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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作为宪法规定的一项公民的基本权利,其并非仅仅是一种宣言式的宣告。而刑法作为其他法律的“保障法”,对于言论自由的保障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刑法以否定的形式,对滥用言论自由的行为科处刑罚。但是刑法对滥用言论自由行为的处罚,应坚守罪刑法定原则、刑法谦抑性原则和比例原则。因此,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犯罪为视角,由抽象到具体,结合相关的案件事实分析在具体的罪名中应如何维护言论自由与刑法适用之间的界限。简而言之,刑法应明确其权力行使延伸的边界,避免滥用刑法对言论行为的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