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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获得金融服务的质量是衡量普惠金融政策实施效果的重要标准,是实现农民金融参与权的重要体现。论文通过分析七地田野调查发放的问卷,发现各地农民金融服务获得情况差异明显,仍旧存在制度运行不畅、主体能力缺失、市场结构失衡等问题。基于此,论文突出法制保障的优势,提出明确权力主体权责、提升农民金融知识水平、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等制度建议。