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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都是以整体存在的,事物不同的质由构成该事物的要素及其关系所规定.事物的发展变化不等于事物的动态变化.事物的发展变化是事物构成要素之间特定关系的变化,而事物的动态变化是该事物整体构成要素之间特定关系的体现."我们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的古训,将事物的发展变化与事物的动态变化相混淆,因而是一个哲理谬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