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体育管理是体育组织中的管理者,在一定环境和条件下对管理客体实施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创新等职能,共同实现预定目标的活动过程。
随着现代体育运动的发展,出现了诸多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方面,依据我国对体育的现有界定和分类,大致可分为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体育事业是从行政学角度定位体育现象的概念,体育产业是从经济学角度对体育的界定。当代中国的体育是事业和产业的复合体,两者都具有发挥体育基本功能的效用。因此,体育管理大致可以分为体育事业管理和体育产业管理。
这两类体育管理又可以细分出多个领域,如在体育事业管理中,根据不同种类人群就可以分为学校体育管理、社会体育管理、职工体育管理等等,根据竞技性可以分为竞技体育管理、业余体育管理等。对体育产业的划分,可以分为体育主体产业、相关产业和体办产业。因此体育产业管理可以从不同角度分为体育赛事经营管理、体育健身娱乐管理、体育培训咨询管理、体育经纪管理、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体育俱乐部管理等。体育管理对象的普遍化,使得体育管理理论和管理层次不断丰富,为体育管理发展抽象化为体育管理共性问题提供了实践依据。
现代体育管理面对着复杂多变的矛盾和各种综合交错的关系,但是以上种种不同标准所划分的体育管理细分领域,都会面临体育管理的共性问题。这些共性问题主要表现为:体育管理的目的是什么?管理的对象是谁?由哪个组织管理?管理的科学性由谁控制?通过什么样的方法管理?如何管理?管理有哪些原则和方法?管理效果如何评价?……只有依靠辩证思维才能妥善的处理中多矛盾、关系和问题。
管理是一项有计划的活动,它不直接改造客观对象,而是通过协调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从而改造对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借由各种管理要素协调人的活动,在体育管理中,运用先上升到哲学抽象,再回到具体管理的思维方式理解各细分领域中的共同问题可能更为有效。
在处理这些共性问题的时候,应该运用辩证思维的方法,从具体管理事项中抽象出来一些共同问题,将这些共同问题概念化、抽象化为理论,然后从理论抽象回到具体管理领域。需要运用辩证思维才能从大量的管理素材中抽象出一般原理,这些原理可以是我们从体育管理的众多对象和门类中把握本质和共同规律。另外,还需要有创新精神和分析与综合相统一的方法。
参考文献:
[1] 高雪峰.体育管理学[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9
[2] 柳伯力.体育管理哲学探讨[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1992(1):33-37
[3] 张铁.竞技体育管理问题的探讨[J].体育文化导刊.2005(8):8-10
随着现代体育运动的发展,出现了诸多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方面,依据我国对体育的现有界定和分类,大致可分为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体育事业是从行政学角度定位体育现象的概念,体育产业是从经济学角度对体育的界定。当代中国的体育是事业和产业的复合体,两者都具有发挥体育基本功能的效用。因此,体育管理大致可以分为体育事业管理和体育产业管理。
这两类体育管理又可以细分出多个领域,如在体育事业管理中,根据不同种类人群就可以分为学校体育管理、社会体育管理、职工体育管理等等,根据竞技性可以分为竞技体育管理、业余体育管理等。对体育产业的划分,可以分为体育主体产业、相关产业和体办产业。因此体育产业管理可以从不同角度分为体育赛事经营管理、体育健身娱乐管理、体育培训咨询管理、体育经纪管理、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体育俱乐部管理等。体育管理对象的普遍化,使得体育管理理论和管理层次不断丰富,为体育管理发展抽象化为体育管理共性问题提供了实践依据。
现代体育管理面对着复杂多变的矛盾和各种综合交错的关系,但是以上种种不同标准所划分的体育管理细分领域,都会面临体育管理的共性问题。这些共性问题主要表现为:体育管理的目的是什么?管理的对象是谁?由哪个组织管理?管理的科学性由谁控制?通过什么样的方法管理?如何管理?管理有哪些原则和方法?管理效果如何评价?……只有依靠辩证思维才能妥善的处理中多矛盾、关系和问题。
管理是一项有计划的活动,它不直接改造客观对象,而是通过协调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从而改造对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借由各种管理要素协调人的活动,在体育管理中,运用先上升到哲学抽象,再回到具体管理的思维方式理解各细分领域中的共同问题可能更为有效。
在处理这些共性问题的时候,应该运用辩证思维的方法,从具体管理事项中抽象出来一些共同问题,将这些共同问题概念化、抽象化为理论,然后从理论抽象回到具体管理领域。需要运用辩证思维才能从大量的管理素材中抽象出一般原理,这些原理可以是我们从体育管理的众多对象和门类中把握本质和共同规律。另外,还需要有创新精神和分析与综合相统一的方法。
参考文献:
[1] 高雪峰.体育管理学[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9
[2] 柳伯力.体育管理哲学探讨[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1992(1):33-37
[3] 张铁.竞技体育管理问题的探讨[J].体育文化导刊.2005(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