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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本文详述自己刚开始进行民族志研究的情况:当时我住在芝加哥黑人贫民区,撞进当地一家拳馆,那家拳馆便成了我田野研究的中心,我在那儿研究拳击手;那时我就打算写《身体与灵魂》一书,我在写作时运用皮埃尔·布迪厄的标志性概念——惯习,我既把这概念当成研究的方法,也希望通过自己的研究,经验性地解释这一概念。惯习既是我研究的主题:《身体与灵魂》剖析了拳馆这个熔炉如何改变了人的肉体与精神,以铸造出我这个合格的拳击家;惯习也是我研究的工具:在技术手段风行的经验研究领域,我用这一概念工具洞察种种社会现象。当时我既是个刚入行的社会学家,也是个刚入行的拳手,这项经验研究按前者的方法展现了后者的经历;作为刚入行的社会学家,我想从我的拳手经历中挖掘出更多的东西,找到其内在的逻辑与隐秘的特性;我认为可以把惯习当做检测社会行为的工具,我用双重身份检验了这一工具,发现这工具确实顺手好用。如果能把惯习概念运用得当,不仅可以用于发现社会行动的内在逻辑,还可为深度考察和亲身实践打下独特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