湿陷性量超过总湿陷量的二分之一。
(四)重视黄土的特殊性要求
一般情况下,在开展岩土勘察作业时,勘察单位会预先开展土层特殊性试验,试验的结果不仅仅会影响到后续勘察工作的开展,更会直接应先管道勘察的效果。因此,勘察单位需要给予特殊性试验高度的重视,根据勘察区域的实际情况配备勘察技术和勘察设备,以确保勘察过程可以顺利开展。首先,勘察单位应当重视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并在开展勘察作业之前检查设备的运行可靠性,若设备无法达到勘察标准,则应当及时对设备进行更换。其次,开展勘察工作前,勘察单位需要根据勘察区域的实际情况对勘察人员进行针对性较强的系统培训,确保勘察人员可以在实际工作的過程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技术和工作经验,保证勘察工作的质量。最后,勘察单位需要加强对于勘察现场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勘察人员的技术应用规范以及勘察过程的安全性。若出现勘察技术应用错误的情况时,应当及时叫停勘察作业,并在分析出现错误的原因之后重新开展。
三、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处理方式
(一)强夯法
作为在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常用方式,强夯法具有其他处理方式所不具备的优势和作用。在应用强夯法的过程中,施工单位需要借助起重设备将夯锤提高到一定高度,随后让夯锤自由下落,从而形成对于地基的冲击。经过数次的不断冲击之后,地基的紧密性更强,其稳定性和牢固程度也会随之提高。从本质来看,强夯法通过外部冲击力的形式对地基土的结构形成造成了一定的改变,从而致使黄土地层的湿陷性特征消失,从而最终达到提高地基强度的目的。若施工单位能够正确应用强夯法,不仅可以改变土层的结构性质,更能够致使黄土的吸水性下降,从而在根本上事项湿陷性特征的消除。此外,施工单位可以在夯坑中添加一定的粗颗粒材料,从而实现土层的置换,进一步实现地基强度的提升。
(二)挤密法
顾名思义,挤密法指的是通过挤压土层的形式,来提高土层的密实度和强度,从而实现消除黄土湿陷性的目的。在应用这种处理方式时,施工单位需要在施工区域内选择代表性较强的地段进行试验施工,并结合试验施工的结果,对正式施工方案进行不断的调整和优化,从而全面实现基本的设计要求,提高施工效果。应用挤密法时,施工单位需要在地基土层中添加一定的填充材料,填充材料的使用需要坚持分层处理的原则,并严格控制挤密孔的规格设计。前期的试验施工结束之后,施工单位需要将土层取样,送至实验室进行力学试验,当土层的湿陷性和压缩效果达到施工的基本需求后,才可以在正式施工的过程中应用挤密法。
四、结语
综合来看,湿陷性黄土对于地基有着较大的影响力,勘察人员需要正确对对勘察工作,合理使用勘察技术,确保最终的勘察结果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同时,施工单位需要在面对不同性质的黄土时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全面提高地基的稳定性,降低建筑沉降现象发生的概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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