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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原是西昌基层粮站的主办会计(干部)。1983年经原西昌县人事局批准退休回农村居住,1985年4月因病逝世。我母亲一直居住在农村,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其生活与就医完全靠我父亲供养,我父亲去世后便没有了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这些年我母亲曾多次向市粮食局反映,申请享受退休干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但至今没有得到解决.请问,我母亲能否根据《四川省全民所有制企业固定职工死亡待遇暂行规定》享受因病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